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
简·奥斯丁,1775年12月16日生于斯蒂文顿乡一教区牧师家庭。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丁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的六部小说《理智与感伤》(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斐尔德花园》(1814)《爱玛》(1815)以及作者逝世以后出版的《诺桑觉修道院》(1818)和《劝导》(1818),大半以乡镇上的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为题材,通过爱情婚姻等方面的矛盾冲突反映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社会的风貌。作品中往往通过喜剧性的场面嘲讽人们的愚蠢、自私、势利和盲目自信等可鄙可笑的弱点。奥斯丁的小说出现在19世纪初叶,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主义潮流,继承和发展了英国18世纪优秀的现实主义传统,为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做了准备,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很多人都评论说爱玛阐述了两个绝对真理: 其一,婚姻应该建立在感情基础上。其二,成功的婚姻必须门当户对 这就是奥斯丁的一贯逻辑,我们需要爱,但是我们也要认清现实.。现代的女孩子可能恩需要看看这本一百多年前的书,看看怎么在一个物质社会去选择有助于婚姻的爱情,看看怎...
评分很多人都评论说爱玛阐述了两个绝对真理: 其一,婚姻应该建立在感情基础上。其二,成功的婚姻必须门当户对 这就是奥斯丁的一贯逻辑,我们需要爱,但是我们也要认清现实.。现代的女孩子可能恩需要看看这本一百多年前的书,看看怎么在一个物质社会去选择有助于婚姻的爱情,看看怎...
评分虽然很喜欢《傲慢与偏见》,但看《爱玛》却是因为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一部漫画《爱玛》(又名《英国恋物语》)。那时候这部漫画还没完结,于是很急切地搜到了小说《爱玛》,才知道此爱玛非彼爱玛。 但更喜欢。 喜欢奥斯汀,喜欢她的庸俗热切,喜欢她追寻的真实的真善美,纯粹的...
评分最先认识奥斯丁是通过《傲慢与偏见》,原因也不必多说了。我在早期曾看了BBC的连续剧,对达西的扮演者Colin Firth情有独钟,我觉得他把达西演活了,没人能比得上。后来迷上了BJ日记,Colin Firth在剧中的人名也叫达西,可见他演的达西是多么的深入人心。在奥斯丁心目中,门当户...
评分虽然很喜欢《傲慢与偏见》,但看《爱玛》却是因为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一部漫画《爱玛》(又名《英国恋物语》)。那时候这部漫画还没完结,于是很急切地搜到了小说《爱玛》,才知道此爱玛非彼爱玛。 但更喜欢。 喜欢奥斯汀,喜欢她的庸俗热切,喜欢她追寻的真实的真善美,纯粹的...
我的第二部Austen原文本,虽篇幅长但比《诺桑觉寺》简单一些,因为对话多而写景很少。对每一个主要人物都有奥斯丁式的嘲讽,当然对纯反面人物Elton夫妇嘲讽更多更尖锐,但唯有Knightley先生幸免。不知道那些觉得Emma完美的人是怎么读的,作者显然很喜欢她,但绝不吝啬写她的缺点和嘲讽她,她的形象比起Elizabeth和Elinor都不可爱太多了。这个版本有四五处错行。
评分印象就是安逸的炉边夜话~
评分真不喜欢啊……
评分Jane gave too much compliments and prizes to Emma, which makes her too perfect to be real.
评分挑战下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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