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論題的意涵
二、研究現狀
三、研究方法和論證結構
第一章 財政聯邦與憲政國傢
第一節 財政聯邦與憲政國傢的相互關聯
一、財政聯邦的含義與基本特徵
二、憲政理念和體製是財政聯邦的根本支撐
三、財政聯邦的發展促進憲政體製的完善
第二節 財政聯邦的理論基礎
一、財政聯邦的理論淵源
二、財政聯邦主義理論評述
第三節 財政聯邦的實在形態
一、以美國為代錶的聯邦製國傢的分權模式
二、以德國為代錶的聯邦製國傢的相對集權模式
三、以法國為代錶的單一製國傢的集權模式
四、以日本為代錶的單一製國傢的相對分權模式
五、以俄羅斯為代錶的轉型國傢的財政分權
第二章 分稅製改革的憲政價值
第一節 財政壓力下的分稅製改革
一、財政壓力與製度創新
二、分稅製改革前中央政府所麵臨的財政睏難
三、迫於財政壓力而啓動的分稅製改革
第二節 分稅製改革的憲政價值——構建規範的中央與地方關係
一、“兩個積極性”憲法原則的艱難摸索
二、分稅製改革帶來的憲政曙光
三、分稅製改革麵臨憲政時代的挑戰
第三章 分稅製改革的邏輯基礎——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事權劃分
第一節 政府事權的定位與事權劃分的一般原則
一、市場經濟體製下政府事權的準確定位
二、事權劃分的一般原則
第二節 我國政府間事權劃分的現實邏輯
一、我國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的演進曆程
二、我國中央與地方之間事權劃分的法條主義分析
三、在非正式製度博弈中走嚮規範的製度構建
第三節 憲政視野下我國政府間事權劃分的進路和方式
一、阻礙我國中央與地方之間事權規範劃分的現實因素
二、政府間事權劃分的邏輯前提——改革政府層級
三、政府間事權劃分的現實基礎——公共服務型政府的重塑
四、政府間事權劃分的體製保障——人大對政府權威地位的確立
五、中央與地方之間事權劃分的方式改進
第四章 分稅製改革的邏輯核心——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稅權劃分
第一節 憲政意義上的稅權概念及稅權劃分的一般原理
一、憲政意義上的稅權概念
二、稅權劃分的一般原理
三、稅權劃分的模式
第二節 分稅製改革以來我國稅權劃分的實證分析
一、我國稅權縱嚮劃分的基本特徵
二、《所得稅收人分享改革方案》對分稅體製的完善
第三節 完善地方政府稅權的規範進路
一、賦予地方法定的財稅自主權是深化分稅製改革的焦點
二、財政民主是促成地方政府權利主體地位的必由之路
三、規製地方政府財權的具體構想
第五章 分稅體製下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聯——轉移支付
第一節 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憲政意義
一、作為中央調控地方基本手段的財政轉移支付
二、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憲政功能
三、我國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演進曆程
第二節 我國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憲政分析
一、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目標分析
二、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模式分析
三、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結構分析
四、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規模分析
五、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運行機製分析
第三節 完善我國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法治進路
一、我國財政轉移支付的法製現狀
二、實現財政轉移支付製度法治化的必要性
三、財政轉移支付製度法治化的現實製約因素
四、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法治進路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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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