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开始是以短篇小说家著称的,诚如第一个自觉地把短篇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并提出短篇小说创作理论的爱伦·坡(1809—1849)在《评霍桑的(复述的故事)》一文中所说:短篇小说的创作过程是由作家“精心设计了某种希冀的单一效果;于是他编制情节并将其连缀起来,以期在最大程度上达到预定的效果。”美国堪称短篇小说的王国,在开创这一体裁上,霍桑和爱伦·坡同样功不可没。
霍桑曾在作品中多次声明,他写的不是小说,而是“罗曼史”。用我们今天惯用的文学术语来说,就是他写的不是现实主义小说而是浪漫主义小说。我们姑且不去争论这样分类的概括性与各自的定义,但无论如何,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客观描绘,浪漫主义则侧重于主观抒发。在霍桑看来,创作“罗曼史” 时,也就更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发挥作者的想象力,而不必拘泥于现实。他这样做了,而且取得了成功,不愧是美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小说的开创者。
霍桑还进一步把他的“罗曼史”称为“心理罗曼史”,这足见其对心理描写的重视。他之所以重心理描写,一方面固然受时代和宗教的影响,将精神和灵魂混为一谈,认为灵魂既然有善恶,有爱恨,有罪孽,就应该揭示出来,以达惩恶扬善、颁爱抑恨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人的行为举止终有其心理依据,如不进行心理挖掘,人物只能停留在表象上,必然显得肤浅。对于惯于阅读我国传统的以白描手法刻画人物的读者,或许会觉得其故事节奏过于缓慢,但他却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鼻祖。
爱默生在论述自然的本质时提出:“每一种自然现象都是某种精神现象的象征物”;霍桑也认为,客观物质世界仅仅是假象,其“灵性”才是本质。因此,在霍桑的作品中,一景一物都有其比喻象征的含义。当年,英国作家威廉·朗格伦在《农夫彼尔斯》(1362)和约翰·班扬在《天路历程》(1678—1684)这类宗教小说中,就曾把七大罪恶或人的品德变成具体人物登场。这种把抽象概念人格化并用来直接给人物命名的写法显然比脸谱化更为原始和粗糙。霍桑的象征比拟笔法却另辟溪径,况物写景不仅配合抒情和渲染气氛,简直本身当真有“灵性”,成为故事的参与者,缺了便会显出不足。这一手法当即为麦尔维尔所效法,经过爱伦·坡的推崇,转而被法国的波德莱尔进一步发扬,遂开创了现代派文学的象征主义流派。就此而论,称霍桑是象征主义的奠基人并不为过。
看的小说越多,就越爱看古典的东西。 很多好书,一直放在案头书架,就是没有勇气翻开,总是心存畏惧,这种畏惧因何而来,此刻也还未想清楚。但终于有一天,一页一页地坐在马桶上看完了《红字》,又夜深人静、老婆专心备课的晚上读起了《复活》。不得不承认,它们给我的慰藉超...
评分这是一部有关心灵罪恶的忏悔录,而非简单的隐忍的爱情史。尽管霍桑曾经极力想要摆脱父辈遗留(参与了1692年的驱巫案)的罪恶,而其世界观中的清教徒意识依然存在并因此影响着他的创作,书中苦于挣扎的主人公并没有表现出过多超越于历史的自省意识,几乎所有人都沦陷在犯罪与...
评分《红A字》简直就是美国版叶二娘与玄慈大师的故事。 难怪我看《天龙八部》,觉得最感人的就是叶二娘与少林寺方丈玄慈这段。原来是底子打得牢,有世界名著背景哇。 虽霍桑写小说开头就说教,有失于沉闷。《红楼梦》和《金瓶梅》这样好玩的小说,开篇也都说教。所以也应该...
评分看了一篇关于霍桑和他太太的文章才决定看《红字》的。 霍桑成名前是个海关的小职员,有天他垂头丧气地回家对太太说他被人炒鱿鱼了。他太太听了不但没有不满的表情,反而兴奋得叫了起来:“这样你可以专心写书了。” “是呀,”霍桑一脸苦笑地答道:“我光写书不干活我们靠什...
评分《红字》讲的并非是惊心动魄或缠绵悱恻的爱情经过,而是一种不断敲击灵魂的爱的结局——或称爱的后果。当牧师阿瑟•狄梅斯迪尔终于因不堪忍受心灵的重负而在刑台上倒下之时,当海丝特•白兰多年后独自返回那片受辱地又重新戴上灼热的红字之时,他和她可曾后悔自己所做的一...
