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801年,我刚拜访过我的房东回来——那个将要给我麻烦的孤独邻居。这儿真可以说是个美丽的乡村!整个英格兰境内,我不相信我竟能找到这样一个远离尘嚣的地方,一个厌世者的完美天堂。而希斯克利夫和我正是欣享这份荒凉的合适一对。他真是个绝妙的人!当我骑马走上前去时,我看见他的黑眼睛缩在眉毛下怀疑地看着我。当我通报自己姓名时,他把手指更深地藏到背心里,完全是一副不信任我的神气。刹那间,我对他顿生了亲切之感,而他却根本未察觉到。
“希克利先生?”我问道。
他点头作答。
“我是洛克乌——您的新租户,先生。我一到此地之后,就赶紧抽工夫来拜访您,为的是表达我的心意:我这样再三请求,一定要把画眉田庄租下来,不至于让你有什么不方便吧。昨天我听说您打算——”
“画眉田庄是我的产业,先生,”他慌忙打断了我的话,说道。“只要我挡得住,我决不容许别人来打扰我——进来!”
这一声“进来!”是咬牙切齿的,带着“见鬼去吧!”这种口气说出来的。就是他所靠着的栅栏,也没对他的这句话作出什么同意的表示。我恐怕正是这种光景让我决定接受这个邀请。这样一个人物引起了我的兴趣,——看来他比我还矜持得多呢。
等到他看见我的马的胸膛快撞到了栅栏,却也伸出手去打开链子,然后很不情愿地把我领上铺道。我们一走进院子,他就喊道:“约瑟夫来把洛克乌先生的马儿拉去,再拿些酒来!”
“这一家的大小仆役只怕全在于此了吧,”听到这双管齐下的命令,我心中暗想。
“难怪石板缝里长了青草,树篱只能由牛羊来‘修剪’了。”
约瑟夫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不,是个老头儿了,也许已经很老了吧,但还是很健壮。他从我手中接过马的时候,自己还在喉咙里怨声怨气地嘀咕着:“老天爷保佑!”说着,还那么气鼓鼓地盯了我一眼,叫我好心地猜想:他该是需要老天爷来帮助他消化消化他肚子里那一顿中饭吧,这声尊敬的呼声和我这个不速之客因此是没有多大关系的。
“呼啸山庄”就是希克利先生的住宅名称。”呼啸”在当地是个有特殊意义的词儿,形容在大自然逞威的日子里,这座山庄所承受的风啸雨吼。可不是,住在这儿,一年到头,清新凉爽的气流该是不愁的了吧。只消看一看宅子尽头的那几株萎靡不振、倾斜得厉害的枞树,那一排削瘦的向一边倾斜的荆棘(它们好像伸出手来,乞求阳光的施舍),也许你就能捉摸出从山边沿刮来的那一般北风的劲道了。幸亏当初造屋的时候,建筑师有先见之明,把它盖得特别结实一-狭小的窗户子深深嵌在壁内,两边墙角用凸起的大石块保护着。
在入门之前,我停步瞻仰了一下布满在住宅正面、尤其在大门周围的那许多希奇古怪的石刻,在大门上首,那密密麻麻、剥落碎裂了的四不像怪兽和不懂害羞的小孩子们中间,我辨认出了“1500”这个年份,和“哈里顿?欧肖”这一个姓名。我本打算发表几句感想,还想向这位板着脸儿的业主请教一下住宅的简史,可是看他站在门口的那种架式,却分明要我马上进去,否则就干脆回头走;我可不打算还没登堂入室,就先把主人惹恼了,叫他越发不耐烦起来。
一跨步我们就进了起居室,根本不必经过什么外间或是过道,这里的人多半把这间屋子称做“正屋”,它通常连厨房带客堂都包括在内,不过我相信在呼啸山庄,那厨房必定是被挤到另一个地方去了——至少,我听出来里边有说话的声音,有瓶罐相碰的声音;而在大壁炉四周,我看不出有什么烧烤、煮炖、或是烘烤的迹象,也不看见墙上有什么铜锅和锡滤器在闪闪生光。光彩、热量,倒是从屋子的另一边反射过来,十分热闹;原来那儿有一口橡木大碗橱,陈列着一排又一排无其数的白钒盆子,中间还杂放着银壶、银杯,一直堆叠到屋顶。这口橱从来不曾欠敞开过,它全部的结构(只除了一个搁着麦饼和牛腿、羊肉、火腿的木架子把它遮蔽了一部分外)总是让人一览无遗。在壁炉上面,是几支蹩脚的旧枪和一对马枪,还有三十油漆鲜艳的茶叶罐,一齐溜放在壁架上,算是装饰品。地板是光滑的白石铺砌的,椅子涂了绿漆,是那种简陋的高背椅;有一两只笨重的黑椅子躲在阴暗里。在碗橱底下的圆拱里,躺着一只巨大的酱色的母猎狗,一窝尖叫的小狗围绕在它身边;此外,还有别的狗另找别的地方做安身之处。
像这样的屋子和陈设原本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假使主人是一个普通的北方庄稼汉,长着一张倔强的脸儿、一双粗壮的腿(如果穿着短裤和绑腿,那双腿才出色呢)。只要你拣的是正好吃过了饭的那一段时间,那么在这山区周围五六英里内,随处都可以看到这样一类人物安坐在交椅里,一大杯浮着泡沫的麦酒放在他面前的圆桌上。
