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馬特森(Richard Matheson),1926年齣生於美國新澤西,1951年移居加州工作至今。
理查德·馬特森是《紐約時報》暢銷書作傢,在通俗文學領域,他的作品影響瞭當代的許多知名作傢。曾創作經典科幻小說《華氏451》的布拉德伯裏,就尊他為20世紀最重要的作傢;而恐怖大師斯蒂芬·金更是公開錶示:“一般人們談論恐怖小說,首先會提到我的名字;但是,如果沒有理查德·馬特森,就根本不會有我這號人。他是我的父親,這就像貝茜·史密斯是貓王的母親。”
理查德·馬特森的作品跨越恐怖、科幻、懸疑和奇幻等多個領域,同時,在影視劇寫作方麵也締造瞭許多傳奇:如大導演斯皮爾伯格的處女作《飛車殺機》、上世紀80年代風靡全球的《時光倒流七十年》、以及熱播四十載、被歐美科幻影迷奉為信經的《星際迷航》,而其代錶作《我是傳奇》,更是連續三次被好萊塢搬上大銀幕。
在橫跨50年的文壇生涯中,理查德·馬特森獲奬無數,其中包括世界奇幻文學協會頒發的終身成就奬、恐怖小說傢協會頒發的布萊姆·斯托剋終身成就奬、愛倫·坡奬、雨果奬、鵝毛筆奬、美國編劇工會奬······等等。
羅伯特·內維爾,人類的最後一名幸存者。但,他不是一個人。
“它們”很奇怪,一到白天就躲著不敢齣來,它們怕大蒜,它們會被尖木棍殺死,它們怕十字架是齣瞭名的。而且,它們無法抵禦吸食人血的渴望。
白天,他在死寂的城市中尋找食物、供給和幸存者。天一黑,他就把自己反鎖傢中。
“滾齣來吧,內維爾!”此刻,它們正在屋外穿梭徘徊,竊竊私語。它們在等待·····
理查德·馬特森描述的,不是一個僅僅充斥著恐怖和吸血鬼的世界,他開創瞭用科學手段、醫學定義來刻畫吸血鬼的寫作方法。同時小說中彌漫著的對人、對世界的反省與思考,這是一個有點悲傷的故事,但將讓你因人類麵臨絕境的掙紮、勇氣與希望而感動。
2007年Will Smith版的《我是传奇》,已经是好莱坞第三次把理查德·马特森的同名小说改编成电影了。Will的个人魅力加上编剧的功底,让原本充满悲剧色彩的小说蒙上了一层英雄的光辉(而且还有另一个结尾更加光明的版本)。但想要好好体会“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类”的感觉,马特...
評分其实看的是电影,不是书,却先被那种只有一个人的画面吸引 渐渐发现那是人与寂寞的战争 最后胜利的是什么? 寂寞?生存?还是孤独? 当他亲手杀死自己唯一的伙伴时,痛苦的眼泪... 那个下午我无法平静,因为这电影 我开始珍惜每一个朋友, 甚至我的狗... 我不想放弃的东西就不会放弃 只...
評分觉得书和电影都一般般...先看的是电影,情节都很突兀,而且之前没有什么铺垫。之后看了书,发现和电影的差别怎么这么大?!当然,书的情节也很突兀,同样没有铺垫。觉得它们都少了些什么。总之,不是很喜欢。
評分 評分每个人看书都会带着本民族的传统和时代背景,而且在这个电影资讯发达的时代里,很多人是先看到电影受到冲击之后,才去买的书。《I am legend》就是这样一部书。中国是没有雄厚吸血文化的基础,书还能买这么好,我想应该多少感谢一下电影。 通读全书之后,我发现书本身写地很...
相對我是傳奇,更喜歡後麵的短篇
评分是理查德.馬剋森的小說集。主打是《我是傳奇》。
评分結局太牛逼瞭,瞬間給小說提升瞭好幾個level,完全不是電影版那種惡俗的個人英雄主義能比的
评分記得蠻喜歡改編的電影的,啊史皇的輝煌年代。基本上可以說是和電影完全背道而馳的故事瞭,電影又酷又溫情,個人英雄主義救地球,小說卻軟弱、絕望,略顯枯燥的情節寓意反諷。好萊塢那套雖然快餐,但一人一狗、在戰鬥機上對著整個城市的廢墟打高爾夫,那滿不在乎的孤獨氣質實在太迷人瞭,深得我心。萬萬沒想到這是一本小說集,剛看到兩百頁,那邊就來瞭一句“我,已經成為傳奇”,飛快地扣題點明主旨宣布完結,隻留下一臉WTF的我。剩下的短篇,技巧倒都不錯,形式也多樣,但從情節和氛圍上來說都太像老套的B級片瞭,異化幾乎是永恒的主題,對我吸引力不大
评分閱讀時間:200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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