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陈懋平,因为学不会写“懋"字,就自己改名为陈平。
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坟墓堆读闲书。
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
她没有数字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
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住,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地跟着去了。
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地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要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重新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撼动人心。
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人知道的远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她就是我们心中最浪漫、最真性情、最勇敢潇洒的──
永远的三毛。
书中先是记录了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结婚,白手成家的生活,而此时她的文学创作生涯也随之开启;后来移居加纳利群岛后,三毛的生活渐趋安定,她的创作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再后来,荷西在一次潜水时意外去世,三毛的心灵受到巨大创伤,人生陷入低谷。一段时间后,三毛再度出走,游历中南美洲,开始新的生活。而这段经历,也使她的文风发生了一定的转变。
网上不少人对三毛的评价是:幼稚的作家,尽管曾经喜欢过。 我不看三毛也已经很久了,但我还记得她对荷西说:我的心是玻璃做的,它已经碎了。然后那个西班牙男人按住胸口:我的这颗是金子做的,换给你。看到这里我腾地从床上跳起来在家里疯狂地绕圈圈,然后又倒下去猛然用...
评分虽然说,并不经常想起尼采那句“最可耻的是使别人感到羞耻的人”,但其实这句话我还是很看中的。也只是单方面。譬如说,自己去说些、做些,使别人感到羞耻,不觉得什么;要是别人跑来羞辱我,或者只是有那么一些个说法乃至自己心里的念头,会使自己羞耻,就要拿这句话来给自己...
评分从看了三毛的书开始就很喜欢她。 因为她写的都是真实的事情,你可以跟着她去感受,感受她的心情。这和看小说不同,小说是假的,人物皆有作者安排,而三毛的书是真实的,你可以感受到的真实。 喜欢三毛和荷西之间的浪漫,那种温柔到骨子里的温暖。 荷西回家找不到三毛,会一...
评分经同学的推荐借了《撒哈拉的故事》 吃饭时都不舍得发放下地一口气读完 武断地认为三毛的文字都会是幽默的 同学说丈夫死后的文章现在不太想看 想等心智在成熟些再看那些悲伤的文 可是我依然不听劝地买来很多她的书 看了《雨季不再来》觉得前面还挺逗 后面没什么太深的印象觉得没...
评分我以为我厌倦看女人的书,似乎所有情绪的细微末节都被无限放大,我从来只是以为而已。读书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有这样一种习惯,把自己对号入座到主人公的人物中去,这样便于感知一切事物与情 绪,我也如此。 “那片墓园是她和荷西常常经过的地方。”一句自成段落的开场白...
以前看觉得真是好看又文艺。现在,觉得没那么好了。
评分"也可能,在天气晴朗,而又心境安稳的时候,我会坐飞机,去那个最后的岛,买一把鲜花,在荷西长眠的地方坐一个静静的黄昏。”在这本书中学到一个词”抢命“。人生苦短,抢命地读书,抢命地相爱,抢命地活着。其实最想要的不过是”但愿人长久”。ps:这个版本超赞的说~
评分星期天的早晨把这本书看完,心里泛起一股无可名状的悲凉来,如果有一天人生只留你一人在世上,要如何去回想过去、要如何去面对那无尽的日夜呢?
评分午后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的下着,明明是平和静安的文字,却不知不觉泪溃堤涌出,记得当年年纪小,你爱谈天 我爱笑,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些为爱痴狂的妄想都化为雨中的水洼,像一片又一片寒了碎了的心。
评分荷西死了,对我而言,他是在我面前死了一次。对千千万万读者而言,他是死了千万次。对三毛而言,一次,痛彻心扉。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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