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堡,德国法学和音乐家,历任基尔大学、耶拿大学、海德堡大学教授,主要著作包括:《法学百科辞典与方法论》、《学说汇篡法体系》(两卷本)、《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
蒂堡的论文不仅仅具有历史文献的价值。由于汉语学界在此前没有出现一个全译本,也没有出现足够开阔和深刻的研究立场。这篇论文的意义被大大低估了。蒂堡论文全译本的出版,为学界同仁提供了与萨维尼对质的材料。人们将有条件对法律观与政治立场之间相互勾连的方式,以及法律与法学、实践与理论、历史与理性之间的联系和冲突,作出有趣的考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蒂堡在论文中为德意志提出了一个政治分裂、法律统一的方案,而萨维尼则提出了一种政治统一但法律独立于政治的方案,两者看似针锋相对,实际上却共同分享着一种具有专断意味的“政治”概念。仔细观察蒂堡与萨维尼的争论,人们可以看出在蒂堡与萨维尼之间走一条中间道路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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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竟然没有萨维尼小组!这是为什么!没有他老人家,我们现在制定个毛的民法典!
评分通过大三西洋法史课了解到这段历史 意外国内竟然有中文译本 整体翻译流畅;另外这场论战对民法制定的影响的背后隐藏着对德意志统一历史进程的思想暗流 萨维尼所代表的普鲁士官派法学最终成为日后统一德意志帝国的法学砥柱
评分发现《论统一民法对于德意志的必要性》全文还有另外一个傅广宇的翻译版本,发表在《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三期上,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与意大利法研究中心的网站上可以搜到。比这个版本翻译得更流畅。书中萨维尼的几篇文章有郑永流的译本,登载在法律出版社的《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1814-1840)一书中。
评分蒂堡主张政治分裂,认为政治上的自由可以促进德意志民族的发展,但他又认为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典培养起“民族意识”与“爱国意识”。他反对固守历史与传统,认为正是因为这种保守使得整个德意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固守传统实际上是一种“懒惰”与“不负责任”,批评历史法学派只顾注重历史,而忽视“理性”的光辉。他反对以罗马法为蓝本构建法典,认为罗马法杂乱、(有时)错误、不完全符合德意志的精神,对罗马法的文本选择是一种“非理性”,会引起无休止的争论。萨维尼则认为,历史法学派没有固守历史,他真正重视的是历史和现代的结合,同时主张民族不能忘记自己所立足于的“集体”,并且认为,罗马法的研究是一种“批判性的研究”,法学研究不是纯粹为罗马法所支配的。
评分萨维尼以一己之力将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延缓了将近一百年,这使得德国民法典没有在仓促间出炉,而是在经历了无数次「专门问题之研究」之后,耐心的等待了一百年,这很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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