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用神例解 在线电子书 图书标签: 命理 梁湘润 (港台版) 术数 玄经 方术 国学
发表于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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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对子平真诠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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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裂變術,合術歸道——《梁湘潤著作集》總序
梁湘潤原名梁天駒,曾用法名釋清覺,生於一九三○年的上海,一九四九年渡台,並在台灣島上度過了大半個人生,於二○一三年逝於台北,享壽八十四。
梁湘潤的一生,於宗教界和命理界均多有建樹——「道裂變術,合術歸道」這八個字可以說是他一生思想的總括。梁湘潤自二十歲起開始以佛教僧人的身份活動,至四十餘歲投身命理研究,最終成為一代命理大家,並保持了很長一段時間亦僧亦術的身分。而終其一身,梁湘潤都沒有停止對佛學的鑽研,並以佛教居士的身分主持吉祥精舍並持具撰寫佛學著作。
梁湘潤相信「山、醫、命、卜、相」五術源自於太上的道,並且人們與這道體的關係是以文明為載體展開的。梁湘潤的著作中既包含有大量整理「數術」文獻的工作,又有超越意義上的、追求形上本體與注重宗教解脫的另一個面向。梁湘潤思想始終在這兩極之中辯證地發展著,只執一端者實難以窺見梁湘潤思想的全貌。
上世紀的七十年代起,梁湘潤在台灣撰寫過一系列的五術基礎教材並深獲好評。八十年代起,梁湘潤深化子平學的理論基礎,整理了余春台的用神學說、沈孝瞻的格局學說、滴天髓強弱學說和金不換大運流年學說。在台灣,梁湘潤以其流年論命的民法著稱,其命學主張至今在台灣有著深遠影響。《子平基礎概要》印刷了萬餘本,在台灣的命理界可謂人手一本。
梁湘潤更考證古書中所列的八字命式,考據當代論命技巧(請參閱梁著:《淵海喜忌隨筆》、《古今星相見聞錄》,首開命理研究之先河。
九十年代後,梁湘潤將其對於中華祿命文化的史觀與想法寫成專書。適逢兩岸開放交流、港台五術回中國之際,梁湘潤此時的著作以學科史的方式整理子平法,提出了「子平母法」主張,引領兩岸子平研究之風潮。
行卯出版社此刻將梁湘潤先生的著作進行整理,集結成《梁湘潤著作集》系列叢書。並分為「教材系列」、「理論研究系列」、「古籍註釋系列」,以利命學研究者選讀。是為序。
行卯出版社社長 梁翰 寫於乙未年 台灣.台北
開宗明義
「沈氏用神」是以「沈孝瞻」氏的「格局」喜忌爲範圍,所以「格局」以外的推理須另行參考酌用。 一:有關「冲、刑、會、合」與「六親、生、旺、貴人、特別格」部份,及明代「古典」式的命學,請參閱「大流年判例」。
二:有關「日主」對「十二月令」之「調候用神」部份,請參閱「余氏用神辭淵」比量推理。
三:「沈氏」原文,本來「格局」與「大運」,二者是一連貫排列的,後人將其分割爲二部份。前後二節有時不能完全連接,故而本文先按「格局」、「大運」分別註釋之際,另再二者合而註明,以「常見誤用格局喜忌提要」一節中作提要之說明。
四:「沈氏」在「取格」認辨的方式,是以「月令」地支爲第一優先。至於「月令」地支所藏的天干,有沒有透出,是不重要的事。這一點是與「三命通會」認取「格局」的立場相同。
清末以來的「命理典籍」,屢屢忽略了介紹「認格」的細節。通常是以——「天透地藏、三合、三會」可以取格,四柱同時有一種「格」以上之時,則以「月令」所透者視爲第一優先而已。
