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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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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家孔祥贤:《红楼梦》的原作者应是曹兆页 袁养和
南京红学家孔祥贤经过二十多年的潜心研究和考证,提出了《红楼梦》的原作者应是曹兆页的论断。他的阐述这一观点的专著《红楼梦的破译》最近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
一
孔祥贤是中国银行江苏分行的研究员。今年74岁。早在1973年,他读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觉得其中许多观点不能服人,特别是关于原作者是曹雪芹的论断破绽很多,站不住脚,于是,他阅读了大量研究《红楼梦》的书刊,广泛搜集有关资料,潜心钻研,探本求源,立志把关于《红楼梦》的原作者问题弄个明白。
1979年,哈尔滨师范学院的《北方论丛》开展关于《红楼梦》作者问题的讨论。孔祥贤在该刊第5组上发表了《〈红楼梦〉的原作者是谁》的文章,首次提出,曹雪芹并非原作者而是改编者。1980年,孔祥贤又在《北方论丛》第4期上发表续篇,明确指出《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兆页。1980年7月,全国首届《红楼梦》学术讨论会在哈尔滨召开,孔祥贤提供的论文《红楼梦的破译》进一步论证了《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兆页的观点。他的论文和发言,在会上引起了轰动。在朋友、同事和红学界一些前辈的鼓励下,孔祥贤于1987年完成了专著《红楼梦的破译》的初稿。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他的书稿终于在去年10月出版。
二
孔祥贤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本无定论,曹雪芹也只是承认“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何况他的身世与《红楼梦》“楔子”上的“作者自云”并不相符,因此要否定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并不太难,真正难的是要确定原作者到底是谁。他指出,这位原作者之所以不肯在作品里留下真名实姓,一定有其不得已的苦衷,而他既然写了《红楼梦》,就决不甘心于湮没自己的身后之名。这个“身后名”很可能隐藏在《红楼梦》这本书里,也就是说,在书里必然有端倪可察,有征兆可寻。
由此出发,他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红楼梦》这部作品本身,从思想内容、人物间的相互关系到每一首诗词、每一个灯谜,都细细考证、研究;在这同时,他又对各种版本进行对照比较,对其中的批语一一加以探讨。凭着他精湛的古文修养和精通古诗词(他自己善作格律诗词)的有利条件,他找出了存在于书中的大量矛盾,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疑团,最后终于确定《红楼梦》的原作者是化名为“石头”、“脂砚斋”的曹兆页。
据孔祥贤考证,曹兆页是曹荃的第四个儿子、曹寅的侄儿。由于曹寅之子曹早逝,曹兆页便过继给伯父曹寅做了嗣子。曹雪芹是曹的遗腹子,因而曹兆页便是曹雪芹的叔父。曹兆页一生坎坷,18岁时,兄曹病故,他奉旨承嗣袭职,做了江宁织造,受到康熙皇帝的赏识。25岁时,康熙驾崩,雍正即位,从此噩运临头。30岁时,由于所谓的“勒索驿站”一案被查处,加上长期来库银亏空,无法弥补,终于撤职坐牢,不仅家产抄没,连爱妻都被人强占。38岁获释出狱,隐姓埋名,潜踪匿迹,在北京西山一废寺出家,开始《石头记》的创作。65岁时,侄儿曹雪芹亡故,曹兆页孑然一身,在绵绵无尽的悲痛中消磨了残年。
据史料记载,曹兆页禀性忠厚、能干,很有文才。他写的奏表曾受到雍正皇帝的赞赏,被雍正称为“大通家”。
孔祥贤发现,曹兆页的身世遭遇与《红楼梦》楔子中的“作者自云”可以说是惊人地相符。曹兆页在官场13年,受过康熙青睐,享过荣华富贵,以后锒铛入狱,家破人亡,确实是一场“梦幻”。他18岁承嗣袭职,补了江宁织造之缺,说是“上赖天恩,下承祖德”,可谓恰如其分。而曹雪芹从未做过官、承过爵,此话用在他的身上则并不合适。曹兆页有生父曹荃、嗣父曹寅,并有三个同父兄长、一个嗣兄,故可说“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所谓背恩负德,虽是歉词,但曹家的祖业(织造)确实在他手里丧失,对祖上来说,他的罪确不能免。曹雪芹是个遗腹子,而且没有兄长,小小年纪便丧失了富贵,因此谈不上背恩负德,对家被之祸也无罪贡可言。《红楼梦》所描写的由盛转衰的全部宦家生活,以及所谓“红袖啼痕重”、“情痴抱恨长”的闺阁情缘,曹兆页不仅都经历过,而且刻骨铭心,终生难忘。而13岁就遭受家破之灾的曹雪芹,却不可能有这种经历。这样的经历,在曹兆页的笔下,说是“字字看来皆是血”,也就容易理解了。
