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開美國二十年之後,一種不尋常而且奇異的衝動擒住了比爾‧布萊森,想再次回到少年時的土地,回到四千哩外的另一個大陸,而這是一種當你走到人生的中點,才會有的懷舊之情。 在一個酷熱的九月清晨,比爾開始他橫越美國的旅程,在夾雜著陌生、矛盾、無聊和驚喜的過程中,他找尋的是原以為早已失落的大陸,也在打開心眼之後,看到了真實的美國。 《哈!小不列顛》和《歐洲在發酵》二書極受國內讀者歡迎,也深受國內旅遊作家們的推崇。加上《一腳踩進小美國》均是不可錯過的旅遊新觀點。
Bill Bryson 的文字里太多机智与幽默,总让我哑然失笑。虽然他的段子多到轻浮的地步。他这一次开车穿行美国大陆,去了不少很无聊的小镇,可这经历被他写的妙趣横生。看完了,我决不会想去跟随他的足迹访问这些小镇,但是我一定会再去读他的书。
评分通宵看的这本书,大半夜的在床上笑到打滚。Bill Bryson太擅长损人了,而且都那么一针见血。一面读一面佩服他怎么可以把话说的这么幽默讽刺,恨不得背下来用。可以感觉到,他虽然以移民英国为幸事,又看不惯美国人的种种无知陋习,还有些反商业化反庸俗化,但心底对那片土地还是...
评分基本上还原了他当年走的路线,按照书中描写的城镇。 有些地方谷歌自己生成的路线实在无法改,比如他提到有一段景观公路开上去还是gravel road。在地图上无论我怎么拖动路线都改不了。 而且谷歌一段路线的最多节点是固定的,所以只好分了五段,三段是东部的,两段是西部的。 ...
评分在2天之内划过所有地点人名, 这个BILL无数次在加油站,无数次在café点炸薯条和炸鸡套餐...永远在说"我到了某某公路,某某城市,这里很picturesque, 这里poor 或rich,这里有某某纪念馆..." 作为travel literature也许只能在tedious之间找点妙语连珠了... 当然他确实也算是美国...
评分基本上还原了他当年走的路线,按照书中描写的城镇。 有些地方谷歌自己生成的路线实在无法改,比如他提到有一段景观公路开上去还是gravel road。在地图上无论我怎么拖动路线都改不了。 而且谷歌一段路线的最多节点是固定的,所以只好分了五段,三段是东部的,两段是西部的。 ...
这本书的文字简直像是一场五光十色的流沙陷阱,每一次翻页都让人感觉自己陷得更深,却又忍不住想再多看一眼那迷离的边缘。作者的笔触如同一个技艺高超的魔术师,他将日常生活的琐碎细节编织成一张巨大而精密的网,网中捕捉的不是蝴蝶,而是那些藏在光鲜外表下,关于“美国梦”褪色后留下的复杂情感。我尤其欣赏他对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腻描摹,那种夹杂着憧憬、失落、自我怀疑与微妙的优越感的复杂心理状态,被刻画得入木三分。读到某些段落时,我仿佛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咖啡因和未竟事业的焦灼气息。叙事节奏的把握极为老练,时而急促如同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瞬间将人淋透;时而又慢得像夏日午后融化的冰淇淋,甜腻中带着一丝化不开的惆怅。整部作品的结构像一个迷宫,你以为找到了出口,转过一个弯,却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一次,你对这个“点”的理解又增添了新的维度。它挑战了我们对“成功”的传统定义,迫使读者去审视那些被主流叙事有意无意忽略的角落,那些关于身份认同和文化冲突的暗流涌动,确实让人回味无穷。
评分这本书的节奏感与配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不是一首流畅的奏鸣曲,而更像是一部爵士乐的即兴演奏——充满惊喜、出乎意料的转调和回旋。作者似乎对某些特定的场景和意象有着近乎偏执的重复和变奏,比如“光影的交错”、“某种特定的气味”等等,这些重复不是简单地复述,而是在不同的情境下赋予了它们新的意义和重量,就像音乐中的主旋律在不同乐器上被重新演绎一样,每次听到的感觉都截然不同,但核心的主题始终清晰。这使得作品的整体质感非常丰富,耐人寻味。阅读体验是极其个人化的,每个人可能会被不同的“变奏”所吸引。对我而言,那些关于“回忆的不可靠性”的探讨尤为精彩,作者通过多重视角对同一事件的反复审视,巧妙地揭示了记忆如何被当下情绪所重塑和扭曲,这远比直接讲述故事更有冲击力。
