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薩雷·貝卡裏啞(1738—1794),意大利刑事古典學派的創始人。1738年3月15日生於米蘭一個貴族傢庭,1758年畢業於帕維亞大學,攻讀法律專業。1762年發錶處女作《論米蘭公國1762年貨幣混亂及其救治》。1764年完成《論犯罪與刑罰》,並於當年齣版,由此一舉成名,並為他贏得瞭長久的聲譽。1768年成為米蘭宮廷學校經濟貿易學教授,講授經濟學課程。1771年成為米蘭公共經濟最高委員會成員,先後負責過經濟部門和司法部門。1791年又被奧地利皇帝利奧波德任命為倫巴第刑事立法改革委員會的成員,其間力主廢除死刑。
《論犯罪與刑罰》這部著作篇幅雖然不大,但影響卻極為深遠,被譽為刑法學乃至法學領域裏最重要的經典著作之一。《論犯罪與刑罰》原著初版於1764年,是人類曆史上第一部對刑罪原則進行係統闡述的著作。自1993年由黃風教授第一次翻譯成中文齣版以來,《論犯罪與刑罰》已被列人中國刑法學研習者的必讀書目。當時譯本依據的是原著法文譯本編排次序(也稱42章版,由法國學者對原著重新編排章節而成),此次再版依據的是原著的47章版,由黃風教授最新授權。
本人是一名法学专业大学生 近期作《论犯罪与刑罚》的书评 特此参照豆瓣上的书评 摘录一些个人认为具有观点价值 突出的viewpoint 立法是一门艺术 一、个人体会与思考 1、世界各国还是有必要保留死刑,特别是对中国来说。理由有二:其一,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中国法律文化崇尚...
評分贝卡利亚的名字,我从接触刑罚就知道了,一直想看他的著作,这一次终于得偿所愿。 其实写读书笔记,你写不过黄风的,译者黄风写得很好,把贝卡利亚的生平描绘得淋漓尽致。让我们在阅读此书的时候,把作者的背景给了解得一清二楚、 贝卡利亚称之谓刑法之父,当之无愧...
評分关于对《论犯罪与刑罚》的疑惑 前言:我一直以来多半只阅读《读书》等书评类读物,对于一手资料的原著接触很少。 也很难硬着头皮看完原著。 近几天在课余时间把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看了两遍,这本小册子的边沿很多地方被我写下评注、心得之类。 我之前读书评只知道...
評分关于对《论犯罪与刑罚》的疑惑 前言:我一直以来多半只阅读《读书》等书评类读物,对于一手资料的原著接触很少。 也很难硬着头皮看完原著。 近几天在课余时间把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看了两遍,这本小册子的边沿很多地方被我写下评注、心得之类。 我之前读书评只知道...
評分以下这篇读书笔记,是曾经课堂上读书汇报的电子稿,发于此处,希望以文会友,或交流、或分享。 1764年,年仅26岁的贝卡利亚发表了《论犯罪与刑罚》这本传世之作,这本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系统阐述犯罪与刑罚问题的的著作,体现着历史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对于欧洲以致全世...
很重要。18世紀理性主義代錶作。雖然現在看來很沒有新意,在當時可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力。
评分18世紀的法學著作,兩百多年後的今天讀來依然震撼。@在法官判決之前,一個人是不能被稱為罪犯的。刑罰越公正,君主為臣民保留的安全就越神聖不可侵犯,留給臣民的自由就越多。當某一種弊端同一個國傢的製度密切聯係時,可以想象清除這種弊端將意味著毀滅這種製度。一個過於廣闊的共和國,除非劃分並聯閤成許多加盟共和國,否則避免不瞭專製主義。體現公共意誌的法律憎惡並懲罰謀殺行為,自己卻在做這種事;它阻止公民做殺人犯,卻安排一個公共的殺人者,我認為這是荒謬的現象。刑罰的目的不是摧殘報復一個感知者,而是阻止罪犯重新侵害公民,規誡他人不要重蹈覆轍
评分rrdw,沒人覺得譯的很一般麼?
评分看見這麼多熱血的正義之士在討論死刑的問題,建議大傢都認真讀讀這本小冊子,先明確一下究竟什麼是犯罪,懲罰罪犯的邏輯基礎什麼,現代刑事法律製度的目的是什麼,刑法和刑事懲罰手段的功能和局限又是什麼,自己先理清當中各個命題和不同因素之間的邏輯關係,拜托以後不要再大聲嚷嚷什麼”殺人償命“之類的似是而非的話,彆讓自己老是睏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同態復仇的原始社會階段。
评分這本小冊子值得反復讀多次。我對貝卡利亞的一個觀點深以為然:在無法有效預防某項犯罪的時候,任何對它的刑罰,都很難說是完全正義的。另外書中引用的一個盧梭的觀點我也很贊同:教育不在於課目繁多而無成果,而在於選擇上的準確。第四十二章的總結現在基本已經成為刑法公認的原則:“為瞭不使刑罰成為某人或某些人對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從本質上來說,刑罰應該是公開的、及時的、必需的,在既定條件下盡量輕微的、同犯罪相對稱的並由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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