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3月,初出茅庐的美国小伙比尔·布莱森踏上了不列颠这个梦想中的岛屿,突然间,他发现那里的一切都与他所想象的,与旅行指南上写的完全不一样。原本只想稍作停留的他竟在这块土地上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起来。二十年后,他决心带着妻儿回到自己的故乡美国,在离开英国前,布莱森又重新背起行囊,坚持要作一番旨在告别的环岛之旅。
布莱森从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次进入这个国家,他用他擅长的犀利、睿智以及细腻地语言带领读者穿越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英国村镇。在布莱森眼中,不列颠是个神奇的地方,而不列颠人则疯狂到了极致,可爱到了极点。那里有奇怪得让人咋舌甚至呕吐的地名,且到处充斥着闻所未闻的字眼;那里地形多样,历史辉煌永恒,风景却如此袖珍;那里的法官头上顶着“小拖把”,怪里怪气;英国人对自己的美德和快乐指数木知木觉,对享乐的态度更是古怪。旅途中,布莱森还时常回忆起当年造访时的情景,感慨二十年来不列颠的人和物事变化。这是一次深入英国人灵魂以及其居住腹地的旅行。尽管字里行间对英国风土人情入木三分的刻画中也带有一些嘲弄,然而贯穿全书的仍是对不列颠依依不舍的眷恋之情,在环岛之旅行将结束之时,布莱森终于明白自己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
比尔·布莱森,世界知名的非虚构作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曾任职于伦敦《泰晤士报》与《独立报》,同时也为《纽约时报》、《国家地理杂志》等撰文。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皆为非学院派的幽默之作。他的作品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整体上举重若轻,能让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不失为雅俗共赏的典范,深受读者喜爱,也获得很高的评价。每部作品均高踞美国、英国、加拿大畅销排行榜前茅。
比尔·布莱森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的旅游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是因为他擅长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所游历的世界,他真切地捕捉到了一个旅人的内心感受。自然地理、生活情趣、社会时态,布莱森信手拈来无不奇趣。他的尖刻加上他的博学,让他的文字充满了智慧、机敏和幽默。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作品又兼具了开朗风趣、绝不怕粗俗的美式调侃和冷峻犀利、一针见血的英式嘲讽。
怎么说呢,对这本书我有着复杂的感情。它让我平淡的生活平添了很多笑声,也让我收获了在读书时和我共处一室的人们的异样眼光,更要命的是,我眼角的细纹仿佛又增加了几条,虽然我已经尽量按住眼角大笑,但有时爆发式的大笑是那么猝不及防,根本来不及保护我可怜的眼角了。 也...
评分作为09年度我最爱的五本书之一,我实在无法掩饰我对这本书的爱意,作者那凡事调笑到冒泡的腔调在书中随处可见,但我最最喜爱的却是那精妙的用词,不禁想起所谓的“通感”,读罢之后,意犹未尽。 作者以环岛为主线骨,漫不经心的道出专属于英国的那些人、事、物,它们的特别之处...
评分去英国访学,才发现对这个英语的发源地了解很少,可能主要是因为,国人成长和开阔见识的过程中,美国的影响如日中天,以至于英国的面目不是被遮盖就是被混杂和扭曲了。相对于美国人长在身上的自信满满、张扬鲜亮的派头,英国人的礼貌、沉静和内敛其实更接近东方,而所在小镇不...
评分 评分我非要喜欢看这些富有洞察力的善良男人刻薄得有点恶毒的讲话,例如比尔布莱森,例如毛姆‘例如艾柯,例如安东尼波顿,还非要喜欢那些富于臆想和独独相信自己的男人的讲话,例如马可波罗,例如李渔,例如舒国治。反正就是喜欢看,因为我不能那样讲啊,一个善良又宽容的女青年怎...
