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四二年一月到六月,只有三十岁的狄更斯接受美国著名作家华盛顿•欧文等朋友的邀请赴美游历,长篇游记兼特写《游美札记》就是狄更斯此次访问美国的主要成果。这次游历,他曾访问东海岸的波士顿、纽约和费城等大城市,向南到过里奇芒德,向西一直到圣路易,向北一直到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在历时半载的游历当中,年轻的作家通过参观、访问、公众集会和私人会晤,广泛接触了上至总统下至车夫的美国各阶层人士,逐一记录了作家的经历、见闻和观感。对于这个生机勃勃的年轻共和国,狄更斯既有叹赏又有抨击,尤其是对于美国式的粗糙、庸俗风气,过度浓重的唯利是图氛围以及野蛮的蓄奴制度、对印第安人的残酷征服,狄更斯处处给予了显微镜式观照和批判,这和那位致力于描绘镀金时代、同样尖酸刻薄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如出一辙。北美之行也成为长篇小说《马丁•瞿述伟》的重要灵感来源。
《游美札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游记作品,对于直观地感受十九世纪中叶北美大陆的社会状况和风土人情,近距离地了解狄更斯的思想态度和立场观点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1812年生于英国的朴次茅斯。父亲过着没有节制的生活,负债累累。年幼的狄更斯被迫被送进一家皮鞋油店当学徒,饱尝了艰辛。狄更斯16岁时,父亲因债务被关进监狱。从此,他们的生活更为悲惨。工业革命一方面带来了19世纪前期英国大都市的繁荣,另一方面又带来了庶民社会的极端贫困和对童工的残酷剥削。尖锐的社会矛盾和不公正的社会制度使狄更斯决心改变自己的生活。15岁时,狄更斯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抄写员并学习速记,此后,又在报社任新闻记者。在《记事晨报》任记者时,狄更斯开始发表一些具有讽刺和幽默内容的短剧,主要反映伦敦的生活,逐渐有了名气。他了解城市底层人民的生活和风土人情,这些都体现在他热情洋溢的笔端。此后,他在不同的杂志社任编辑、主编和发行人,其间发表了几十部长篇和短篇小说,主要作品有《雾都孤儿》、《圣诞颂歌》、《大卫·科波菲尔》和《远大前程》等。
狄更斯的作品大多取材于与自己的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相关联的事件。他在书中揭露了济贫院骇人听闻的生活制度,揭开了英国社会底层的可怕秘密,淋漓尽致地描写了社会的黑暗和罪恶。本书起笔便描写了主人公奥利弗生下来便成为孤儿,以及在济贫院度过的悲惨生活。后来,他被迫到殡仪馆做学徒,又因不堪忍受虐待而离家出走。孤身一人来到伦敦后,又落入了窃贼的手中。狄更斯在其作品中大量描写了黑暗的社会现实,对平民阶层寄予了深切的向情,并无情地批判了当时的社会制度。他在小说描写的现实性和人物的个性化方面成绩是突出的。他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塑造作品人物数量最多的一个作家。
19世纪的美国对于欧洲人尤其是英国人来说是一种新型的国家。当时的有识之士对于这种“没有君主、没有封建主义、也没有国教的自由平等的新型国家”是怀抱热情的心向往之。因此,1841年,30岁的狄更斯游历美国半年后写成了《游美札记》。手上的这本书是1982年出版的,由张谷...
评分这书算是被翻译毁了。12页倒数第四行有句:满脸带着发生兴趣的样子往外看。这叫啥翻译呀,直接说兴致勃勃地往外看不就得了。类似的地方非常多,不一一举例了。这译者是很典型的一类译人:他/她不是不会英文,而是不会中文。
评分这书算是被翻译毁了。12页倒数第四行有句:满脸带着发生兴趣的样子往外看。这叫啥翻译呀,直接说兴致勃勃地往外看不就得了。类似的地方非常多,不一一举例了。这译者是很典型的一类译人:他/她不是不会英文,而是不会中文。
评分本书算是狄更斯比较差的作品。我个人感觉与《匹克威克外传》有些相似。只不过《匹克》算是流浪体小说,而本书则是真实的游记。 不知道是作者出身于记者,还是当时还比较年轻,所以书中的观察有些浮于表面,当然对于一般的游记来说已经可以的,但对于作者的大名来说,却是瑕疵了...
评分如果说我们现在的旅行大概只是看看人群看看风景、拍拍照散散心,像是品尝一碟开胃小菜,那么1842年狄更斯先生的美国之旅简直就可以说是在享受一顿丰盛大餐了。这次为期6个月的旅行中,狄更斯先生先后走过波士顿、费城、纽约等大大小小的城市,甚至来到西部还未被开垦的荒凉之地...