這一種論註,原則卽是「沈氏」或者「三命通會」取「格」的立場相同,所不同之處,只是「層次」問題。
譬如:「甲」日主,生於「酉」月。而「酉」中「辛正官」沒有透出天干,而時柱卻是「戊辰」時,也沒有他格可入,常法可以認爲是「時上偏財」格。
「沈氏」則認爲「甲」生「酉」月,不論「酉」之「辛正官」透不透天干,以及四柱另外有沒有他格可成,皆作「正官格」而認定。卽以上節所述之「甲日酉月戊辰時」爲例,不作「時上偏財格」而論,而是「官逢財生」之認取。
設若「月支」地支之中,包含有二、三個「支藏天干」,在認取「格局」之際,也數相同論法。
譬如:「癸」日主生於「寅」、「寅」中有「丙、甲、戊」。
不論天干有沒有透出「丙、甲、戊」,卽是先認定爲「傷官格」。
以「寅」是「甲」的「臨官位」,「甲」是「癸」日主的「傷官」,故此認爲「傷官格」。
這一種取認的方式,卽是以「月支」本身是那一個「天干」的旺位,卽以此對「日主」而論格。
所以「癸」日「寅」月,是「傷官格」。如果「寅」中之「丙、甲、戊」又有透出天干的情形下,就是以透出的「天干」所成之格,附屬於「傷官格」之下。
「寅」中透「甲」——是月令正位「傷官格」。
「寅」中透「丙」——「丙」是「正財」爲「傷官生財」格。
「寅」中透「戊」——「戊」是「正官」,爲「傷官見官」。
五:關於「日主強弱」的問題,並不似常法之——
「日主弱,扶日主;格局弱,扶格局…」如此單純。「沈氏」認爲「日主」之強弱,固然是可以影響「八字」之高低,但是並不是唯一優先事。「日主強弱」對「八字」的重要性,不到綜合推理的「六分之一」。
譬如:「七殺格」有「食神」制。最忌「財、印」出干。
故此,「財、印」有否出干,遠比「日主」強弱要來得重要。
六:關於「通關」這一項問題,常法受了「徐樂吾」的影響,誤將「張神峰」的觀點,移植於「沈孝瞻」的著述,以爲「二神相戰,中間之神必可通關」。譬如:「傷官見官」,則以「傷官生財、財生官」的「財」字「通關」觀念,普遍去適用於任何「二神相戰」的八字。
按「沈氏」用的是「三聯生尅制」,乍看好像「通關」,而又不是以完全居「中」的字就可以「通關」。「沈氏」是認爲居「中」者,未必一定是有「通關」的可能。諸如——
「傷官格見官」,「財」星可以「通關」。「正官格見傷官」,「財」星則不能「通關」。
七:「命學」不宜用「統計」方式來作主要引證的結論。因爲設若有一位人士,認眞統計了一萬組八字,在目前的比例來論,仍不到「千分之一」的比例。統計的吉凶,只宜用之於「命、運、歲」中之「冲、刑、合、會」,與局部「神煞」的引證,不足以用之於「軟體」的「多邊用神」制式。
八:「沈氏」之著作,受了「徐樂吾」的個人習慣,曲解了很多「沈氏」的原意。由於「徐樂吾」喜歡引用一些,與徐氏同一時代之淸末遺老名人八字來穿挿,以及引論一些名伶的趣聞,附會於先賢著作中。昔日對這些趣聞,多少還有些趣味感。近來大家可能認爲過度之穿挿附會,是沒有什麼意義之事。所以我們只宜對「沈氏」的原文多予研究,不必多分心於徐樂吾氏的附筆架詞。
九:「沈氏」有他獨特的表達方式,他的規範作別將它歸類於「十四制式」,各別予以說明。
十:在說明「十四制式」之前,爲論命實際上應用方便,特先將「常見誤用格局喜忌」列在專章,以此表達「沈氏」與「常法」異同之特徵。
常法緒論
沈氏用神是以「子平眞詮」一書爲宗,是以「格局」爲主而論「用神」。「用神」這一術語,在近五十年以來,幾乎已經成了一種「口頭禪」。在一般觀念之中,只是以「中庸」、或者稱之謂「中和」的概念,籠統而論之。大抵無非是「日主弱則扶日主,格局弱則扶格局。日主強則尅洩日主,格局弱則尅洩格局。」
這一種「平衡」的概念,是十分易於明白的事理。然而,這一種概念之餘,會產生一些太過瑣碎的困惑。今舉二則例式,作一介紹。
