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2版)》以我国物权法为依据,结合民事审判实践,阅述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原理。在注重基础知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同时,力求体现最新的立法、司法和学术研究动态,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它的制定,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是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需要。
叶知年,福建永泰人,1966年7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学术成果有:《中国合同法新论》、《电子商务法论—电子合同研究》、《无因管理及相关债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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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这本书,我拿到手的时候,首先就被它厚实的封面和扎实的纸张所吸引,那种沉甸甸的分量,仿佛预示着里面蕴藏着一份对社会秩序的有力支撑。阅读的过程,也像是在走一条清晰而有序的道路。一开始,我对“物权”这个概念有些模糊,总觉得它离我们生活有些遥远,似乎只是法律条文里的冰冷文字。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发现,物权法其实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我们脚下的土地,到我们头顶的房屋,再到我们手中握着的物品,它们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无不受到物权法的规范和保护。 我特别喜欢书中对“占有”的详细阐释。占有,看似简单,但它背后蕴含着的是一种事实上的支配和控制,而法律赋予了这种事实以一定的效力。书中通过各种生动具体的案例,解释了什么是善意取得,什么是占有改定,这些概念在现实生活中竟然如此普遍,又如此关键。比如,我前段时间在二手市场买了一个物件,当时我以为只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万事大吉了,但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意识到,如果卖家并非真正的所有权人,而我又是在不知道情的情况下购买的,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我也可能依法取得该物的权利。这种对事实关系的细致考量,让我对法律的严谨和智慧有了更深的认识。
评分关于“所有权”的论述,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尤为深刻。所有权,不仅仅是拥有一件东西,更是一种排他的、绝对的权利。书中将所有权的权能分解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每一个权能都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和区分。我尤其对“处分权”这一部分印象深刻,它涉及到如何转让、抵押、赠与等,而这些行为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才能合法有效。我记得书中举了一个关于邻里之间房屋相邻关系的例子,涉及到相邻用水、用电、通行等问题。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引发长久的矛盾,而物权法恰恰为这些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解决途径,让邻里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书中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强调,也让我受益匪浅。不动产的登记,不仅是对权利的公示,更是对交易安全的一种保障。如果一个不动产的权利人没有进行登记,那么他在法律上可能无法对抗第三人。这个概念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虽然可能不像合同那么日常,但一旦涉及到房屋买卖、遗产继承等重大事项,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就显露无疑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法律并非只是抽象的条文,而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规定都可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评分我对书中关于“公示”和“公信力”的讨论印象非常深刻。对于不动产而言,登记就是一种公示,而登记的公信力,是指依据不动产登记簿进行的交易,即使登记簿上的权利人并非真正的权利人,受让人也可能因此取得权利。这个概念,对于保障交易安全、促进不动产的流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意味着,我们可以信赖不动产登记簿的信息,从而放心地进行不动产交易,而不用担心背后隐藏着复杂的法律纠纷。 此外,书中对于“善意取得”的详尽阐述,也让我学到了不少。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人,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处于善意,此时受让人即依法取得该动产所有权。这是一种为了保护交易安全而设定的法律规则,它在很多情况下,避免了交易的僵局,促进了市场的活力。我之前总是认为,只要不是东西的真正主人,就不能出售,但善意取得的规则,让我看到了法律在维护交易秩序方面的灵活性和智慧。
评分读到书中关于“抵押权”的部分,我才真正理解了“担保”的含义。抵押权,是一种物权,它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这对于金融活动的开展至关重要,也是维护交易秩序稳定性的重要基石。书中通过对不同类型抵押物的分析,例如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以及一些特殊抵押情形,让我对风险的评估和规避有了更全面的认识。我之前总觉得银行放贷需要抵押物,但不知道这背后是怎样的法律逻辑,现在明白了,正是抵押权的设立,才赋予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足够的信心去提供贷款,从而促进了经济的循环。 另外,书中对“质权”的阐述,也让我学到了不少。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例如我们把金银首饰拿到当铺去质押,就是一种典型的动产质权。而权利质权,比如我们可以将股票、专利权等作为质押物,这在现代经济活动中非常普遍。这本书用非常清晰的语言,解释了质权设立的条件、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质权实现的方式,让我对“以物担保”这一重要的法律制度有了深入的了解,对于理解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评分书中对“相邻关系”的详细解读,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社会生活中和谐共存的重要性。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房地产所有者或使用者,在行使各自的物权时,应当相互给予方便、接受限制的法律关系。比如,相邻的房屋不能侵犯对方的采光,也不能随意排放污水。这本书通过大量的案例,阐述了相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发生纠纷时,应如何依据法律来解决。这对于我们处理日常的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的安宁,有着非常直接和实用的指导意义。 我尤其喜欢书中关于“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险”的论述。当我的物权受到他人的非法干涉时,我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当我的物权面临潜在的危险时,我也有权要求对方消除危险。这些规定,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如果邻居在屋顶搭建违章建筑,导致雨水直接浇到我的阳台上,我就有权要求他排除妨害。这种清晰的法律指引,让我感到非常有安全感,知道在遇到问题时,法律是我们的坚强后盾。
