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开始是以短篇小说家著称的,诚如第一个自觉地把短篇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并提出短篇小说创作理论的爱伦·坡(1809—1849)在《评霍桑的(复述的故事)》一文中所说:短篇小说的创作过程是由作家“精心设计了某种希冀的单一效果;于是他编制情节并将其连缀起来,以期在最大程度上达到预定的效果。”美国堪称短篇小说的王国,在开创这一体裁上,霍桑和爱伦·坡同样功不可没。
霍桑曾在作品中多次声明,他写的不是小说,而是“罗曼史”。用我们今天惯用的文学术语来说,就是他写的不是现实主义小说而是浪漫主义小说。我们姑且不去争论这样分类的概括性与各自的定义,但无论如何,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客观描绘,浪漫主义则侧重于主观抒发。在霍桑看来,创作“罗曼史” 时,也就更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作者的想象力,而不必拘泥于现实。他这样做了,而且取得了成功,不愧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的开创者。
霍桑还进一步把他的“罗曼史”称为“心理罗曼史”,这足见其对心理描写的重视。他之所以重心理描写,一方面固然受时代和宗教的影响,将精神和灵魂混为一谈,认为灵魂既然有善恶,有爱恨,有罪孽,就应该揭示出来,以达惩恶扬善、颁爱抑恨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人的行为举止终有其心理依据,如不进行心理挖掘,人物只能停留在表象上,必然显得肤浅。对于惯于阅读我国传统的以白描手法刻画人物的读者,或许会觉得其故事节奏过于缓慢,但他却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鼻祖。
爱默生在论述自然的本质时提出:“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精神现象的象征物”;霍桑也认为,客观物质世界仅仅是假象,其“灵性”才是本质。因此,在霍桑的作品中,一景一物都有其比喻象征的含义。当年,英国作家威廉·朗格伦在《农夫彼尔斯》(1362)和约翰·班扬在《天路历程》(1678—1684)这类宗教小说中,就曾把七大罪恶或人的品德变成具体人物登场。这种把抽象概念人格化并用来直接给人物命名的写法显然比脸谱化更为原始和粗糙。霍桑的象征比拟笔法却另辟溪径,况物写景不仅配合抒情和渲染气氛,简直本身当真有“灵性”,成为故事的参与者,缺了便会显出不足。这一手法当即为麦尔维尔所效法,经过爱伦·坡的推崇,转而被法国的波德莱尔进一步发扬,遂开创了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流派。就此而论,称霍桑是象征主义的奠基人并不为过。
《红字》讲述的是一出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白兰的丈夫从英国来到北美,目睹了白兰受罚的一幕,遂决定找出孩子的父亲,进行报复。当时,丁梅斯代尔由于其出色的工作倍受当地居民的爱戴,只是他在沉重的良心债务压榨下身体日渐衰颓。人民于是安排奇灵渥斯与牧师合住以治疗他的病。白兰由于有愧于丈夫,因此答应了奇灵渥斯不公开他们之间的合法夫妻关系。于是一场残忍的复仇行动展开了。 最终丁梅斯代尔不堪良心的遣责,公开认罪,死在了白兰的怀里。奇灵渥斯却沦为魔鬼的奴隶,成为真正的罪人。
在西方经典文学中,霍桑的《红字》也许占不到太重要的地位,但是事隔多年,我对这本小说难以挥去的念念不忘,便到网上下载了文档版本,花了一些时间重读了一遍。 大学的时候读了不少小说,对这一本印象深刻,然而具体当时是什么感受却已无迹可寻,只是隐约记得对小说的结局扼腕...
评分最喜欢开篇的“狱门”那章。灰黑中鲜红的玫瑰,为死囚奉献温馨与妩媚。从开头就开始了鲜明的隐喻色彩。很像《肖申克的救赎》的开头,从一开始就是关于一场爱与恨得“罪与罚”有时会非常喜欢这种小说。它就像是巨大的黑洞,里面滋养着很多东西,百看不厌。 红字,即“A”字。...
评分Hester,Arthur,Pearl三人手牵手站在刑台上,组成了一个电路,产生一股融合亲情,爱情的电流。 两首荡气回肠的歌,送给Hester Prynne这样的女子,或许在一些人眼中,她们是傻瓜,受人鄙视,情爱让她们义无反顾。。。 她们爱上的人,为何却是如此懦弱不堪? 1.bleeding love-Le...
评分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大三,那阵子我选了一门美国文学,我的教授是一个Middle age的女人,留过洋,带过许多博士,喜欢穿绸缎真丝。从她神采飞扬的作品评析中我大致听出了她对这部作品的喜爱。但当时我对它并不留意,看完那几页英文选段也作罢了。不过我记得它的的名字《红字》和...
评分看的小说越多,就越爱看古典的东西。 很多好书,一直放在案头书架,就是没有勇气翻开,总是心存畏惧,这种畏惧因何而来,此刻也还未想清楚。但终于有一天,一页一页地坐在马桶上看完了《红字》,又夜深人静、老婆专心备课的晚上读起了《复活》。不得不承认,它们给我的慰藉超...
哎呀 这作者说话真是太绕来绕去了
评分庆幸我长大了才读。从奥康纳《生存的习惯》里看到多次提及霍桑,他对当时美国作家的影响深远,于是去读。读天才作家的作品,真的让你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无高下,关键要看他是否独特,是否有使人沉浸的力量。并且从表达习惯也见得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在某个历史阶段的文学氛围,《红字》的魅力正在于此。
评分读的过程中好几次联想到《肖申克的救赎》,最近看的有关宗教的小说、电影,经常接触到的主题都是救赎。救自己、救他人……到底是流传150年的经典,霍桑的文笔流畅不粘稠,说理不刻意。好书。
评分说实话,这本书的前半部分读起来过于拖沓。这本小说充满对于心理的描写,善恶的描写。霍桑大概想表达的东西太多了,以至于好多话说的太过晦涩。不过,小说的后半部分很精彩,尤其是牧师夜游,白兰与牧师的会面,最后的布道都张力十足。红字象征着我们的罪。其实我们都是有罪的,只是有的人身上带有显露的红字,有的是隐藏的红字。而恶带来了什么?救赎,赎罪,自我牺牲。恶,终于开出了花。
评分红字是对人性的考量,在思考,却让自己不断的堕入深渊,然后曾经耻辱的代表佩戴者闪闪的红字救赎着罪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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