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是作者的代表作。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并订婚,在新婚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这本小说没有我期待的那么好,因为之前很满意哈代的短篇小说,尤其中意其中的一篇《一个女奶工的浪漫奇遇》,又因为看木心先生写道,想找出《苔丝》为什么那么好的原因,找着找着又把书读了一遍,依然无法总结。 我也不想总结一本小说,只是说一点感想。这本书有个副标题,一个...
评分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
评分以下是在木心文学回忆录里摘到的这个老头儿对《苔丝》的评价: 1以后我写长篇小说,一定要和两位人物商量——不是模仿——哈代和陀氏,不断不断看他们俩的书。哈代可以教我的,是气度。 2 像《苔丝》这种小说,福楼拜、托尔斯泰,看了都会发呆的。福楼拜会说:“我还是写得太...
评分或许是英国人的书,所以,注重的是关于道德以及相关方面,致使苔丝一生都在为之挣扎。而我比较偏向美国的书,注重的多是感性,或是异于社会的,比如《飘》、《冷山》。同是英国殖民地的澳大利亚的《荆棘鸟》就美的很——个人看法,欢迎切磋
评分听老师的建议,读了这本书,他上课时说,他有个女儿,会经常让她读书,其实书中就有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当不知如何选择时读傲慢与偏见,当你面对爱情不肯定时读简爱,当你对爱情迷茫时读德伯家的苔丝。这些书教会了我们用正确的恋爱观去谈恋爱,要自尊自爱。 读完这本书,...
文笔有不少粗糙的痕迹,但是仍然闪烁着天才的光芒。亚历克是魔鬼,代表情感与肉欲。安琪儿是天使,代表理性与道德。魔鬼诱惑了她,却是天使带她去死亡。
评分小时候看就很讨厌苔丝的丈夫,现在还是不喜欢。这样一个凡夫俗子,偏偏还取名叫安琪尔。
评分哈代不愧是早年学过建筑绘过图的,对自然环境的描写真是堪称一绝。
评分只有读这种经典,才能知道真正好的文学应该是什么样的。人物是如何一步步立起来的。以及,如何反映社会。以及长篇小说做到不能增不能减,是为最高境界。
评分苔丝的悲剧是性格造就的,如果说亚力克夺去她的贞操,成为她肉体的主人,那么克莱尔就是夺走她的心,让苔丝成为他精神的奴隶。女人啊,终究难以把握自己的命运。这本书并不想批判什么,只不过把故事讲得很好而已。德伯家苔丝,和她那曾经辉煌的家族一样不可避免的消亡了,毕竟工业文明已经污染了乡村,具有美好品质的苔丝的命运,早已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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