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史学史》主要内容:中国史官制度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国家产生之前的氏族社会。“史”字的古义,就是指史官。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史,记事者也。”甲骨文、金文中出现的“作册”、“史”、“内史”等史官名称,就肩负着记事的职能。《周礼》和《礼记》记载夏、商、周三代设置的史官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迄今可以证实者有“太史”、“内史”、“左史”。据王国维等考证,三代时期政史不分,六卿联事,史官既掌宣王命、处理政务,又兼司册书、记录时政。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史官逐步从政事中分离出来,成为非世袭的专门职业。魏、晋以降,国家设专门修史机构,史官负责撰修史书,虽名称各异,但历代因之,直至民国而结束。其中两宋的史官制度最为繁复和完备,而史官地位之尊崇、待遇之优厚,也为历代封建皇朝所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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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71建邦设都。
评分书写得不好,无创见,仅仅是资料罗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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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此书购于湖南师大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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