一:日主弱,扶日主——能扶日主健旺者,並不是只有一種。諸如:「比、刼、祿、刄、印、長生、庫」都可以使日主變強。這七種之中僅對日主而言,能扶日主的主旨,並沒有不同。然而這七種之中,對格局方面就有不同的含義。今擧例如下:
財格——不宜用「比、刼、刄」扶日主。
正官格——不宜用「羊刄」扶日主。
食神格——不宜用「印」扶日主。
總之,扶日主之「神」,不可以又尅「格局」之用。
二:日主強,尅洩日主——能「尅、洩」日主者,卽是「官殺」與「食傷」。
然而日主強,是有七種之強「比、刼、祿、刄、印、長生、祿、庫」如果日主是「印」扶之強,設若用「官殺」制日主,則「官殺」生「印」,「印」更可生「日主」,反而益爲見強。
等等類似這些困擾之處很多,讀來已經成了一種「子平八股」,令人莫之所衷之厭煩。這些話千言萬語,只是-一句話。上焉者是以「中和爲前題之下,兼顧不傷害格局之字面」。下焉者只知「中和」而已。至於「怎樣才能使其中和,如何又能既中和,又不妨格局」?則語焉難詳。爲什麼「語焉難詳」呢?那就是要一一說明?則嫌其太煩。不說個明白,又嫌其太玄。大抵初期研究「子平」三、二年的人士,就是徘徊在此二者之間。
後來的情形呢?並不是訴諸解答這二項的困擾爲主旨,而對這些「中和」的論法有些表示懷疑了。也知道「中和也罷,用神也罷!」可能只是一個抽象示範性的「樣品」而已。可能根本不是一種可以適應用到任何一種「八字」中唯一的規則。
我們現在可以舉出一些,可以不必考慮「中和」,而且可以超越「中和」,更爲優先的「命理」法則。譬如:「乙」日主,生於「子、丑」月,則四柱一定不可以缺少了「丙」字。這一個「丙」字,當然是「洩」日主之字,然而以「乙」日生於「子、丑」月,可以不必考慮日主之「乙」字,夠不夠強,能不能洩?會不會影響「中和」?這些有關「中和」這一方的問題,都變爲其次之事了。不「中和」之事小,沒有「丙」這一個字的事大。這就是大家常常所聽聞到的「調候爲急」了。如此,我們又要問,「調候」到什麼程度才算是「急」,可以超越「中和」了呢?這一個答案的概略觀點,大抵是在夏、冬二季的是最爲明顯。
這一些看起來似乎很有「理」,而又「理還亂」的情形。有關這些我在「星相回憶錄」之中,是敍述得十分詳盡。「星相回憶錄」是敍述我自己硏究「星相」的「心路歷程」,如何在重重疊疊,分分合合,似同不同,同中之異,異中之同,…怎樣去體會出它的前因後果與來龍去脈。
大抵「子平法」是包融於八組「似同而不可合用,似非而可以酌情兼論」之中。讀者可以閱讀拙著「淵海喜忌隨筆」與「子平秘要」,當可以有一個原則上的了解。
現在我們論述的主旨是八組組合中之一組「沈氏用神」(子平眞詮)。我昔年曾經在「子平秘要」之中論過四組用神之比判。而且對時下最爲盛行的「調候喜忌」,特別列成「表格化」,出版爲「余氏用神表解」與「余氏用神辭淵」。由於先賢之作,體裁立場不同。故此沒有將「沈孝瞻」氏之「用神」列入,一併介紹。而在此則以「沈氏用神」爲主作一探討。
任何一本書,吾人研究之時。除了它的內容以外,我們首先要探討它的原作者之「人、時、地」。所以研究「沈氏用神」之前,就是要先了解「沈氏何許人,什麼時代,什麼身份,何時出版」等等之基本認識。按:
『沈氏名孝瞻,諱燡燔。清康熙年間人,乾隆四年己未年進士。他是對「子平」法深有心得的人士,「子平眞詮」一書,當初只是沈氏的一份心得的手稿。原稿是三十九篇。並沒有「子平眞詮」這一個書名。由於沈氏是進士出身,乃是官場中的人物,他的談論「命理」的對象,都是仕紳與官宦。他的這一份手稿只是轉借於仕紳官宦之中,對「子平」有研究的人氏彼此傳閱抄錄。如此輾轉抄錄了十餘年。有一位「胡空甫」先生,在「宛平」府中任幕府,在府中,始得見到「沈孝瞻」氏的「手錄」,認爲是一本非常好的一份手稿。因而在乾隆四十一年丙申年將沈氏的文稿出版爲書,稱之謂「子平眞詮」,也就是今日大家都能熟知的「順用、逆用」等等原始創立人』。
