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加·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于德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 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主要论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和社会》、《责任哲学》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等。
《法理学》为西方学术译从之一,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本人更喜欢读邓正来先生的前沿的一些话: “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可是历史也曾奇迹地开过玩笑,使法律的选择人苦吟挣扎于无法状况或恶法高压之中。问题不在于法律本身的善恶、法律史如何展开,因为无生命的法律在绝对意义上俯首听命于人类。因此,关键在于人对法律是...
评分本人更喜欢读邓正来先生的前沿的一些话: “人类选择了法律,便崇尚法律。可是历史也曾奇迹地开过玩笑,使法律的选择人苦吟挣扎于无法状况或恶法高压之中。问题不在于法律本身的善恶、法律史如何展开,因为无生命的法律在绝对意义上俯首听命于人类。因此,关键在于人对法律是...
评分很久前读过,这本书应该开了理论法学教科书译著的先河吧。很不错!欣赏和钦佩作者的智识。尤其是那些卷帙浩繁的参阅书目和历史史料。想必邓先生一定下了不少功底!
评分埃德加·博登海默是美国法理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一生著述颇丰,主要论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和社会》、《法哲学七十五年的进化》等等。他主要的观点是统一法学,也称综合法学或一体化法学,...
评分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六 功利主义 ·耶林 耶林在《法律,实现目的的手段》详细批判了密尔试图用一个抽象的无所不包的公式来解决控制个人自由问题,而保护个人自由并不是法律的唯一目的;法律的目标还在于个人原则与社会原...
认真学习法理学
评分认真学习法理学
评分认真学习法理学
评分认真学习法理学
评分认真学习法理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wenda123.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图书目录大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