这本书给我的整体感受是那种发人深省的、带有某种宿命感的沉重美学。它探讨的主题往往涉及时间、记忆、身份认同这些宏大且难以捉摸的议题,但作者处理得极其克制和冷静,没有流于煽情或故作高深。它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历史学家,在寒冷的冬夜里,用清晰的逻辑和无可辩驳的证据,为你展示一副关于人类文明演进的图景。这种冷静之中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它不强迫你接受任何结论,而是为你展示了推导结论的过程,让你在逻辑的洪流中自己得出那些令人心惊的相似性与必然性。我尤其欣赏它在处理文化冲突和代际差异时的那种温和而又坚定的立场。它不轻易谴责任何一方,而是试图理解所有选择背后的无奈与挣扎。这种理解,并非同情,而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客观审视,它让读者在合上书本时,少了一份对世界的愤怒,多了一份对存在的深刻敬畏与接纳。这种阅读体验是稀有的,因为它要求读者付出更多的思考努力,但回报却是巨大的精神滋养。
评分这本书的结构设计非常巧妙,仿佛是一个精密的钟表,各个部件紧密咬合,共同驱动着时间的流逝。它的章节过渡并非简单的时间推进或线索展开,而是充满了音乐般的对位和回响。前一章埋下的伏笔,可能在几十页后才以一种完全出乎意料的方式被揭示出来,但一旦揭示,所有的线索便瞬间清晰,产生一种“原来如此”的顿悟感。这种布局显示了作者对整体架构的深远擘画,绝非一蹴而就的随性写作。它鼓励读者保持一种持续的、警觉的阅读状态,因为任何一个疏忽都可能让你错过一个关键的连接点。这种叙事上的“迷宫感”,在增强了阅读挑战性的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完成阅读后的成就感。它不是那种读完就可以随意丢在一边的消遣读物,它需要被反复回顾和对照,因为它自身的内在逻辑就像一个需要不断校准的仪器。总而言之,这是一部需要你投入心神去“破解”的作品,而一旦你进入了它的世界,便很难再轻易抽身出来。
评分这部作品读罢,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它仿佛一艘载着我们驶向未知海域的船,船上的人们带着好奇与敬畏,试图解读那些古老而又熟悉的符号。文字的编织如同一张精妙的网,将历史的碎片、文化的脉络以及人性的幽微之处悉数捕获。我尤其欣赏作者那种近乎手术刀般的精准,剖析着那些看似平常的场景背后,隐藏着的深层动因。读到某些段落时,我甚至能真切地感受到笔触下人物的呼吸与挣扎,那种身临其境的代入感,是许多同类作品所不具备的。它不满足于表面的叙述,而是深入到肌理之中,挖掘那些被时间冲刷或故意掩盖的真相。这种探索的勇气与洞察力,让人不得不停下来,反复咀嚼那些掷地有声的论断。它提供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答案,而是一系列更深刻、更值得探究的问题,引领着读者自行构建属于自己的理解框架。整本书的节奏把握得恰到妙处,张弛有度,既有高潮迭起的思想交锋,也有低回婉转的哲思沉淀,读完后,感觉灵魂被重新洗涤了一遍,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世界观产生了一次彻底的颠覆与重塑。
评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简直是一场盛宴,充满了令人惊喜的韵律感和画面感。它不是那种干巴巴的学术论述,也不是浮于表面的故事堆砌,而是在两者之间找到了一种近乎完美的平衡点。作者的用词极为考究,每一个形容词、每一个动词的选择都仿佛经过了千锤百炼,既保证了思想的深度,又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愉悦性。我特别留意到作者在描述一些抽象概念时,所采用的具象化手法,那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的技艺。比如,他对某种时代精神的刻画,不是用大段的理论去定义,而是通过描绘一间老式书房的尘埃、一盏昏黄灯光下的侧影,就将那种沉郁、内敛的气质烘托了出来。读起来,仿佛能闻到油墨的香气,感受到纸张的粗粝。这种感官上的沉浸体验,使得原本可能枯燥的议题变得鲜活、可触摸。更难能可贵的是,尽管文笔华丽,却丝毫不显累赘,它像一条流畅的河流,带着读者自然而然地流向既定的远方,却又允许你在沿途欣赏两岸的奇景。这是一种高超的叙事技巧,显示出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和对叙事节奏的绝对掌控力。
评分从内容构建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展现了一种宏大叙事下的微观切入的独特视角。它没有试图去描摹一个完整的全景图,而是选择了一些关键的“切片”进行极致的放大和精细的解构。这种聚焦的方式,反而让读者能够更清晰地洞察到整体的肌理结构。我喜欢它那种“以小见大”的布局,通过对某个特定人物的命运轨迹或某一个不起眼的历史事件的深挖,折射出更广阔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思潮。这种处理方式极大地避免了泛泛而谈的弊端,让每一处落笔都显得沉重且富有意义。作者似乎对细节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每一个侧面的呈现都饱满而立体,没有留下可以被轻易忽略的“背景板”人物或事件。读到后半部分,我清晰地意识到,作者并非在提供一个既定的历史版本,而是在搭建一个供读者自由探索的“思想迷宫”,引导我们去质疑既定的框架,去寻找那些被主流叙事所遗漏的“阴影角落”。这种主动的参与感,让阅读从被动的接收,转变为积极的构建。
评分红胡子老豆了
评分前些时候去上课看完了忘标。吐槽太狠了,虽然看的时候很欢乐,但经常给噎到——写的人把槽都吐光了读者是很难受的喂。
评分问我为何喜欢英国?因为她的极致可爱和疯狂。喜欢她,无论是好还是坏。
评分2010 3.14
评分我觉得和布莱森那样的人生活才叫惊心动魄,首先到岛国《泰晤士报》打工,后来默多克来了,带来新时代新闻媒体不拼死拼活给集团挣钱就他妈滚蛋的整顿;然后又在疗养院遇到刚被关进来时就算计着院方何年何月遭遇雷劈火烧的“日历人”;再后来不小心闯入英国防部培训中心...黄昱宁的前十五章翻译显然比后面章节更为俏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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