「胡空甫」是第一位出版「子平眞詮」的人士,自清代乾隆以後,陸續出版「子平眞詮」的人士,是有很多種版本。內容未必完全是相同的。今日我們所看到「子平眞詮」的版本,並不是第一次「胡空甫」的版本。乃是淸「趙展如」的版本。民國二十五年「方重審」與「徐樂吾」,再將趙展如的版本,重再作一次章節上的調整出版,就是我們今日所見到的「子平眞詮」。
沈孝瞻原始的手稿是三十九篇,後人加以分割,譬如:論「偏官」與「偏官」取運本來是一篇,後人分之爲二篇。當在民國二十年左右時代坊間所出版的「子平眞詮」是四十四篇。而「方、徐」二氏用「趙展如」的版本,再度加以調整章節而成四十七篇,補上各家之差異處合共爲五十四篇。
「沈孝膽」是清康熙年代人氏,與「滴天髓」的註釋者「任鐵樵」是同一代的人物,不過「任鐵樵」要比「沈孝瞻」大四十歲以上。以相近時代的人物,應該是有比較接近的命理推論,然而「沈、任」二氏的觀點卻是大爲異趣。這個原因有二:
一:淸初之時,命書的流通版本,不是現在的那幾本命書。那時候流行的書,除了我們所知道的「三命通會,神峰通考」以外,其外的如:「廣信集、神白經、燭神經、理愚歌、三車一覽、源髓歌、三命鈴、指迷賦、金書命訣…」等,目前只有殘本。故此我們無法求證「沈、任」二氏在今日所不能詳知的版本,他們的採信範圍是怎樣作取捨的。
二:「沈、任」二氏的身份不同,「沈孝瞻」是進士官員,「任鐵樵」是職業論命者,所以立場一定是有所不同。
「沈孝瞻」在「眞詮」一書之中,他的眞正重點是在「用神、八格、取運」。此書在第一章之中所列出的「十干十二支,干支方位配卦、十干宜忌、陰陽生尅、四時五行…」等十三節,都不是「沈孝瞻」原來的眞正原文,而是後人所加錄。
按民國初年「眞詮」一書只有四十四節。而「徐氏」的註釋本,竟達五十四節。因此卷首之「十三」節最多只有三節,才是近似「沈氏」之作品。其中最爲明顯爲「附添」的文筆,卽是「附滴天髓天干宜忌」,以及「附論四時五行」。這二節「徐」氏明白加上「附」的一個字,顯然就不是「沈」氏的原文,而且另有二項理由,足以證明這二節不是「沈孝瞻」的原作品。
一:「滴天髓」的論「十天干喜忌」:諸如「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熾乘龍……」等。按今日的推論是出於「任鐵樵」的「滴天髓」原文。「沈」氏引用「任」的文筆。這一種說法是不能成立的。基於「沈孝瞻」與「任鐵樵」是同一代的人物,「任鐵樵」就算是英年就出版了「滴天髓」、「沈」氏也不會採用的。因爲「沈」氏是進士級的官員,不可能引用同一時代「職業論命」之片斷語句。再以「滴天髓」,並不是「任鐵樵」所著。按明史「藝文誌」中明白刋錄「滴天髓」,原名爲「三命談滴天髓」是明代劉伯溫所著。清初可能是爲了忌諱提及「劉伯溫」的這一個名字,所以將「三命談」三字刪去,只留下「滴天髓」三個字。任鐵樵最多只是將劉伯溫的原文章節中節引數段而已。
二:論「四時五行」這一節,原文在「三命通會」之中,是可以查得到的。然而「徐樂吾」在五十四節版本的「眞詮」之中註明,「四時五行」是節錄「窮通寶鑑」。按「窮通寶鑑」這一本書名,不要說是清代雍、乾年間沒有這個書名,卽使在「道、同」年間也沒有這一本書。所以可以證知,都是「徐樂吾」所附添上去的。
「徐樂吾」氏在民國二十幾年的時候,註釋過的幾本命理的書籍。註釋得是好或者是壞,這都是一些見仁見智之事。然而「徐氏」有一種註釋的習慣,就是喜歡將清末、民初的一些名人的八字,硬要引入原文之中。這是「徐」氏的先決條件。非名人之八字不用。他手上大約有一、二百則名人的八字,在他註釋幾本「命書」之中,翻來覆去來引用,將已知的「好命」者,不論什麼「八字」都要一定硬性解釋爲如此,如此所以「命好」…。
譬如:
甲子
丙子
丙寅
丙申
此子申隔位,也可以合,所以「寅,申」不相冲。
癸未
壬戍
庚戍
庚辰
一未不刑二戌,因爲已知此造是做官的。
至於「二卯不刑一子,二子不刑一卯。一子不冲二午,一午不冲二子」…。都是在已經知對方是「名人」,因而一定要解釋爲如此,如此…。甚至「隔位」也可以合,……等之牽強論述。
