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夏天,波士顿新英格兰浸信会医院。由于疼痛难耐,我连续注射五剂吗啡,并随后写下两个梦想:考上哈佛法学院、步行穿越美国。医生告诉我,“你只上过9年学,还要在轮椅上度过下半生,这些梦想太遥远,肯定是吗啡用多了……”
1997年7月4日早上6点,我站在哈佛法学院大门口,开始了自己的第二个梦想!
摆在我面前的,将是一场历时四个多月,超过8000公里的未知之旅!一路之上,我要步行穿过21个州,1000多座城市,在这137天的步行旅行中,我将历经酷热、蚊虫、飓风、暴雨,以及无边的寂寞!我不知道,这场旁人看来如地狱般的旅行,将会怎样改变我的人生……
唐纳德•L.布朗(Donald L. Brown),1990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与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为同学,毕业后创办了布朗协会律师事务所。1997年开始步行穿越美国,从波士顿一路辗转西行,穿过21州后到达加州赫斯特城堡。就这样,布朗以其坚忍不拔的性格和温暖人心的善良与正直,成为无数美国人心中的偶像,先后32次登上各大媒体的头条,激励无数美国人为梦想而奋斗。
这不仅是一本关于行走的书,更是一本关于人生的书。这本书让我对传记类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一本传记能够触碰到一位作家的灵魂与其所特有的思想内核。书中语言平实,却引人入胜。我们常常本末倒置,为赋新词强说愁,为了让文字生辉而刻意的用一些过于华丽的词藻而忘记了...
评分用了两天的时间把唐纳德•L.布朗的《步行者日记》看完了,觉得很不错,五星。讲故事的形式有意思,一边记录与步行相关的情况,一边回忆原来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故事,然后用地点或者地点中的人物把回忆与现实连接起来。从故事的角度看刚开始比较好,到后来感觉有点拖拉。翻译...
评分想用文中这句: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创伤,而是你深受重创时,还能否继续前行。做题目,太长了,那就简单概括一下:跌倒再爬起前行。 看过这本书,有些感悟。 作者布朗的一生起起伏伏,幼年丧父,膝盖多次手术有几次被断言此生再无法行走,贫穷...
评分 评分关于唐纳德•L.布朗,人生似乎有两个不可能:1.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2.徒步穿越美国。在大家眼里不过是异想天开的事,他都做到了! 读这本书,并没有看到布朗先生如何夸夸其谈自己的成功之道。他书写了自己最真实的人生,有血有肉。在书中,不仅仅是跟着作者开启了美...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极其考究,透露出一种老派文人的精致与克制,但又奇妙地与现代生活的疏离感完美结合。阅读过程中,我几次停下来,反复琢磨某些句子的结构和词语的选择。作者似乎对每一个词汇都有着近乎偏执的掌控欲,使得那些平凡的场景也焕发出宝石般的光泽。例如,他描写清晨第一缕阳光“像一把生锈的钥匙,勉强拧开了天空的门闩”,这种比喻的独创性和画面感,让人叹为观止。这种文字上的高标准,也决定了它并非一本可以被快速扫视的作品。它要求你放慢语速,去品味每一个动词和形容词背后的微妙张力。然而,这种细致入微的描摹也带来了另一种阅读体验——沉浸感。我感觉自己不是在读一个故事,而是被作者温柔地牵引着,一同走过一条漫长而曲折的记忆回廊。它成功地将语言的雕琢美学与现代人内心深处的迷惘,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对话。
评分这本新近出版的文学作品,简直是一股清新的山风,直吹入我这被日常琐事压得有些沉闷的心房。作者以一种近乎孩童般的好奇与敏感,描绘了一个个看似寻常却又暗藏玄机的都市角落。我特别欣赏他那种不急不躁的叙事节奏,仿佛他自己也是那个在街头巷尾徘徊的观察者,不急于给出任何定论,只是静静地捕捉那些转瞬即逝的光影和细微的人类情感波动。比如书中对于一次傍晚时分,在老旧街区目睹一场突如其来的阵雨的描写,那种潮湿的空气、柏油路的反光,以及行人们慌乱却又带着点喜剧色彩的奔跑,都被他捕捉得淋漓尽致,让我仿佛真的站在那里,能闻到泥土和雨水的味道。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的文字里有一种深藏的哲学意味,他似乎在探讨“停留”与“前行”之间的辩证关系,但又绝不生硬说教,而是将这些思考巧妙地编织进人物的对话和场景的转换之中,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被引导去审视自己的生活轨迹。它不是那种需要你强打精神去啃读的作品,更像是一壶需要慢火细熬的茶,每一口都有不同的回甘,值得反复品味,每一次重读都会有新的感悟浮现。
