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 罗尔斯(John Rawls, 1921—2002), 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政治学家、 哈佛大学教授。1921 年生于马里兰州, 就学于普林斯顿大学, 1950 年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 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 (1950 – 1952 ), 康奈尔大学 ( 1953 – 1962 ), 哈佛大学 ( 1962 -2002 ) 任教。 罗尔斯自50年代起便潜心于社会正义问题的研究,《正义论》(1971) 是他集其论文之精粹并经过重新思考而形成的一部完整而一贯的理论著作。罗尔斯还出版了其它专著:《政治自由主义》 (1993), 《万民法》 (1999), 《道德哲学史讲演》 (2000)。 《正义论》已被誉为二战后政治哲学、伦理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将被列入历史经典名著之林。
功利主义在现代政治和道德哲学中占主导地位。 其他理论, 如直觉主义, 没有提供能与之抗衡的正义观和道德观。《正义论》主张以一种更抽象的社会契约论来替代功利主义。 其出发点是: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 人们在达成其它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 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 契约目标是选择一种指导社会基本结构设计的根本道德原则即正义原则。对所选择的原则的直接检验是看按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觉判断;另一个检验是看它们是否符合人们的目的。由此产生了本书的三个部分:理论、制度、目的。
读罗尔斯《正义论》 这是一本逻辑非常严谨的书,充满了专业术语,但愿我没有误解主旨太多。 作者从三个大的方面谈了“正义”这一抽象概念,分别是理论、体制和目的。 在理论部分,作者论述了正义的作用、正义的主题、正义的主要思想。 正义的作用是什么呢?在这个由充满私...
评分 评分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
评分是哈佛大学教授Michael Sandel开设的本科生人文基础课。很生动的政治哲学课,没有照本宣科,没有卖弄辞藻,Sandel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进行不断的互动,一步步推动他的课程。要是老师都这样,我就不会总逃政治课了。 一、课程简介 课程名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
评分用“多元”实现正义 对“自由”和“平等”这对不可调和矛盾的永恒追求,是人类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 周四的时候讲了“70年代以来的人类学——后殖民时期/后现代的人类学”。带着启蒙——现代主义——理想的西方殖民者在二战之后到20世纪中期,渐渐反思了单一的一元化“进步观...
尽管这是一部激进的平等主义的著作,但却并不是一部彻底的书。其视域甚至没有超出日常生活经验的深度。罗尔斯甚至没有从希特勒式的恐怖中得出独特的抑或新颖的问题。他的著作毋宁是对功利主义的一个修正。他的意识是美国式的,至多是盎格鲁撒克逊式的。他致力的问题是已经取得自由的民族的公民自由,是已经臻至繁荣的国家财富的再分配。他的讨论充满着对民主未来的希望与憧憬,带有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特性,但却忘记了先于它的种种行径,也没有预期促成它的野蛮。内容上激进,证法上相对就显得平庸。一个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在面对强有力地攻击自由主义价值观的敌人,如果不能强有力地进行反击,就无从压制道德虚无主义。
评分读了半年.......等我读完诺奇克再评价......
评分读了半年.......等我读完诺奇克再评价......
评分程序性正义和补偿性正义,自由主义者更看重前者。一种好的制度是必须体现公正的原则,但任何现实制度都不可能完全符合道德理想。因为现实的制度不是按照道德理想人为地设计出来的,而是各种力量交互影响各种利益制衡的结果。“补偿性正义”其实很理想主义,是建立在完全信息对称和人的道德完善的幻想上,结果在制度上反而为不道德行为留下了太多的漏洞。毕竟,无论一个人为的制度设计者是谁,爱因斯坦也好达芬奇也好,都说不明历史和现实之间、经济地位和政治资本之间的兑换率。
评分罗尔斯简直就是国内新左派的大腿。因为在现实当中要达成分配正义,不可能构建一个无知之幕,必然会要求要有一个强势的政府来进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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