「徐」氏的註釋,通常都會導致讀者得到一種「原來不過如此之下的剪不斷,理還亂」模稜二可的觀念……。
「沈」氏的著作,原文都是很容易明白的,其中唯一困難之處,就是「沈」氏只敍述文句,而沒有每一條都作出八字的例式。徐樂吾氏雖然在形式上是在「沈」氏原文列出幾則八字作例式。不過,在實際上而言,徐氏並沒有眞正按「沈」氏的原意在作例式,而喜歡隨意挿入一些似是似非淸末民初的名人八字。雖有可閱性,用之來體會「沈氏」的原文則嫌不足,卻因此而形成二種困擾。
今將這二種困擾各別舉出一些例式作一觀摩。
第一種困擾——是原文的文句易懂,而不容易例出一個完全符合原文的八字來觀摩因爲「沈」在行文之中有些文句描繪的八字,很容易按原文造一個八字,有些則比較複式。不是對「編八字」有心得的人士,很難隨意按照原文,能編得出這一種八字。
所謂容易按原文編造的八字,諸如:『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冲破害,「官」格成也。』這一種行文的八字,幾乎對「子平」略有基礎的人士,都可以擧例得出來,卽是——
偏財戊 寅偏財
正官辛 酉正官
甲 子正印
正印癸 酉
所謂不容易按原文編造的八字,諸如:『食神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
正官辛 巳 一:月日時三會七殺。
食神丙 申 二:月干丙成食神格。
甲 戍 三:丙辛合去食神。
正印癸 酉 四:年、時亦成正官格。
故而「正官、七殺、食神」三個格之中,以「正官」合「食神」,併而獨成「七殺格」而用「印」。
類似這些「複式」的「八字文句」,在「沈」氏原文之中比比皆是。
諸如:『陽刄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等,使讀不易體會此種八字的全貌。
第二種困擾——是指徐樂吾對沈氏原文註例的這一方面。這一方面有二種情形。一者是徐樂吾氏在註例之時,並不是對原文一句一句註釋。而是每隔一段以後才列出八字。往往會列出「原文」中,根本沒有這一段的文句。
譬如:徐氏在「成中有敗」之後,列出伍朝樞的八字。
正財丁 亥祿
偏財丙 午
壬 寅
正官己 酉正印
徐氏以「財官並透,但五月壬水休囚。財官太旺,身弱不能用「財、官」?喜逢亥祿,酉印扶身爲用,乃敗中有成。
徐氏的這一段話,與此八字之喜用,當然是很有推理,然而,「徐氏」將此一八字例在「成中有敗」之中。而「徐氏」卻註明爲「敗中有成」。按「敗中有成」是列在「成中有敗」之下一節。如此不是信手之筆,就是編排有誤。我們先假定是徐氏是出於大意,將「敗中有成」的例式,誤植於「成中有敗」,這也是作家常有的大意。如此我們著眼於在「財」局中之「敗中有成」,沈氏原意是怎樣的解釋。按沈氏只以「官逢傷透印」,以及「財逢煞而食神制之」。並沒有「財」忌「官」之一說。故此,徐氏的註釋,可以認爲是徐氏採諸家之說混合作例,卽使是推理可以採用,然而這一種立論並不是「沈」氏之特色。
二者是徐氏以他家之論,解釋入「沈」氏之文中。諸如:沈氏曰:「凡八字排定,心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喜取。隨地換形,難以虛擬,學命者,其可忽諸」。
沈氏是指「用神」之一詞,而徐樂吾則將「余春台」的「調候用神」,自行穿挿於其間。而解釋爲「戊戌、甲子、己巳、戊辰」。月令「偏財」爲我之「財」,本當以「財」爲「用」。但以生於「十一月」,水寒土凍,調候爲急。故以「巳」中「丙」火爲「用神」。但比刼重重,爭財爲病,甲木官星制住比刼,使群刼不能爭財。這完全是用「余氏用神」之「己」生「子」月,以「丙、甲」爲用。
吾人無意苛求徐樂吾的註釋是否是完美之作。只是在此僅僅是對「沈」氏原文重作一次忠實的詮釋。一如昔年註釋「余春台」調候用神的立場一樣。只是以原作者怎樣的行文,我們就如何實實在在按原文加以詮釋。註釋的動機不帶任何個人色彩,儘其可能做到「平實」爲第一優先。
