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马克·麦卡锡,美国小说家和剧作家,代表作有《血色子午线》、《边境三部曲》、《老无所依》、《路》等。他和托马斯·品钦、唐·德里罗、菲利普·罗斯一起被誉为“当代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同时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
他们骑马出城,走上北方的道路,那是蛮荒之地的方向,但当他们还未完全消失在城市的视线之外,他们便悲剧性地调转坐骑的头,前往西边,痴迷地、沉醉地骑向那西天的晚红,骑向傍晚的土地和远方日落中的喧嚣……
霍尔顿法官是一个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伊阿古有相似文学价值的凶徒和恶魔,在麦卡锡笔下暴力描绘已变成了令人惊叹的艺术技能,一种可与梅尔维尔和福克纳一较高低的艺术技能。在我看来,《血色子午线》应该是美国真正的末世预言小说。——哈罗德?布卢姆
麦卡锡先生明示我们去见证邪恶不是为了去理解邪恶,而是为了去证实其不可解释的现实存在,他精巧的语言将现实与超现实链接在一起,震动得我们无法再安然于现状。——凯林?詹姆斯(《纽约时报》书评人)
大体说来,小说的情节是一个人的历程,盗用书中原话表达,就是没完没了的“他继续骑行”。主人公无名无姓,大字不识,全书在其不同年龄段分别称其为“孩子(the child)”、“少年(the kid)”和“男人(the man)”。故事重心是主人公少年时的经历。他生来丧母,十四岁时离家游荡,常与人打架斗殴。后来被拉去加入美国的军事阻挠队伍,前往墨西哥,出师不久,便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打击。而后因为偶然,他又加入受雇于奇瓦瓦州州长的头皮猎人队伍。该队伍由罪犯、老兵和印第安人组成,头目是美墨战争老兵格兰顿,而实际的灵魂人物是霍尔顿法官。在此二人的带领下,队伍与奇瓦瓦州州长达成协议,专门不加区分地屠杀各种印第安人(包括好战的阿帕契人和热爱和平的踢格人等)和墨西哥人,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大肆屠杀,老幼妇孺均不放过。最后协议终止,队伍在占领尤马渡口期间,遭到曾加害过的尤马人的报复,几乎全军覆没,成员或死或逃,少年逃脱后也离开队伍。小说的主要情节便是他们在荒漠、村庄、山间、城镇的各种暴行。小说最后跨越到二十八年后,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遭遇法官,被其杀害,队伍成员至此全部牺牲,而小说也在法官的舞蹈中结束。
被布鲁姆在《如何读,为什么读》里的介绍吸引,在书店里看到书-虽有封膜未拆开看不到内容,但我隔着封膜摩挲了几遍那绿色背景橙红题目极具质感与冲击力的封皮之后,毅然地买了这本书,即便布鲁姆说他看这本书时曾几度放弃。 因为有了布鲁姆的警告,我对前十几页的阅读抱着一种...
评分 评分現代英美文學殿堂級作品中,把《血色子午線》的兇殘暴力減半後,它還是最為兇殘暴力的一本兒。再把道德評判翻倍,依然是它最讓人感覺不到道德感。 看《血色子午線》幾十頁之後再看一集《冰風暴》或《漢尼拔》,會感覺跟看《唐頓莊園》差不多。 故事發生在十九世紀四五十年代的...
评分麦卡锡的笔是疯子吧,从没读过那么美的荒漠,苍山,厉石,墨夜。一路头皮赏金猎人的杀戮,是文学的一镜到底,比《发条橙》厉害很多的暴力美学。 “因为你们的理念可怖而你们的心灵脆弱。你们的怜悯、你们的残忍荒诞,焦躁不安永无止息,仿佛不可抗拒。最终,你们害怕鲜血,越来...
评分現代英美文學殿堂級作品中,把《血色子午線》的兇殘暴力減半後,它還是最為兇殘暴力的一本兒。再把道德評判翻倍,依然是它最讓人感覺不到道德感。 看《血色子午線》幾十頁之後再看一集《冰風暴》或《漢尼拔》,會感覺跟看《唐頓莊園》差不多。 故事發生在十九世紀四五十年代的...
沙漠是公路 战争即旅途 杀戮使人退化为牲畜 你我皆为猎物 轮回永无终结 分尸、砍头、掘人骨 战神统治世界
评分这样平面、单调、重复的暴力叙述我已经在《伊利亚特》里见识过了,读起来实在是觉得有些无聊。让我很失望的一部麦卡锡小说。加上中文翻译的糟糕,读不下去了。以后再看看英文原文。
评分沙漠是公路 战争即旅途 杀戮使人退化为牲畜 你我皆为猎物 轮回永无终结 分尸、砍头、掘人骨 战神统治世界
评分我真是爱这些美国南部作家(田纳西算南部吧?),一个个都具有不可解的力量。这本几乎被互文的游戏充斥的书——仅我所察觉的就有马尔克斯,伊利亚特,莱辛,丁尼生,当然还有麦尔维尔,猜想中应该还有我不熟悉的对西部小说的戏仿——竟然是如此冷峻并沉重。霍尔顿的形象之不可解一如Moby Dick。是和奥康纳同等意义上的一生之书。
评分沙漠是公路 战争即旅途 杀戮使人退化为牲畜 你我皆为猎物 轮回永无终结 分尸、砍头、掘人骨 战神统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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