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1章 合同概述
1・什么是“合同”
1・1・合同的含义
1・2・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范围
1・3・合同的法律特征
1・4・合同与契约
2・合同法律关系
2・1・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
2・2・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2・3・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债权和债务
2・4・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
2・5・合同法律关系的扩张
3・合同的分类
3・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3・2・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3・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3・4・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3・5・转移财产权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和提供服务的合同
3・6・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3・7・一时性合同和继续性合同
3・8・主合同和从合同
3・9・预备合同和本合同
3・10・束已合同和涉他合同
3・11・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3・12・单一合同和复合合同
3・13・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
第2章 合同法概述
1・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
2・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和目的
2・1・《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2・2・《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1・平等原则
3・2合同自由原则
3・3公平原则
3・4・诚实信用原则
3・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3・6・法律约束力原则
3・7・鼓励交易原则
4・合同法的渊源
4・1・合同法渊源的种类
4・2合同法渊源的适用规则
5・我国合同立法的发展
5・1・三足鼎立的合同立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立法经过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立法意义和特点
第3章 合同的形式和条款
1・合同的形式
1・1・合同形式的种类和法律意义
1・2・口头形式
1・3・书面形式
1・4・其他形式
2・合同的条款
2・1・由谁来确定合同的条款―一法律还是当事人
2・2・合同的基本条款
2・3・示范合同文本的作用
第4章 合同的订立程序之一―――要约
1・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2・缔约人的资格
2・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2・自然人的缔约能力
2・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缔约能力
2・4・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3・什么是要约
4・要约的构成要件
4・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4・2・要约必须具有缔约意图
4・3・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4・4・要约必须向受要约人发出
5・要约邀请
6・要约的法律效力
6・1・要约的生效时间
6・2・要约对要约人的约束力
6・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约束力
6・4・要约的存续期间
7・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7・1・要约的撤回
7・2・要约的撤销
8・要约的失效
第5章 合同的订立程序之二――承诺
1・什么是承诺
1・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1・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1・3・承诺应当在确定的或者合理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1・4・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1・5・承诺必须明确表明受要约人的缔约意图
2・承诺的方式
2・1・通知
2・2・行为
3・承诺的生效时间
4・承诺的撤回
5・承诺的迟到
5・1・因受要约人的原因导致承诺迟到
5・2・因客观原因导致承诺迟到
6・交叉要约
第6章 合同的订立程序之三―――合同成立
1・合同的成立要件
1・1・须有双方或者多方订约当事人
1・2・具备了合同的基本条款
1・3・对合同的基本条款意思表示一致
2・合同成立的时间
2・1・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2・2・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2・3・采用确认书形式的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3・合同成立的地点
3・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成立地点
3・3・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地点
3・4・采用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地点
4・违反形式要求合同的成立
第7章 合同的订立程序之 四――特殊缔 约方式
1・计划合同与国家订货合同
1・1・计划合同
1・2・国家订货合同
2・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2・1・格式合同的概念
2・2・格式合同的特点
2・3・格式合同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2・4・格式合同的利弊分析
2・5・格式合同的订立
2・6・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的处理规则
2・7・格式合同的解释
2・8・对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
2・9・格式合同的法律控制方式
3・竞争缔约
3・1・招标投标
3・2・拍卖
4・强制缔约
5・事实过程缔约
第8章 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1・1・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1・2・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1・3・责任人的过失造成了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害
2・缔约过失行为的类型
2・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3・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2・4・缔约双方已经达成初步协议 一方相信合同成立而遭受损失
2・5・缔约之际未尽附随义务而致相对人遭受损害
2・6・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承担方式
第9章 合同的生效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2・合同的生效要件
2・1・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2・意思表示真实
2・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4・合同形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2・5・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
3・合同生效的时间
4・附条件的合同
4・1・条件的构成要件
4・2・附条件合同的类型
4・3・条件的成就
4・4・恶意促使或者阻止条件成就的法律后果
4・5・附条件合同的效力
4・6・表见条件
5・附期限的合同
第10章 效力待定的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类型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4・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1・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种类
4・2・狭义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4・3・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6・无权处分财产人订立的合同
6・1・何为无权处分财产行为
6・2・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
6・3・无权处分行为与善意取得制度
第11章 无效合同与无效免责条款
1・无效合同的概念
2・无效合同的类型
3・一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订立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3・1・什么是欺诈
3・2・什么是胁迫
3・3・因受欺诈 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的法律后果
4・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8・无效的免责条款
8・1・免责条款的优劣
8・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8・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第12章 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特点
1・1・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1・2・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合同
1・3・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
1・4・当事人既可以撤销合同 也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
2・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
2・1・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之间的区别
2・2・可撤销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之间的区别
3・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
3・1・撤销权的行使
3・2・撤销权的消灭
4・重大误解的合同
4・1・何为重大误解
4・2・误解与误传的区别
4・3・重大误解的事项
5・显失公平的合同
5・1・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平
5・2・显失公平的原因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
5・3・显失公平是在订立合同时产生的
6・因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7・乘人之危的合同
7・1・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利用了对方的危难
7・2・对方迫于危难处境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13章 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处理原则
2・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部分无效时的法律后果
4・解决争议条款的独立性
5・返还财产与折价补偿
5・1・返还财产
5・2・折价补偿
6・赔偿损失
7・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14章 合同的解释
1・合同解释的概念和意义
1・1・合同的解释有助于确定合同所使用的语言文字的意义
1・2・补充合同漏洞
1・3・解决合同中存在的矛盾,统一合同内容
1・4・维护合同正义 防止合同自由的滥用
2・合同解释的目的
3・合同解释的方法
3・1・文义解释
3・2・整体解释
3・3・目的解释
3・4・习惯解释
3・5・诚信解释
3・6・对不同文字的合同文本的解释
4・合同漏洞的补充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