孔祥贤发现,化名为“脂砚斋”的曹兆页在评点《石头记》时,其发言权明显大于曹雪芹。例如:戌本第十三回有这样的批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故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类似这样的例子有好多。据此可知,曹兆页是曹雪芹背后的真正的原作者。
孔祥贤还发现,《红楼梦》里有一些关键性的情节和细节,其生活中的事实(即原型)曹雪芹并不知道,而曹兆页却是亲身经历,记忆犹新。他认为,这些事实为证明曹兆页是《红楼梦》的原作者提供了很有说服力的依据。例如:《红楼梦》第十三回秦可卿对凤姐托梦时说:“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甲戌本脂砚斋在这上面有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疑为“今”字)犹在耳,曲(“屈”之误)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痛杀!”据孔祥贤考证,“树倒猢狲散”的话,是康熙47年(1708)9月22日,曹寅在家中西堂对座客说的话;当时他得到“十八阿哥薨逝”的消息,觉得是个不祥之兆,心境十分沉重。曹雪芹当时尚未出生,能够在场听到此话的只有曹兆页,其时他11岁,而写此批语时已46岁了。
在对《红楼梦》作了大量考证后,孔祥贤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一、《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兆页,他写这部书是为了抒发自己的悲愤。但是,由于他是个“罪人”,鉴于政治上的忌讳,他不能在书上署自己的名。二、曹雪芹是曹兆页的合作者,也就是《红楼梦》的改编者。他的改编加工,使《红楼梦》这部巨著更臻完美。
三
孔祥贤的《红楼梦的破译》出版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负责编辑这本书的江苏文艺出版社编辑伍恒山告诉笔者,《红楼梦的破译》目前在上了年纪的读者中受到广泛的好评。读者们认为,孔祥贤提出的曹兆页是《红楼梦》的原作者的观点非常大胆,但通过他的论证,却有一定的道理;有些论据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孔祥贤也收到许多读者来信;大多数读者对他的观点表示同意和支持。南京读者范红卫在信上说:“《红楼梦》研究是一门学问,应该打假。揭发胡适的假考证,是红学打假的一个重要方面。《红楼梦的破译》的打假有确切的论据和严密的逻辑,这种打假是可信的。”读者朱松山说,《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兆页这一论断的提出,使脂批的一些谜解开了,作者生活基础的问题也解决了,二敦、张宜泉等人的诗也好解多了。
孔祥贤的研究成果,也在红学界引起了震动。早在1987年,孔祥贤刚完成《红楼梦的破译》初稿时,全国政协常委、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许宝马癸先生就为他写了序。他写道:“本书单刀直入提出《红楼梦》一书的原作权问题。……而摆出的论据也够分量,有说服力。作者在这里表现了自己的卓见、胆量、学识和功力,是我近年来所见到的有关‘红学’的出色著作之一。”“这是‘红学’界当前一件可喜的事。”曾担任过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副所长的胡文彬先生说:“我读过《红楼梦的破译》之后,有两点印象是极为深刻的:第一,祥贤同志选择的研究课题不仅重大,而且研究的难度也大。第二,祥贤同志的研究方法有自己的特点,可以说是独辟足奚径,非同一般。……我想,此书出版后,其中的绝大多数观点是能得到广大读者的理解和认同的。”
在红学界,也有许多人不同意孔祥贤的观点。江苏《红楼梦》学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何永康和南京红学家严中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不能把它当作历史文献来读,也不能把它当作某人的自传来看。既然是文学作品,作者在作品中可以发挥自由想象,可以正话反说,也可以反话正说,真真假假,不带框框,因此作者的所谓“表白”是不能当真的。孔祥贤偏重于从历史的角度来进行考证,这不是研究文学作品的方法。另外,孔祥贤的考证基本上是个人的推断,并没有过得硬的物证,也没有足够的文史资料,因此也就缺乏充分的说服力。但是,他们又认为,孔祥贤的研究对扩大《红楼梦》的研究领域,打开人们的思路,推动红学研究的深入还是很有意义的。
《中华读书报》200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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