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丁,英国女作家,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大师,被誉为“道德教育家”。出生于英格兰汉普郡的斯蒂文顿村,父亲是教区的主管牧师。在父兄的熏陶下,奥斯丁从小就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她16岁时开始写作,是第一个通过描绘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使小说具有鲜明现代性质的小说家。奥斯丁一生中共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诺桑觉修道院》和《劝服》(后两部出版于她去世后的1818年),小说内容多是刻画当时英国乡村的风俗民情、社交和男女恋情等。她的创作开启了19世纪30年代的现实主义小说高潮,在英国小说的发展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
简•奥斯丁(1775—1817),英国著名女作家。《奥斯丁文集:爱玛(经典插图本)》是作者主要作品之一,被认为是其最成熟的作品。热心的爱玛关心哈丽埃特的婚姻,她认为这姑娘是大户人家出身,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一味鼓励她去爱牧师埃尔顿。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八岁,他始终爱着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包括她如此主观地干预别人的恋爱和婚姻。在埃尔顿同霍金斯小姐结婚后,爱玛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但哈丽埃特却爱上了奈特利,这时候爱玛才大吃一晾,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最后,他们两人、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以及马丁和哈丽埃特三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39幅原版插图生动再现经典场景。
本书刻画了三个主要女性,Emma、Harriet、Fairfax。毫无疑问,Emma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现代意义上的“白富美”,而另两位出身相对低贱的美好女性,很可能就被尊称为“女屌丝”了。 我并不喜欢Emma。自恃高人一等,忙着给Harriet和Mr.Elton做媒。当Mr.Elton求婚时她果断拒绝...
评分 评分这书写于1815年,只比《红楼梦》晚30年左右。想象一个水平很一般但态度很认真的英文读者读《红楼》,就可以知道我读《爱玛》时碰到的困难。陌生的字眼,陌生的句式,很多长句复句,很多双重否定,无处不在的讽喻,含蓄委婉的褒贬... ...200年前的英国小乡绅,真的都是这么说话...
作为中学时最早接触的一本奥斯丁作品,读过至今已有20多年。爱玛其实是她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也是篇幅最长,如今通常被认为是她技巧最成熟的一部,所以重读时的确感受到奥斯丁各种用力、用心之处。也许是此前作者对伊丽莎白等女主门第和家世之限过于执拗,到了爱玛这里从一开始就赋予她前所未有的优良特质,漂亮聪明善良富有而独立,以至于奥斯丁后来自己也承认爱玛是她最喜欢的人物。不过奥斯丁的用心并不在爱玛的完美人设,而是在她对如此完美的人物依然隐忍和冷静,对爱玛的控制欲、傲慢心等性格缺陷同样不吝批评和讽刺,从而完成性格成熟和情感自觉,这是我认为小说除了语言精妙绝伦之外最精彩之处。此外,奈特利的形象塑造应该也是奥斯丁对绅士精神的最完美诠释,胜过达西,但更加梦幻和理想化,没有达西真实。
评分女主的各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到最后也还是不可爱居多。
评分碎碎念真是受不了,这本和《傲》、《理》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啊~~
评分又看见自己。但不如别的感触深。太多很容易及合理的事情了。因为很难站在主角的立场看待问题,所以很清楚就猜到书中角色最终的归宿,所以少了些阅读乐趣。
评分伊塔洛·卡尔维诺:“我爱简·奥斯丁,因为我从未读过她,却只因为她的存在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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