《大街》是美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辛克莱·路易斯的代表作,问世后迅速风靡欧美国家,一年内再版28次,被称为“20世纪美国出版史上最轰动的事件”。此书还成为了当时堪萨斯州各级学校学生的必读教材。
《大街》主题新颖、风格别致,洋溢着浓郁的美国中西部地方风情,评论家称此书是美国文学中描述地方风情最出色的文学作品。
就在假期的前一天,打算买本书来打发时间,于是就走进了附近的书店。就在我转悠了一圈正要空手而归的时候,忽然发现了这本放在半价栏上的书。 说实话,对于美国小说,我一向有点偏见,觉得他们作为现代西方文明的代表,电影才是强项,他们书读起来总是单纯有余,深度不够,我更...
评分大街,即文中的戈镇,可以看成是美国中产阶级的发源地。美国一直自认为中产阶级的国度,认为其立国之本就是无产阶级和富裕阶层少(相对的),而中产阶级多,这样才造成国家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虽然这“神话”现在已经破灭,但对于当年的美国来说,此书有着相当的概括意义。 其...
评分在每个人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遇到让自己为难,无法抉择的事情,很多时候,当自己试图选择之后,又有发现都太多都是自己无法估量带来的后果。 正如卡罗尔一样,改变格弗草原是婚后随着丈夫回归故土之后最大的想法。可她既要忍受镇上居民乡土保守落后的思想,又...
评分就在假期的前一天,打算买本书来打发时间,于是就走进了附近的书店。就在我转悠了一圈正要空手而归的时候,忽然发现了这本放在半价栏上的书。 说实话,对于美国小说,我一向有点偏见,觉得他们作为现代西方文明的代表,电影才是强项,他们书读起来总是单纯有余,深度不够,我更...
这本书的对话部分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范本,它完美展示了“言外之意”的艺术。人物之间的交锋,很少是直接的观点碰撞,更多的是通过试探、回避、以及对某一物品或场景的共同关注来实现的。那些未曾说出口的爱意、积压已久的怨恨,都藏在他们对天气变化的评论,或是对某件旧物的摆放方式的争论之中。我甚至会逐字逐句地分析某个角色的停顿时机,因为那个停顿本身比他接下来的那句话更有信息量。更绝妙的是,作者巧妙地运用了环境音和背景噪音来烘托人物的情绪,比如在一次紧张对峙的高潮时,突然插入一段远方传来的悠长钟声,瞬间将情绪张力提升到了一个近乎物理的层面。这本书教会我,真正的交流往往发生在沉默和未被言明之处。它对日常细节的捕捉能力,让那些看似平凡的场景,焕发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戏剧张力,读起来让人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暗流涌动的密室之中。
评分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极其精妙,像一条蜿蜒流淌的河流,时而平静得让人沉醉于细枝末节的描绘,时而又在不经意间激起层层波澜,将读者猛地拽入事件的核心。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人物内心世界的细腻刻画,那种欲言又止的挣扎,那种在光影交错中闪现的复杂人性,都处理得极为真实可感。它不像那些直白叙事的小说,急于将所有谜团解开,而是更像一位高明的魔术师,不断抛出新的悬念和意象,让你在字里行间不断地揣摩和猜测。我常常在读完一个章节后,会停下来,望着窗外,回味刚才读到的那些对话片段,它们并非推动情节的工具,而更像是某种暗喻,指向更深层次的哲学思考。故事的背景设定非常考究,那种久远的年代感和特有的生活气息,仿佛能透过纸页渗透出来,让人真切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温度与重量。这种沉浸式的体验,是近些年来我阅读中难得一遇的享受,它需要的不仅仅是读者的耐心,更需要一份愿意与之共同探索、共同迷失的勇气。
评分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它对于“选择与后果”这一主题的探讨,其深度和广度远超我的预期。作者没有采用简单的道德评判,而是通过一系列极端情境,迫使人物做出近乎不可能的抉择,并且极其冷静地展示了这些选择在时间长河中激起的涟漪。我特别喜欢其中一位配角的命运线,他的行为逻辑看似荒谬,但深入探究,却是对社会某种集体无意识的辛辣讽刺。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地在“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和“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做”之间切换思维,这种心理上的拉扯感非常强烈。而且,故事的结构设计得如同一个精密的机械钟,每一个齿轮(人物、事件、隐喻)都相互咬合,即便看似偏离主线的部分,最终也会以一种令人拍案叫绝的方式回归原点,揭示出更宏大的设计。它迫使读者跳出自身的经验框架,去理解另一种生存逻辑的必然性,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对现实生活中那些看似寻常的决定,都有了一层全新的审视视角。
评分坦率地说,初读这本书时,我有点被作者那近乎于散文化的文字风格所迷惑,感觉它更像是一部精心编排的个人札记,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故事。大量的意象堆砌和感官体验的捕捉,使得叙事线索显得松散而跳跃,这对我这个习惯了清晰起承转合的读者来说,一开始构成了不小的挑战。然而,坚持读下去后,我逐渐领悟到作者的匠心独白——他似乎在试图捕捉一种“瞬间的永恒性”。书中的每一个场景,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被赋予了近乎神圣的意义。比如对一场雨后泥土气味的描摹,或者对一个陌生人眼神的捕捉,都以一种近乎写实主义的力度被放大和记录。这种写作手法让整本书的质感变得非常独特,它更像是一块多切面的宝石,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会折射出完全不同的光芒。虽然它可能不适合追求快节奏情节的读者,但对于那些热爱文字本身,并愿意在文字的肌理中寻找诗意的人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座值得反复挖掘的宝藏。
评分我通常不喜欢篇幅过长的小说,但这部作品的长度似乎是其内在逻辑所必需的。它不是在“讲述”一个故事,更像是在“构建”一个完整的世界。这个世界的构建是如此详尽,连空气的湿度、墙壁上剥落的油漆的颜色,都有着明确的指代意义。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时间和记忆的处理方式,过去、现在、甚至是一种未曾发生的“可能未来”,都在文本中交织缠绕,界限变得模糊不清。这种非线性的叙事,初看可能让人感到困惑,需要时不时地回头查阅前文的细节,但一旦适应了这种节奏,就会发现这正是作者在模拟人类大脑处理信息的真实状态——混乱,但充满内在联系。它提供了一种近乎冥想的阅读体验,要求读者全身心地沉浸其中,忘记外部世界的干扰。读完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从一场漫长而逼真的梦境中醒来,带着一丝抽离感和对梦境中发生的一切的强烈回味。
评分从前只是对美国人不感冒……现在发现了深层次让我对所谓的美国文化避讳的原因……肤浅的狂欢与群聚带来的自以为是,像是过渡装饰过的垃圾
评分看到克莱尔到达戈镇就看不下去了
评分从前只是对美国人不感冒……现在发现了深层次让我对所谓的美国文化避讳的原因……肤浅的狂欢与群聚带来的自以为是,像是过渡装饰过的垃圾
评分永远不会消失的,跳来跳去的女人,就是我们人类永恒的欲望。
评分终于读完了,600多页的大部头,着实费了我一番功夫。总的感觉还好,路易斯的笔调是很细腻的,不管是刻画人物还是描写环境,都十分地传神,特别是以一个男性作者的身份来塑造一个女性的主人公“卡萝尔”,且把握得恰到好处,让人叹服。不过相比较人物而言,我倒更喜欢书中对美国西部景物的描写,苍茫辽阔,粗犷豪迈,美国人的进取精神在这个舞台上得到很大程度的展现,让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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