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选自W.S.毛姆的三部重要随笔作品,即《总结》《十大长篇及其作者》和《书与你》,多为毛姆的读书心得和感想,而且写得比较随意,不拘一格,故称为“读书随笔”。本书主要内容有:我们为何读书?以及,如何通过读书学会做人?
毛姆(1874—1965)
英国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出生于法国巴黎。
十岁时,父母已相继去世,遂被送往英国肯特郡,与叔父一起生活。1892年起,在伦敦的圣托马斯医院学习医科,同年,发表了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广受好评,遂弃医从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加入法国红十字会,后受英国军方指派,在瑞士和俄国开展情报工作。曾多次赴南太平洋和远东地区旅行,许多小说因此颇具异域情调。晚年撰写了许多回忆录和文学批评,至八十五岁时方才搁笔。
主要散文作品:
《总结》
《巨匠与杰作》
《书与你》
文/舒念 每到年终岁尾的时候大家都会写计划,不管是工作计划和学业计划之外,多半还有一个阅读计划,这时大家就开始各处找书单,不用说,既权威,又相对通俗的,还是时下畅销书作家们列的书单。写作的人不一定是好的读者,但一定是认真且广泛的读者,从写作本身出发,需要更广...
评分有一种锐利,是亲和而感人的,它微妙地取消了彼此的时空距离,同时无须去冒某种风险——你知道我说的是哪种风险,“呃,我懂你,我们是同类,我们很认同”,等等,就是这种自说自话的尴尬和风险。不需要冒这种风险。但你在无人处独坐,或者一个人默默倾听那些喧嚣的七嘴八舌时...
评分这个周六,我读的是《毛姆读书随笔》。 不出十分钟,我就不得不承认,我被彻底迷住了。 他说,“每个人自己就是最好的批评家。不管学者们怎么评价一本书,不管他们怎样异口同声地竭力颂扬,除非这本书使你感兴趣,否则它就与你毫不相干。”“有一些东西,我们对它们表示...
评分在中国人的世界里,读书首先是跟功利挂钩的。几千年来,读书人前仆后继,都是为了仕途二字。偶尔出现一个陶渊明之流的,也是因为仕途暗淡所致。 英国人毛姆读书却是图的“快乐”二字。阅读是一种乐趣,不能使你快乐的书,就不是一本好书。当然,这里的快乐是广义的。在毛姆眼...
评分“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作者毛姆开门见山开宗明义地告诉我们,“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他进一步解释:“不错,有时为了对付考试,或者为了获得资料,有些书我们不得不读……我们读那种书是不得不读,而不是喜欢读,这当然不是我现在要谈的书。”毛姆诚实地告诉读者:“我要...
这本书的文字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魔力,读起来就像是走进了一个布置精巧却又充满意外的迷宫。作者对生活细节的观察入木三分,即便是最微不足道的场景,也能在他的笔下焕发出别样的光彩。我特别欣赏他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那种洞察人心的力量,仿佛他能穿透表象,直抵事物最本质的内核。他的叙事节奏掌控得极好,时而舒缓如潺潺流水,让人沉浸在那种娓娓道来的氛围中;时而又陡然加速,抛出一个让人猝不及防的转折,让你不得不重新审视之前构建的世界观。这种张弛有度的叙事技巧,使得整部作品读起来绝不枯燥,反而充满了持续的吸引力。每一次翻页,都像是在期待下一个转角会遇见怎样的风景,是会是温暖的阳光,还是幽深的迷雾。整体而言,这本作品的文学质感非常高,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对人性复杂性的深刻理解。
评分整本书的气质,可以用“不动声色的力量”来概括。它没有宏大的叙事背景,没有惊天动地的事件,一切都处理得极其内敛和节制。但正是这种克制,使得其中蕴含的情感张力达到了一个极高的水平。你会感觉到,作者在描述一种强烈的感受时,往往只用最平淡的词汇去触碰,而这种平淡的触碰,却能瞬间击穿读者的心防。这种处理方式,极其考验作者的功力,也体现了他对文字的敬畏。读完后,我没有那种大呼过瘾的激动,反而是一种深沉的平静,仿佛经历了一场安静却深刻的内心洗礼。它不是那种读完就扔掉的书,更像是值得反复品味、在不同人生阶段重读,并从中获得新体悟的伙伴。它的价值,不在于提供了多少新的知识,而在于它重塑了你感知世界的方式。
评分初捧此书时,我本以为会读到一些枯燥的理论阐述,毕竟“随笔”二字总让人联想到某种严肃的学术探讨。然而,实际的阅读体验却完全颠覆了我的预设。作者的笔触极为轻盈,他似乎有一种化繁为简的才能,能将那些看似宏大或晦涩的主题,用最日常、最贴近生活的语言娓娓道来。他不是在“教”你什么,而更像是在邀请你加入一场私密的、充满思辨的下午茶会。我尤其喜欢他处理冲突的方式,那种克制而又精准的力度,既不煽情,也绝不回避问题的尖锐性。他的观点如同晶莹剔透的冰块,虽然形态简洁,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和清晰的结构。读完一章,常常需要停下来,让那些散落在文字间的火花在脑海中持续燃烧一会儿,才能真正消化掉其中蕴含的深度。这种阅读后的回味无穷感,是衡量一部好作品的重要标准,而这本书无疑做到了。
评分这本书的行文风格,给我带来一种久违的“老派”的优雅感。它没有时下流行作品中常见的那些浮躁的修辞或刻意的标新立异,而是沉淀着一种历经时间淘洗后的韵味。那种遣词造句的考究,如同手工制作的瓷器,每一笔都带着制作者的心血与专注。虽然风格沉稳,但内容却丝毫不显老朽,反而有一种跨越时代的共鸣。它探讨的主题,关于时间、记忆与人际关系的疏离与亲近,至今仍是现代人难以逃避的困境。作者的叙事视角时而拉得很远,如同俯瞰众生的上帝视角,洞察着历史的洪流;时而又骤然拉近,聚焦于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动作,将人物的内心世界展现得淋漓尽致。这种空间感和时间感的自由切换,让阅读体验充满了动态的美感,而非静止的画面堆砌。
评分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难度并非最低,它要求读者投入相当的注意力去捕捉那些潜藏在字里行间的微妙暗示。但正是这种略带挑战性的阅读过程,带来了巨大的满足感。作者似乎深谙“留白”的艺术,他不会把所有事情都解释得一清二楚,而是留下足够的空间,让读者的想象力去填补和完成整个画面。我个人非常享受这种“二次创作”的过程,感觉自己不仅仅是文字的接收者,更是意义的共同建构者。每当我自以为已经掌握了作者的意图时,下一段文字又会轻轻地将我的认知推向一个新的维度。这种不断探索、不断修正理解的过程,极大地激发了我的阅读热情。它更像是一场智力上的交锋,高手过招,招招精妙,让人欲罢不能,想要探究究竟。
评分很有帮助,对书中的名著都有了一个大框的了解,什么是名著?就是不愿去读又希望自己看过的东西。我可能永远也成不了伟大的小说家了,因为我太正常,太'高尚',所以也太平庸了(开玩笑,这个版本没有早期三联的内容全。
评分也是个爱思考的人。
评分看完之后的一个想法就是——千万别惹作家。
评分毛姆教我读书,不是猛夸名著的谄媚,根据作者时代背景等结合去看书,这样一来看书得抱着思想去品味。其中感慨的是托尔斯泰同情穷苦人的良心与对同为私生子命他为正室的孩子赶马车,这番所作所为的冲突,人性果真难言......
评分毛姆把看哲学书籍当小说看,却也承认现代哲学已经成为小部分人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