可是希克利先生和他的居处以及生活方式,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对比。从外表来说,他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吉卜赛人;从服装、举止来说,又像是一位绅士——就是说,像乡间那许多地主那样的绅士,也许很可以说是衣冠不整,但并不见得就叫人看不入眼,因为他的身材挺直、很有样儿。他那张脸是够阴沉的;难免有人会猜想,他多少带点儿教养不够的傲慢。我可懂得他,和他有一种感情上的共鸣,认为完全不是这回事。我凭着本能,知道他这种矜持,是出于厌恶别人的卖弄感情,厌恶人们彼此之间表示的那种亲热劲儿。他爱,他恨,全都搁在他的心里:而且认为假使再要让人家爱他、恨他,那就分明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儿。 不,我扯得太远啦--我是一味拿自己的性格往他身上套。可能希克利先生就有他自个儿完全不同的理由,才碰到有谁也许想和他交个朋友时,尽把手指儿往里缩;而这和我要那么做的理由可全不相干。我倒是希望我这种脾气好算得罕见少有啦。我那亲爱的母亲老是说,我永远也别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了;果然,就是在去年夏天,我证实了我根本不配有。 那时候我正在海滨享受着一整月的好天气,谁想碰上了一个最迷人的姑娘--在我的眼里,真正是一位天仙--在她没有理会我之前,我始终是这样看待她的。我从没有把自个儿的爱情说出口,可是如果眉目也能传情,那么一个白痴也能看出,我已经沉溺在爱河里,没救了。最后,她懂得了我的情意,回了我一个眼神--啊,且不提多甜蜜,你尽管自个儿去想象吧!可是我怎么办呢?说来丢脸,我就像一只蜗牛似的,冷冰冰的缩回去了;对方每向我瞅一眼,我就变得越冷淡、越往里缩得紧。可怜这个天真的姑娘,到最后怀疑起自己的感觉来,以为自己闹了个大笑话,窘得硬是要她的妈妈依着她走掉了。就因为有这种怪脾气,我得了冷酷无情的名声。多不值呀,只有我自己心里理解。
我在壁炉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的主人走向对面的那一把。大家一时没有话说,我就伸手想去抚摸那条母狗。那条母狗已经离开了它那一窝小宝贝,狼一般地偷偷来到我的小腿后面,翘起嘴唇,白牙齿上淌着口水,只想咬人一口。 我摸了它一下,惹起它从喉头发出一长串的嗥声。
“你还是别理这条狗吧,”希克利先生趁着狗叫,也一起罗嗦道;同时他又把脚一顿,把接下来那一阵更凶猛的闹声止住了。“它还没有给宠坏--不被当宠物看。”于是他大步跨到边门,又嚷道:“约瑟夫!”
约瑟夫在地下室深处咕噜了几句什么话,可并没有爬上来的动静;于是主人就自己钻下去找他,丢下我和那条母夜叉似的母狗面对面地厮守着。它,加上两只蓬毛的护羊狗一起眼睁睁地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并不急于想和它们的牙齿打交道,只得安分地坐在那儿。可是真倒霉,我还道貌岸然暗中的嘲弄它们是不懂得的,意向这三个畜牧挤眼弄眉,做起鬼脸来。不料有一个脸相意惹恼了狗太太,它顿时暴跳起来,直扑我的膝盖;我把它摔了回去,慌忙把一张桌子拉过来挡在中间。这一下,可激起全体狗的公愤了。六七个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四脚魔鬼一窝蜂地从隐蔽的洞窟里冲出来,向共同的目标集中。我感觉到我的脚后跟和上衣的边缘成了明显的进攻对象;我一边挥动一根拨火棒,使劲击退那几个大喽罗,一边迫于情势,不得不大声告急,叫这家人快来平息局面。
希克利先生和他那个仆人还是不慌不忙地爬着地下室的梯阶。尽管壁炉那边又是嚎又咬的,闹得天翻地覆,可是我并不觉得这两位的步子就比平常加紧了多少。幸亏这时从厨房里赶来了一个人--个健壮的女人,两颊火红、袍子卷起、光着双臂,挥舞着一只煎锅,冲到了我们中间来。她就凭这个做武器,再加上她的嘴,立了奇功:一霎时,那场惊天动地的暴风雨给镇压下去了。等她的主人上场的时候,就只剩她一个儿还留在那儿,如同狂风卷过的海洋那样心胸起浮。
“见鬼,到底在闹什么呀?”他问道,向我瞪了一眼。我受了这样不友好的招待,还要受这种眼色,可有些受不了啦。
“不错,真是见鬼!”我咕噜着说。“就算一群邪魔附身的猪发作起来,再厉害些也不过像你家里这一伙畜生那样罢了,先生。你倒不如把一个生客丢给一群猛虎呢。”
“只要别人不去碰什么,它们是不惹事的,”他发表意见道。把酒瓶放到我面前来,把桌子搬回原处。“狗看家,原是它的本分嘛。喝杯酒吧?”
“不,谢了。”
“没咬着吧?”
“要是我给咬了,我可要给那咬人的东西留下个磨灭不了的印记呢。”
希克利咧开了嘴,绷紧的脸上透出一些笑意来。
“算啦,算啦,”他说,“让你受惊了,洛克乌先生。来,喝点儿酒吧。此地真难得有客人光临,所以我和我那些狗——我不怕照实讲——简直不懂得该怎样招待才好。祝你健康,先生!”
我鞠了躬,也回敬了他;我开始觉得为了一群狗的失礼而坐在那儿生气,可有点傻。此外,我也讨厌让这个家伙再取笑我,因为他的兴致已经转到取乐上来了。也许他也察觉到,得罪一个好房客是愚蠢的,语气便稍稍委婉些,提起了他以为我会有兴趣的话头——谈到我目前住处的优点与缺点。我发现他对我的话题,是非常有才智的;在我回家之前,我居然兴致勃勃,提出明天再来拜访。而他显然并不愿我再来打搅。但是,我还是要去。我感到我自己和他比起来是多么擅长交际啊,这可真是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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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