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魅影》是一部充满悬疑色彩的爱情小说。故事的主人公艾利克是一个有知识、有灵性的作曲家,天生一副好歌喉,同时还是一名优秀的建筑师。然而,他只能像幽灵一样带着面具生活在巴黎歌剧院幽暗的地下室里。他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因为面具之下是一张丑陋不堪的脸。不幸的身世造就了他扭曲的个性,使他不断地与人为敌,甚至在歌剧院内制造了一连串的恐怖事件。后来,他爱上了美丽的女演员克里斯蒂娜,并开始教她唱歌,使她一跃成为剧坛新宠。直到女主人公青梅竹马的恋人拉乌尔出现,艾利克偏执病态的性格彻底爆发。于是,一个骇人听闻,令人毛骨悚然,悲惨恐怖的爱情故事在巴黎歌剧院的地下上演了。
卡斯顿•勒胡(Gaston Leroux),法国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之一,被誉为“通俗小说奇才”。他自小热爱文学,后遵从父愿学习了法律专业,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书记员,但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随笔和短篇小说的写作。之后投身报业,曾作为特派记者周游世界各地,在法国有“永恒的记者”之称。数年后开始创作长篇小说,其作品《黄色房间之谜》被誉为“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说杰作”,代表作《歌剧魅影》更是多次被搬上荧幕和舞台,风靡全球。
哎,正所谓天妒英才,才华横溢的埃利克却有着魔鬼般的容貌,试问如果埃利克有着英俊的相貌,那么在他的一片痴情下,克里斯蒂娜还会选择拉乌尔么?
评分法国作家加斯东•勒鲁的小说《歌剧魅影》,其实原本要说的是一个下水道怪物的故事。 时值1870年,住在巴黎歌剧院地下迷宫的丑陋“幽灵”艾瑞克,有一张奇形怪状、惨白而丑陋的面孔。他从小就被嫌恶抛弃,跟随马戏团游历过欧洲,后穿越亚洲,在波斯王宫任职,从小亚细亚到达...
评分法国作家加斯东•勒鲁的小说《歌剧魅影》,其实原本要说的是一个下水道怪物的故事。 时值1870年,住在巴黎歌剧院地下迷宫的丑陋“幽灵”艾瑞克,有一张奇形怪状、惨白而丑陋的面孔。他从小就被嫌恶抛弃,跟随马戏团游历过欧洲,后穿越亚洲,在波斯王宫任职,从小亚细亚到达...
评分天才埃里克不是那种用三俩句话就说得清他那复杂背景的人物,这个神秘的家伙总出手阔绰,彬彬有礼,歌剧院里没人不知道他,却又没人真正了解他。相传埃里克早年游历列国,学得不少古怪的手艺,他的声音天籁般动听,曾经是苏丹王宫里的宠臣,但他显然是厌倦了那种生活,...
先看的音乐剧回头补的原著。原著反而没有音乐剧那么吸引人但是也很好的填充了很多细节。首先魅影小C和子爵都没有让人讨厌真的是非常有意思的人设。小C的单纯,对魅影从崇拜到恐惧到心怀可怜;子爵对小C爱情的一往情深以及为了爱人无所畏惧。相比之下Eric的人设就有一个很大的变化:擅长作曲唱歌的音乐天使、精通机关把剧院耍的团团转转的魅影、对小C不从就直接掳走的恐怖骷髅头、到最后小C用吻让Eric终于知道了真爱不是强求强迫之后主动放手,有很丰富的变化。看到最后挺唏嘘的,会感叹:Eric真是可怜啊。PS:老不死的剧情跟原作一对比真是太扯了,就子爵如此纯情男人居然能变酒鬼赌鬼哦??小C在这里对Eric只有可怜没有爱,哪来的月黑风高==
评分“当她允许我亲吻她时,我看到她是如此的美丽!但没想到那竟是永别的吻!当然也是我的初吻。那是我第一次吻一个女人……一个活生生的、我爱着的女人……她太美丽了,但却是冰冷的。” “吻一个人是多么的美妙!我那可怜的母亲,却从不让我亲吻她……她总是将面具扔到我的手上,然后转身跑开!当然,我从未吻过其他女人!从来没有!因为这种美妙的感觉,我流眼泪了,甘愿跪在她的脚边,亲吻她每一只脚趾头,但当时她哭了……” 这两段自白看的泪目,埃利克是个十足的魔鬼,但他又是一个普通的孩子,有一些虚荣和自负,他最开心的事就是炫耀自己创造的奇迹,像内心是一团火的唐璜。 “我沉醉了,在他的歌声里,我就是一只温顺的羔羊,他让我经历了从磨难、痛苦、绝望、死亡到欢乐和幸福。”如果没有音乐剧的精彩演绎,凭空想象不出这是什么样的歌声。
评分惊悚读物,不死的魔鬼,燃火的眼睛。地下王国。酷刑室。还是欢脱地奔向音乐剧好了。
评分想起董弋先生和活了一万次的猫。音乐剧一定很棒
评分电影拍成了爱情 书更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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