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J.伯尔曼,Emory大学法学院Robert W.Woodruff讲座教授。曾任哈佛法学院James Barr Ames讲座教授。精于比较法律史、法理学、俄国法及国际贸易法。
本书属“法律文化研究文丛“系列之一,该书的英文原书出版于1974年,H.J.伯尔曼这部《法律与宗教》是极富洞见的一本书。提出这样的问题:生活的意义何在,我们正去向何方?这是真正的哲学问题,宗教问题。《法律与宗教》一书所包含的丰富思想与深刻洞见会给我们留下长久的思考,他所讨论的虽然是永恒问题,此书确只求适时,不求不朽。读者对象:法律爱好者,研究者及宗教研究,爱好者。
这是一部演讲集,而非一部专论或专著。它意在论断和诘难,而非详细论证。虽然所讨论的是永恒的问题,本书却只求适时,不求不朽。
本书的主要观点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是社会经验的两个向度——在所有社会,尤其是在西方社会,更特别是在今天的美国社会,都是如此。尽管这两方面之间存在紧张,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的一方。没有(我所谓)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我所谓)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一 最初萌发读《法律与宗教》这本书源于其瑞老师的法理课堂上,老师在课堂上援引了这本书里众所周知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被形同虚设”。带着对这句话探究的初衷,阅读了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这本书。看完之后,一直有种写点什么的想法,可是忙于各种俗事,...
评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对于这句关于法律的箴言,想必很多人都耳熟能详,但再追问一句,这句话来源于何处,怕所知者寥寥无几了。不错,这句话并非古罗马的法谚,而是出自晚近伯尔曼所著的《法律与宗教》。 如果要概括这本书的关键词的话,那就是两组:法律与宗...
评分 评分专业课布置看这本书,看了以后有一些胡思乱想,由于是作业,因此有些地方可能比较主旋律,不喜勿喷。 --------------------------------------我是昏割线---------------------------------------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哈罗德•J•伯尔曼在近四...
评分法律与宗教的矛盾贯穿着整个西方文明发展史。 这种矛盾与其说是非物质领域的两个方面,不如说人们已经把它们看成——并且愈发地看成——是互不相干、两相分裂的独立专属领域:法律是“世俗的、理性的、功利的制度——一种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宗教则是“社会关于...
当年挣奖金的论文就是靠这本书哈
评分未读完
评分读得心潮澎湃!值得再读数遍!直指实证主义法学之机械性,复兴历史主义法学,主张”综合“的一元道路。(有点灵修的意味)伯尔曼基于70年代美国各种激进运动的混乱,提到西方文明的衰落原因在于法律与信仰的截然分离,导致无信仰根基的“非神圣”的法律,以及无法律规则性的虚弱的宗教。法律与宗教享有四大共同点:仪式、传统、权威、普遍性。一旦法律被理解为积极的、活生生的人类活动,它就包含了——正好比宗教包含了——人的全部生命,包括他的梦想、激情和终极关怀。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附录二《千禧年视角下的西方法律传统》极好,甚至应该先读,再读正文,一是梳理了西方历史上的数次革命对法律的影响,而后提出综合法律的未来预言。基督教世界尚且能写这样的题目,换做我们,是否就该是《法律与世俗》了呢。。。
评分中国的礼与法 西方的法律与宗教 法律与道德 道德与信仰
评分没想到这本书也暗合到我这段时间对于西方六十年代的阅读专题上。伯尔曼这一系列演讲就在那个时期发表,他提出了笼罩在西方世界上的“整体性危机”,又以激扬的笔法直指韦伯和卢曼实证主义法学的缺陷和对“历史法学”致命性忽略。需要“法律”的规则和程序,又需要“宗教”的对终极意义的关切,对超验价值的共同直觉与献身。最后还提到了对新千禧年“世界法”的呼唤。 对未来的殷切期待和激扬的风采令人激动。但整理下来,观点到底稍显乐观而论述略粗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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