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德里克·威廉·房龙(1882~1944):荷裔美国人,著名学者。他是出色的通俗作家,在历史、文化、文明、科学等方面都有著作,而且读者众多。他是伟大的知识普及者,大师级人物。从1913年起,他开始写书,直到1921年写出《人类的故事》,一举成名,从此饮誉世界。代表作包括《宽容》、《圣经的故事》、《发明的故事》、《房龙地理》等。郁达夫曾说。房龙的笔有一种魔力。干燥无味的科学常识经他那么一写。变得娓娓动人。
《圣经的故事(中英双语版)》经由房龙通俗有趣的写作手法,将其转换为概略简要的“圣经故事”,而《圣经》原典的庄严肃穆常使人望而生畏。本书不仅保留了《圣经》原典的精神,也使读者轻松进入《圣经》世界。房龙用朴素睿智、宽容的声音讲述古老故事的同时,也演绎出了《圣经》故事背后的浩大人类历史进程。如此博大而神秘的《圣经》,房龙却能让这部书连普人都能看懂。《圣经的故事》实为房龙超越《圣经》原典的著作。
《圣经》是人类历史上一部独一无二的书。它由不同时代的人用不同的语言写成,却极其贯通;它遭到无数的怀疑甚至诋毁,但最终它作为神经经典的位置却丝毫没有动摇;它不是单纯的文学书、哲学书或历史书,但它是很多文学作品的源泉,哲学家不断地引用和讨论,它对犹太古史的详尽记载也远远超过其他民族的古史书。《圣经》是人类的伟大遗产。
因为想读《圣经》,所以提前找这本书来做预备功课。 读到了上帝命令亚拉伯罕杀死最疼爱的小儿子对自己献祭,表明忠心。 读到了摩西为了带领犹太人离开埃及,让瘟疫丛生,哀愁遍地。 读到了上帝为了坚定犹太人的信仰,用“吗哪”收买他们的肠胃。 摩西杀死不听从自己命令的...
评分作为学习英语的学生,圣经是必须要了解的,因为在当代西方很多新闻报刊用语中会对圣经引经据典. 房龙在他的这本书中客观的讲述了他所理解的圣经.正如他所说,这本书主要是讲圣经中的旧约,也就是犹太人的一段辛酸历史. 作为知识性的书,房龙确实用通俗生动的语言讲诉了一段纷繁复杂...
评分世界是否真的存在上帝?上帝住在何处?是不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 这些问题其实都不重要,圣经并不是描述上帝的书,也不是一部试图让你相信世间上真的存在上帝的书,它更大的作用是对心灵的一次荡涤一次洗礼,然后让你知道人活着需要有一个信仰,需要有一个上帝在心里,无所谓...
评分如果你打算放弃圣经原著,那就应该选择读这本书。这不是一本普通的快餐读物,仅仅让你迅速充饥。这本书本身,就是一部文学性很高的名作。 很多年前知道房龙这个名字时,并未读过他的书。我还以为他是位华人。这不仅是因为他的中文译名有点中国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当我在书屋...
评分没读完
评分我想说一句:如果你想了解基督教,一定要读基督国家写的关于基督教的书,还有圣经。
评分小义走了我还没读完就算了,小义来了我依然没读完,这就有些穷恶无聊了。读的是英文原版,发现排版的错误比比皆是,偶然校对以中文译名,秦老师翻译的大体得体,但是稍有失误和纰漏则实在让我兴叹不已了。偷懒不读《圣经》的读这本确实是最适合的普及本,不知道哪个编辑说“《圣经的故事》实为房龙超越《圣经》原典的著作”,这实在是穷凶极恶,算个狗屁。就因为房龙自己插了几部涂鸦(耶稣必然是无头有光环之)?还是因为他的文字几次让我觉得庸俗不堪?还是他故作精通文史哲地“旁征博引”(其实常常连一点关键点都点不到,什么破比喻呐)?郁达夫那一辈让我深深同情之,读这样就像耶和华一样偏见的复仇故事也能觉得娓娓动人,所以说我喜欢活在这个时代,我们拥有各色天才的先驱,有德里达、福柯、卡尔维诺、昆德拉、马尔克斯……不会被这种可悲所蒙蔽
评分小义走了我还没读完就算了,小义来了我依然没读完,这就有些穷恶无聊了。读的是英文原版,发现排版的错误比比皆是,偶然校对以中文译名,秦老师翻译的大体得体,但是稍有失误和纰漏则实在让我兴叹不已了。偷懒不读《圣经》的读这本确实是最适合的普及本,不知道哪个编辑说“《圣经的故事》实为房龙超越《圣经》原典的著作”,这实在是穷凶极恶,算个狗屁。就因为房龙自己插了几部涂鸦(耶稣必然是无头有光环之)?还是因为他的文字几次让我觉得庸俗不堪?还是他故作精通文史哲地“旁征博引”(其实常常连一点关键点都点不到,什么破比喻呐)?郁达夫那一辈让我深深同情之,读这样就像耶和华一样偏见的复仇故事也能觉得娓娓动人,所以说我喜欢活在这个时代,我们拥有各色天才的先驱,有德里达、福柯、卡尔维诺、昆德拉、马尔克斯……不会被这种可悲所蒙蔽
评分比较好读,虽然好像争议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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