评分从纯粹的故事驱动角度来看,这部作品的叙事张力处理得犹如一把拉满的弓弦,却又不像传统小说那样急于射出箭矢。作者对悬念的设置是极其高明的,它不是那种惊天动地的阴谋,而是渗透在日常对话和环境氛围中的微小不对劲——比如某个角色总是不自觉地触摸左手腕的动作,或是某个房间里永远拉不开的窗帘。这些细枝末节累积起来,形成了一种令人不安的基调,让人持续处于一种“有事情要发生,但不知道是什么”的紧张状态。我尤其赞赏作者对社会阶层流动的捕捉,它没有陷入简单的“富人与穷人”的二元对立,而是深入到那些在结构性边缘挣扎的人群,他们既不完全是局内人,也无法真正回归局外,这种尴尬的“中间状态”被刻画得既真实又令人心酸。阅读过程中,我常常需要停下来,去梳理一下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网,那种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布局,显示出作者在构建宏大叙事背景时的深厚功力。
评分如果说文学是一门艺术,那么这位作者无疑是一位对色彩和纹理有着极高敏感度的画家。这本书的“质感”非常突出,你几乎可以触摸到文字所描绘的粗糙墙皮、湿冷的空气,或是丝绸衣物的光滑触感。这种强烈的感官体验,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作者对细节描写的精雕细琢,但更重要的是,他对这些细节的选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它们绝非多余的装饰,而是推进人物心理变化的关键钥匙。特别是关于“等待”的描绘,那种无望却又不得不保持希望的状态,被刻画得极其到位。不是那种戏剧性的嚎啕大哭,而是那种深入骨髓的麻木与克制,让人联想到长时间静置于黑暗中的老照片,颜色逐渐褪去,但轮廓却愈发清晰。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一种深沉的、近乎宗教式的平静,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而必要的洗礼,它并没有给出世俗的安慰,却提供了一种直面生活本质的勇气和清醒。
评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简直就是一场教科书级别的语言实验,它用一种近乎冷峻的疏离感,描绘了最炽热的情感纠葛。我必须承认,初读时我有些费力,作者似乎刻意避开了所有直白的陈述,而是选择用大量的意象和隐喻来构建场景,仿佛在进行一场高级的解谜游戏。那些关于地域变迁和时间停滞的描写,充满了后现代主义的破碎感和诗意,每一个句子都像是经过千锤百炼的石头,光滑而沉重。它不提供答案,更像是在提出一系列尖锐的问题,比如,当“异乡”成为新的“日常”,我们究竟还剩下多少“故土”可以依托?这种深层次的哲学拷问,被包裹在看似平铺直叙的事件发展之下,显得尤为高明。特别是描述人际关系的部分,几乎没有“我爱你”或“我恨你”这类直白的表达,全靠眼神、沉默和空间距离来传达情绪的潮起潮落,这种“减法美学”处理得非常到位,让读者必须主动参与到情感的解码过程中,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沉浸感和智力上的参与度。
评分不记得讲什么了
评分游记应该这样写。写流水账的、美化一切见闻的、忧愁的、介绍沿途酒店餐馆顺便打广告的,你懂的。
评分fuck!果然是同一本书!这个作者是已经死了吗???
评分看的是台版竖排 “俏胡子”大叔就是美版郭德纲嘛 这本美利坚旅行随记各种调侃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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