沈氏「用神」基本觀念——「用神」這一個術語,坊間命書的引用含義。大抵是集取諸家之說,再參入某一個人的觀點而作出的敍述。這一種「某一個人的觀點」,可能不是出於他內心的眞知灼見,而是一種「當時的平均概念」。這一種「當時平均槪念」,又是隨著歲月在緩慢變遷。而這一種「變遷」,在整個「命學」史上來論。又有「大週期」與「小週期」之區別。所謂「大週期」大約是二、三百年。諸如:
一:明代之重視「納音五行」,而清代重視「河圖干支正五行」。
二:明代「格」之名稱偏重於富有詩意。諸如「昆山片玉、馬驃天庭、子歸母腹」。而淸代偏重「正官、七殺、食神…」。
三:明代之「支藏天干」重在「人元司令」,譬如「寅」之「丙、甲、戊」是指「立春後戊土七日旺,丙火七日旺、甲木十六日旺」。而清代重於「透出天干者爲旺」。
四:明代「用神」卽「格局」的別名。譬如:以「財」爲「用」,卽是指「正財」
五:「格局」重於「日主」。 「五行性質」重於「中庸平衡」。
…等。明代自「萬曆」年間,至淸「乾隆」年間是這一個「大週期」轉變的時間,而清末民初則是「小週期」的時間。小週期是指已經不必再兼論到「大週期」時代之兩面兼顧。也就是可以完全放棄「納音五行、人元司令…」等等彼此兼論,而是如何將明代之「術語」可以完全用清代式的解釋術語,則加以清代化而保留。如果不能加以「河圖五行」化的術語,則揚棄而不論。除了「揚棄」的這一部份,可以不論。而對加以「河圖五行」化的這一方面,則採取「溶合化」。以一種「中庸」的觀念,可以改變明代原有的含義,納入一個可以「溶合」的體系之中。
這一種轉變是須要五十年以上的時間。今日每每會發現到一些困擾的問題,就是因爲這一種「自然溶合」上的殘跡,所發生的問題。這一個問題大抵是有「五個角度」可以探討。
這些問題,牽涉太廣,吾人現在僅以「沈孝瞻」的「用神」有關者作一項介紹。
一:按「用神」這一個「術語」,它並不是「命學」上的專有術語。而是採用「法家」的一個術語。「用神」原出於「韓非子」之「解老篇」曰:
「眾人之『用神』也躁,躁則多費,多費之謂「侈」。聖人之「用神」也靜,靜則少費…」。
二:「沈」氏之出生年代是在清代康熙年間。我們不要以今日的平均概念去推測當時的命理觀點。而是要在「沈」氏的著作中去了解當時的概念。他比較接近於「三命通會」與「滴天髓」,而與今日之「余氏調候用神」(譬如:甲日寅月,以丙、癸爲用)完全沒有關聯。因爲在清雍、乾年間,根本沒有「調候爲急」,看八字先看日主強弱的這一種觀念。這一種後期觀念之普通形成,那是還不到五十年之事。
三:「沈」氏採用「格局」以「月令地支」卽可以成「格」。是與「三命通會」中之「甲」日「酉」,卽是正官相同。以「月柱」天透地藏爲「正格」,而「月柱」以外,年、時、干支以及日支天透地藏爲外格。
四:以月支爲日主「臨官」位者爲「月刼」。卽今日之「逢祿」格。
五:月支半三合或半三會,亦可以成格。
六:「用神」之第一優先含義,「用神」卽是「格局」。「用神」與「格局」乃是同義而不同名,二者別無差別。
七:「用神」之「格局」,總有八種。固定以「順、逆」二用而分之爲二組。卽是「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煞、傷、梟、刄」,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
「沈」氏之「用神格局」大抵是在以上這幾項大原則下而產生「吉、凶、喜、忌、成、敗、應有情、無情、順用、逆用、正格、外格、行運變格…」等等之獨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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