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2008-01-17 Recently I've finished reading The Sound and the Fury for the second time. The first time I encountered William Faulkner and the book was in the summer of 2003. I failed in the exam of Selected Readings of Brit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for the...
评分没读过李继宏的,也没兴趣读,就上次李大师那本追风筝的人中译本,指出了几次错误(而且是比较离谱的,明显的,某些机器翻译都比他好)然后人家李大师就把我上一个号拉黑了??可惜已经注销不然还可以給大家看看那些错误2333。就冲这气度,此人翻译一生黑了。李文俊为了研究福...
评分 评分没读过李继宏的,也没兴趣读,就上次李大师那本追风筝的人中译本,指出了几次错误(而且是比较离谱的,明显的,某些机器翻译都比他好)然后人家李大师就把我上一个号拉黑了??可惜已经注销不然还可以給大家看看那些错误2333。就冲这气度,此人翻译一生黑了。李文俊为了研究福...
坦白说,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极其苛刻的,它要求读者投入全部的精力和耐心,毫不留情地考验着读者的理解阈值。我必须承认,在阅读的前半部分,我感到的是强烈的挫败感,那些跳跃的代词、缺失的主语,以及似乎永无止境的内部独白,让人常常需要回溯好几页才能重新跟上思路。然而,一旦你找到了那个潜藏在所有混乱之下的情绪核心——那种关于尊严、堕落和无法挽回的失落感——你会发现所有表面的晦涩都为这种核心情感的爆发做足了铺垫。作者似乎对人性中的“缺陷”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迷恋,他毫不回避地展现了人物的自私、懦弱与偏执,这使得角色无比真实,尽管他们做出的选择常常令人痛心疾首。这本书像是投射在碎裂镜子上的光线,每一个碎片都折射出不同侧面的人性真相,你需要将所有碎片拼凑起来,才能勉强看到全貌。这是一部需要“翻译”自己内心才能读懂的书。
评分这部作品的结构安排简直是一场文学上的“建筑学奇迹”,它以一种非常规的方式构建起一个内在逻辑自洽的世界。那种反复出现的意象和主题,比如衰败的家族宅邸、无法愈合的伤口、永恒的夏天,它们像一种强迫性的节拍,贯穿始终,每一次重现都带着新的重量和更深的含义。这种重复并非简单的复述,而是螺旋上升,将悲剧的层次不断加深。我特别喜欢作者在处理“沉默”这一主题时的手法,很多至关重要的信息和情感冲突,都不是通过直接对话来传达的,而是隐藏在人物的迟疑、眼神的躲闪和未尽之语中。这种留白艺术,反而比任何呐喊都更有力量,它迫使我们去聆听文本背后的“寂静之声”。这本书与其说是阅读,不如说是一次深入地质勘探,你必须挖掘得很深,才能触碰到那些坚硬的、闪烁着病态美感的矿脉。它绝对不是那种能让你在沙滩上轻松翻阅的作品,而是一本需要你坐在昏暗书房里,点着台灯,与自我进行激烈搏斗的伴侣。
评分这本书的叙事视角简直像一团迷雾,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地迷失方向,又被那种近乎原始的冲动所吸引。作者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剖析深入骨髓,那种无力感和徒劳的挣扎,读起来让人心头发紧。我记得有那么一个场景,描绘得极其细致,仿佛能闻到空气中尘土的味道和汗水的咸腥,那种压抑到极致的情绪,通过文字层层叠叠地堆砌,最终像一块巨石砸在心口。整个故事的节奏是跳跃的,一会儿是缓慢到令人窒息的沉思,一会儿又是电光火石间的爆发,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页会掀起怎样的波澜。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家族衰败和时间流逝这两个宏大主题时所采用的破碎化手法,它不是那种直白的控诉,而是通过无数个微小的、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像抽丝剥茧一样,揭示出一种宿命般的悲凉。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感觉自己仿佛也经历了一场漫长而痛苦的内心洗礼,那种余韵久久不散,需要时间去消化。它挑战了传统小说的叙事规范,迫使读者主动去参与到意义的构建中,非常过瘾。
评分这部作品的语言风格,简直是一场感官的盛宴,又像是一场对传统逻辑的公然反叛。我常常需要放慢速度,逐字逐句地咀嚼那些拗口却又极富音乐性的句子。那些冗长、复杂的长句,如同藤蔓一样缠绕,将读者的注意力牢牢锁定在那个特定时刻的意识流中。更绝妙的是,作者似乎对时间的概念采取了一种近乎戏谑的态度,过去、现在、未来在同一段落内无缝切换,没有明确的界限,这极大地增强了阅读的难度,但也带来了无与伦比的沉浸感。我尤其对其中对南方乡土气息的描绘印象深刻,那种湿热、腐朽却又充满生命力的环境,被作者描摹得栩栩如生,每一个词汇都浸透着泥土的芬芳与历史的厚重。它不是在讲述一个故事,而是在重现一种存在状态,一种被困住、挣扎着想要呼吸却总被重负压垮的生命状态。这本书的排版和印刷质量也值得一提,字体在某些关键段落的处理上,透着一股精心设计的疏离感,让人在阅读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文本的物质性。
评分我被这本书所散发出的那种浓稠的、几乎可以触摸到的“南方哥特式”氛围所深深吸引。它不仅仅是关于一个家庭的故事,它更像是一则关于“美国南部”集体记忆的寓言,那种既抗拒又无法摆脱的过去,像潮湿的霉味一样渗透到每一个角色的骨髓里。作者对细节的关注达到了近乎偏执的程度,比如对特定家具的磨损纹理的描述,对某种特定气味的捕捉,这些微末之处构建了一个庞大而坚固的感官牢笼,将人物彻底困死在其中。与许多强调情节推进的小说不同,这本书的重点在于“存在本身”的重量,人物似乎被时间凝固在了他们最不堪或最渴望改变的瞬间。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停下来,不是因为读不懂,而是因为某些句子像精准的手术刀,一下切开了我内心深处某个隐秘的角落。这本书的深刻性在于它不提供安慰,不给予救赎,它只是冷峻地展示了人类精神在面对不可抗拒的衰败时,那种既悲壮又可笑的努力。这是一次挑战自我阅读习惯的史诗级体验。
评分说福克纳是白痴,主要在于他是个爱写白痴的作家,#《喧哗与骚动》#一开篇就用一个先天性白痴班吉的视角展开。班吉33岁了智力还不如三岁孩子,没有思维理智,脑子里只有一片模糊的感觉和想象,他分不清现在与过去,当他的白痴大脑活动时,过去经历过的事情和现在发生的事情一起在脑海里走马灯似地闪现,“一个白痴讲的故事”。读得吃力,却让你思考,无愧名著。#读书
评分没读懂
评分人生就如痴人说梦 充满喧哗与骚动 我家那本和这本封面这版本是一样的 都是1984年出的 难道没有再印。。个人推荐威廉福克纳写的一个短篇《纪念艾米丽得一朵玫瑰》
评分前言中译者说福克纳真正赞美的人是迪尔西,可我最喜欢的是凯蒂和班。我看了关于内战和种族问题的电影公开课和书,就好像是非曲直了然于胸,却仍旧在意即将要搬的社区住了太多的黑人。人想活成超我永远那么的难,种族问题是这个国家短时间内仍旧不会褪色的话题。福克纳摸透了参与其中的每一种人的心。
评分傻昆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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