这本书的结构布局是极其巧妙的,它似乎遵循着一种内在的韵律,而非僵硬的时间线索。章节之间的跳跃显得突兀,却又在某种微妙的意象或情感联系上达成了统一。这种非线性叙事反而增强了作品的艺术张力。它让我体会到一种“碎片化记忆的重构”过程,就像整理旧照片时,那些看似无关的场景却因为某个共同的情绪节点而被串联起来。这本书展现了一种高超的叙事控制力,它知道何时该放慢脚步,何时又该加速向前。读完之后,留下的印象不是一连串清晰的事件,而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情绪底色,一种带着淡淡忧郁又充满希望的复杂感受。
评分这本书的文风带着一种近乎散文化的自由,句子结构变化多端,时而长句铺陈,层层递进,营造出一种如梦似幻的氛围;时而又用短促精悍的句子,如同镜头快速切换,带来强烈的画面冲击感。它没有刻意追求华丽的辞藻,但文字的力量却不容小觑。作者的观察角度非常独特,总能从司空见惯的事物中挖掘出新意。我仿佛看到一个充满好奇心、不拘泥于传统框架的灵魂,在异国他乡进行着一场无声的对话。这种对话不是对抗,而是温柔的融合与审视。它让我开始反思自己对“远方”的固有认知,打破了许多刻板印象。整体读下来,是一种精神上的松弛与愉悦。
评分从文学技法上来看,作者对情绪的调动非常高明。它并非一部纯粹的流水账式的记录,而是融入了大量的内心独白和哲学思辨。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作者都会引申出一些关于时间、存在或现代生活本质的思考。这些思考不生硬,而是自然地从场景中生长出来。我尤其欣赏它对于“孤独感”的处理。作者没有回避旅行中难免会遇到的那种突如其来的疏离感,而是坦然地接纳并加以书写,这种真诚反而构建了一种更深层次的连接感,让那些也曾独自上路的读者会心一笑。它让“远行”从一种物理位移,升华为一种内在的探索过程。
评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其极强的“现场感”和“质感”。仿佛能闻到海边空气中咸湿的味道,能听到异域市场里嘈杂的叫卖声,甚至能感受到阳光直射皮肤的那种炙热。作者在描摹风土人情时,展现出一种近乎人类学的细致和尊重,没有猎奇或居高临下的姿态。它关注的是普通人的生活轨迹,那些在宏大叙事中常常被忽略的面孔。阅读过程中,我的感官体验是极其丰富的,这不仅仅是视觉上的接收,更多的是一种多维度的信息输入。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饱满的,让人难以快速合上书页,总想再多停留一会儿,去细品那些被光影定格的瞬间。
评分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恰到好处,作者似乎深谙如何引导读者的情绪。在描绘那些异域风光时,笔触既细腻又不失大气磅礴。我特别喜欢它对日常细节的捕捉,那些微不足道的瞬间,在作者的笔下却闪烁着人文关怀的光芒。比如,仅仅是对一个街角咖啡馆里侍者微笑的描摹,就能让人感受到一股暖流。它不是那种强行灌输观点或知识的游记,而更像是一次真诚的、带着温度的分享。读完后,我感觉自己仿佛也曾在那片土地上行走过,呼吸过那里的空气,甚至品尝到了那些想象中的风味。这种沉浸式的体验,在很多旅行文学中是很难得的。它更侧重于“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而非单纯的景点罗列,这点让我非常欣赏。
评分138♛ 挺好看的…狄更斯就像个吐槽帝,不过萌萌哒…吐槽轮船房间货不对板,美国人民吐烟染唾涎,费城的单人囚室,纽约的暗无天日人挤人的监狱。有坏就有好,美国也有不少好的地方比如波士顿就棒棒哒,城市干净美丽,公共机构人员都有礼貌,慈善机关也做得很好…
评分她说,她记得很清楚,如何在去年同样的一次航行中,没有一个人患病,大家都从早到晚,整天跳舞,一直不间断,跳了十二天,真正一片欢腾,一团喜悦!她满面嬉笑;她老预言顺风,预言好天气,全没应验,不然我也不会这样喜欢她了。
评分#真好啊,狄更斯在100多年前就过上了我至今还没过上的生活
评分话真多
评分手里有两个版本,kindle里是张谷若翻译的,实体书是李菲翻译的,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张的版本,里面他的语言有一种老派知识分子的感觉,而且书里充满了注释,详细的解释了狄更斯用到的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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