评分与其他同期出版的注重情节推动的作品相比,这本书的结构布局简直是一次大胆的实验。它更像是音乐作品中的奏鸣曲或赋格,主题和变奏不断地交织、重叠、分离,直至最后在某种高潮中达成一种既非完全解决又非彻底崩溃的张力平衡。作者善于利用场景的重复和细微的差异来构建内在的节奏感。比如,同一个咖啡馆,在不同时间、不同心境下被描绘了三次,每一次的细节捕捉都精准地对应了人物心理状态的微妙变化,这种结构上的匠心独运,令人拍案叫绝。这要求读者必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去捕捉那些看似不经意的呼应和暗示。这本书无疑是一次对阅读耐心的考验,但给予的回报是丰厚的——你得到了一种近乎结构主义的阅读快感,理解了文字如何通过形式本身来承载深刻的意义。它不仅仅是关于故事的记录,更是关于“如何讲述”的精妙展示,绝对值得那些对文学形式本身抱有敬意的读者细细品鉴。
评分老实说,我刚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一度感到有些困惑,因为它似乎并不遵循我们习惯的叙事套路。没有跌宕起伏的强情节,人物之间的关系也显得有些疏离和晦涩。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开始体会到作者构建的这种“氛围感”的强大力量。他构建了一个极具个人色彩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里充满了不确定性,充满了那些我们在匆忙生活中常常忽略的、边缘化的细节。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段关于一个老旧图书馆的描写,那种陈旧纸张特有的气味,阳光穿过高窗投下的斑驳光束,以及管理员那种近乎于雕塑般的沉静,这些元素的堆砌,营造出一种超越时间的静谧感。这本书的魅力不在于它告诉你“发生了什么”,而在于它让你“感受到了什么”。它更像是一组情绪的切片,或是心绪的速写,要求读者放下预设的期待,全然沉浸在文字所营造的独特声场之中。对于追求快餐式娱乐的读者来说,这或许会是一场挑战,但对于那些渴望在文字中寻找共鸣和心灵慰藉的“同路人”而言,这本书无疑是一次深刻的、令人耳目一新的精神漫游。
评分这本书带给我一种非常强烈的“异乡感”,并非指地理上的陌生,而是一种存在主义层面的漂泊无依。书中的角色们似乎都在寻找着一个可以安放自我的坐标点,但每次接近目标时,那个点又如同海市蜃楼般消散了。这种对“归属”的追寻与失落感贯穿始终,处理得极其细腻,没有丝毫矫揉造作的悲情。作者的叙事视角时常在宏大与微小之间跳跃,前一秒还在描绘城市的天际线和历史的厚重感,下一秒就聚焦于主人公指尖上的一块陈旧的茧子。正是这种巨大的尺度对比,反而凸显了个体的渺小与挣扎,却又在渺小中发现了某种不屈服的尊严。对我而言,这本书像一面镜子,反射出我们这个时代许多人内心深处的焦虑——我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流动性,却似乎失去了根基。它不提供廉价的安慰剂,而是提供一个清醒面对这种困境的、充满美感的空间。
评分空洞
评分注水鸡汤流水账,而且回忆往事比步行本身多,有炫耀成分,人生困境不是出去徒步或旅行就可以逃避…
评分将长途步行和传记结合起来的做法还是挺有新意的。不得不说美国在教育体制上的完善,就作者这样的背景居然能读哈佛——所以这样读出来的证书和学校里考上的一样吗?最让人敬佩的是作者和年龄和身体状况真的不好,却仍旧完成了!读完也好想去走走啊。
评分1945年出生的Donald L Brown,前半生接连遭遇不幸,初中毕业后辍学参军,之后游弋于半职业棒球和橄榄球联赛;36岁那年遭遇工伤,在注入4针用于镇痛的吗啡后,他做了一个梦,关于后半生的两个梦想,一是到哈佛法学院上学,一是徒步穿越美国。后来的故事不可思议,他在36岁到44岁之间完成了从社区大学到阿赫斯特学院(全美排名第2的文理学院)再到哈佛法学院(毕业论文是预测他的同学奥巴马于2004年当上美国总统!)的学业,并于52岁时历时144天徒步穿越美国,62岁时他完成了这本书。在书里,我读到了他的成功密码:一个决心,对于信念的坚韧,敢于面对困难的勇气,善于经营自己的社交圈。成功需要自身努力,需要贵人相助,需要良善的大环境。2015年1月读于Kindle。
评分足够励志但并不让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