评分这本书中对于“权利的限制”的论述,也让我有了新的认识。虽然我们享有物权,但这种权利并非绝对,而是受到法律的限制,比如为了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等,国家可以依法对物权进行限制,甚至征收。书中详细介绍了这些限制的情形,以及相应的补偿机制。这让我明白,个体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且要顾及到更广泛的社会利益。 我尤其对书中关于“自然人之间的权利限制”的探讨感到认同。例如,相邻关系中的限制,就是一种典型的自然人之间为了共同生活而互相施加的权利限制。这种限制,并非是对权利的剥夺,而是为了实现社会和谐、资源合理利用的一种必要的社会性约束。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法律在平衡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方面的智慧,以及它如何通过设定权利的边界,来维护社会的整体秩序和福祉。
评分这本书对“物权的保护”这一主题的论述,也让我受益匪浅。物权保护,是为了维护物权不受侵犯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书中详细介绍了返还财产、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几种主要的物权保护方式。这些保护方式,如同是为我们的财产加上了一层坚实的防护罩,让我们能够安心地拥有和使用自己的财产。我之前总觉得,只要东西是我的,别人就不能碰,但书中的内容让我知道,当权利受到威胁时,我们还可以采取积极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特别喜欢书中关于“占有保护”的论述。占有,虽然不一定直接等同于所有权,但法律同样保护合法占有不受非法侵犯。例如,即使你只是暂时借用了朋友的东西,如果有人非法夺走,你也有权请求返还。这种对占有的保护,也体现了法律对秩序的维护,以及对个体合法控制权的尊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保护是多层次的,不仅保护根本性的所有权,也保护事实上的占有状态,从而构建一个更加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评分在阅读《物权法》的过程中,我越来越体会到它的严谨性和实用性。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籍,更像是一本关于如何规范社会经济生活、如何保护个体财产的“行为指南”。它用清晰的逻辑、专业的术语,以及丰富的案例,为我们搭建了一个理解和运用物权法的知识体系。我之前总觉得法律离我太远,但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了解基本的物权法律知识,这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也是对社会秩序负责的表现。 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受是,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的。物权法的存在,正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为财产的流通和利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从中学习到的不仅仅是具体的法律条文,更是一种法律思维,一种对权利义务的清晰认知,以及在面对具体问题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本书的价值,远超乎我的想象。
评分关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这本书也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动产的交付,是取得所有权的重要方式,但书中也详细介绍了无主物先占、拾得遗失物、添附等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其他方式。这些概念,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比如,拾得遗失物的处理,如果占为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而这本书则详细说明了拾得遗失物后,应该如何合法地归还或处理,以及拾得人的权利。 我对书中关于“添附”的解释印象最为深刻。添附,是指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物,从而导致原有物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法律制度。比如,我将我的布料交给裁缝,制作成一件衣服,那么这件衣服的所有权归属就涉及到了添附的问题。书中通过对加工、混合、附合等不同形式的添附的分析,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归属规则,让我对物权变动的复杂性有了更深的认识。这不仅仅是法律条文,更是一种对现实情况的精准把握。
评分这本书关于“用益物权”的章节,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视角。用益物权,指的是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无需改变物本身的性质。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都是用益物权的重要体现。我特别对“居住权”这一概念感到新奇,它允许特定的人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享有居住的权利,而无需支付租金。这在很多情况下,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稳定的居住保障,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和人文关怀。 我对书中关于“地役权”的解释也颇感兴趣。地役权,就是为了自己土地的合理利用,而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他人的土地提供某种便利。比如,我的土地如果被邻居的土地完全包围,无法通行,我就可以通过设立地役权,要求邻居允许我通行。这种权利的设定,体现了土地利用的最大化和效率化,也促进了不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这本书让我意识到,物权法不仅仅是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更是对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社会整体利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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