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萨雷·贝卡里哑(1738—1794),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1738年3月15日生于米兰一个贵族家庭,1758年毕业于帕维亚大学,攻读法律专业。1762年发表处女作《论米兰公国1762年货币混乱及其救治》。1764年完成《论犯罪与刑罚》,并于当年出版,由此一举成名,并为他赢得了长久的声誉。1768年成为米兰宫廷学校经济贸易学教授,讲授经济学课程。1771年成为米兰公共经济最高委员会成员,先后负责过经济部门和司法部门。1791年又被奥地利皇帝利奥波德任命为伦巴第刑事立法改革委员会的成员,其间力主废除死刑。
《论犯罪与刑罚》这部著作篇幅虽然不大,但影响却极为深远,被誉为刑法学乃至法学领域里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论犯罪与刑罚》原著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自1993年由黄风教授第一次翻译成中文出版以来,《论犯罪与刑罚》已被列人中国刑法学研习者的必读书目。当时译本依据的是原著法文译本编排次序(也称42章版,由法国学者对原著重新编排章节而成),此次再版依据的是原著的47章版,由黄风教授最新授权。
《论犯罪与刑罚》这本书虽然只有薄薄几十页,但是偶然拜读之后获益匪浅。不禁感叹数千年前古人的智慧!初读略生硬,我也是耐着性子往下看,越读越渐入佳境,不觉间看完了还意犹未尽,如一杯清茶唇齿留香。阅读时感想颇多,到写感想时只觉言辞匮乏不能表尽内心慨叹一二。言而总之...
评分以下这篇读书笔记,是曾经课堂上读书汇报的电子稿,发于此处,希望以文会友,或交流、或分享。 1764年,年仅26岁的贝卡利亚发表了《论犯罪与刑罚》这本传世之作,这本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系统阐述犯罪与刑罚问题的的著作,体现着历史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对于欧洲以致全世...
评分早就耳闻贝卡里亚这本书了,一直没好好看,现在看了感觉实在相见恨晚,手捧这本书就有想在安静处高声朗读的愉悦。慷慨激情且充满人性,相信作者对于这些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生活点滴都有自己平静清醒的思索,字斟句酌闪烁着理性的光辉和人性的关怀。 不仅是法律人, ...
评分 评分有一个基本的法政理念的基础,看这本书还是很容易的,花了两个小时看完,后面一大章的译者评价完全是废话,看得明白的压根不需要解析。不过贝卡利亚能在1764年能写出这样的书,确实很牛逼,至少很多观点如今看来也没过时,不像孟德斯鸠老人家有一堆的东西要推翻。 大致提一下贝...
专业论著,初读容易走神,续读容易走火????罪行法定,刑罚平等,罪罚均衡,废除死刑。恶法亦法,然而违背人类自然感情的刑罚又是无益,甚至有害的。矛盾是多角度论述,所谓对立统一。值得重读的书#8月阅读第2本书#????
评分贝卡利亚25岁的时候就写成了这部书,皮亚杰22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说明读书越多越可能被条条框框束缚住而失去创造力了。黄风在书后对历史背景的介绍和总体评价很有意义。如果每一个中国的立法者,执法者都能读一读这个小册子,他们在审判良心犯和实施酷刑的时候会不会心虚呢?
评分每看一遍都有新的收获,不过永远不变的感受是,贝卡里亚、格老秀斯这些启蒙时代的法学家最有爱了。
评分这本小册子值得反复读多次。我对贝卡利亚的一个观点深以为然:在无法有效预防某项犯罪的时候,任何对它的刑罚,都很难说是完全正义的。另外书中引用的一个卢梭的观点我也很赞同:教育不在于课目繁多而无成果,而在于选择上的准确。第四十二章的总结现在基本已经成为刑法公认的原则:“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来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评分“道德的政治如果不以不可磨灭的人类感情为基础的话,就别想建立起任何持久的优势” 论述了很多普遍的人类感情,这些道德伦理是人为立法的基础。刑法的本质是什么?法定责任和道德责任的区分是什么?怎么预防犯罪?怎么惩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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