我得说,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把握得相当高明,尤其是在高潮部分的铺陈上,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张力构建。一开始的铺垫是如此的沉静,仿佛暴风雨来临前的海面,风平浪静,连一丝波澜都没有。但作者极其擅长在不经意间埋下伏笔,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对话、不经意的场景描写,到了后半段都像是精密齿轮一样咬合起来,驱动着整个故事走向那个必然的爆发点。那种“原来如此”的震撼感,是阅读体验中最为畅快淋漓的部分之一。我甚至会忍不住停下来,倒回去重新阅读某些段落,去捕捉作者是如何将悬念编织得如此天衣无缝。更令人称道的是,即使在最激烈的冲突中,作者依然保持着一种冷静的、近乎手术刀般精确的笔触,没有让情绪完全淹没理智的分析,使得整体的阅读体验既有冲击力,又不失厚重感。
评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本书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样本,用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环境,映射出了更宏大的人类社会结构中普遍存在的偏见与道德审判机制。那些配角的反应,比如镇上居民的集体缄默、不自觉的排斥,活灵活现地展示了群体压力如何塑造个体的行为模式,以及“异类”是如何被无形地推向边缘的。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这些配角塑造成脸谱化的恶人,而是展现了他们在维护自身安全感和既有秩序下的合理(尽管是残忍的)反应。这使得批判的矛头指向的不再仅仅是某几个“坏人”,而是指向了某种根深蒂固的社会心理惰性。我尤其关注了关于“名誉”和“隐私”在那个特定时空背景下的价值权衡,这是一个至今仍值得深思的议题。
评分这本小说,说实话,读起来就像是走进了一片浓雾弥漫的沼泽地。开篇并不算抓人,一开始我还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选错了书。人物的心理活动描摹得极其细腻,那种压抑和挣扎,几乎能透过纸页扑面而来。我尤其喜欢作者对环境的烘托,那种阴沉、封闭的小镇氛围,简直成了角色内心困境的物质投射。那些古老的建筑,斑驳的石墙,似乎都在无声地诉说着某种禁锢和审判。情节的推进不算快,更像是一种缓慢的、不可逆转的下沉。每次翻页,都感觉自己被拉得更深一层,那种道德困境的复杂性,远超我想象中的简单善恶二元对立。它迫使我不断地去审视自己对于“罪”与“罚”的定义,以及社会规范对个体自由的挤压程度。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感觉心里堵了一块石头,久久不能散去,这绝对不是那种读完就忘的消遣读物,它更像是一次深刻的自我拷问。
评分这本书最让我感到惊艳的,是它对人性中那种“矛盾统一体”的深刻揭示。你很难用一个简单的标签去定义任何一个主要角色,他们身上都同时闪耀着光辉和阴影。那种源于自我认知障碍和外部社会期望之间的撕扯,被刻画得入木三分。有时候,你甚至会同情那些看似做出了错误选择的角色,因为你会意识到,在他们所处的特定情境下,也许根本不存在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这种非黑即白的简化被彻底打破了。它探讨了救赎的可能性,但又不轻易给予廉价的答案,而是让救赎变成了一个漫长、痛苦且充满反复的过程。读完后,我对自己身边的“完美”形象产生了怀疑,开始学着去接纳世界和他人固有的不完美性,这对我个人的人际交往和自我接纳都有着微妙而积极的影响。
评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初读时颇有些令人却步,它带着一种古典的、略显繁复的句式,与当下流行的轻快简洁的文风大相径庭。然而,一旦适应了这种腔调,就会发现其中蕴含着无与伦比的韵律和力量。那些形容词和副词的使用,精确而富有诗意,仿佛每一句话都被仔细地打磨过,剔除了所有多余的赘肉,只留下最核心的意象和情感张力。特别是对人物内心独白的描绘,那种深沉的、带有哲学思辨意味的自省,读起来让人不得不放慢速度,细细品味每一个词语的选择。它不是那种一眼就能读懂的“口水话”,而是需要你投入时间和心力去解码的文本,但一旦破译成功,收获到的精神满足感是巨大的。这是一种对阅读本身提出了较高要求的作品,但绝对值得这份投入。
评分在一个特定时期发生的关于自我救赎的特定故事。红字倒确实没有被赋予太深刻的含义,但最后一部分确实给人以经典的感觉:两个羁绊极深的人,即使是墓穴离得那么远,也竟然共用了一个墓碑,上面那个红色的A统题,和巴黎圣母院的结尾算是相映成趣。还有那个和红字等值的孩子,最后也醒悟了的老医生,他们最后真就将红字余留成了符号:现在是没有那种红字了,但还有另外的呢。
评分早期美国文学 心理细致入微 但情节难免拖沓 节奏控制不理想
评分凶手是红A(住口)语言和张力都富有激情,几个象征用得非常漂亮,人物刻画极出色。牧师的宗教和背德交织的气氛十分可口,最后揭示的场景是值得留在文学史上的。萝莉好有趣啊。可能是写“罪恶”写得最好的小说之一。我总记得有人描述这本书里有个红A扑克牌和天花板上流下的鲜血滴成红A的梗,但实际上并没有……
评分这种通奸对象是圣洁而高高在上的神父、并诞下孩子的情节,总觉得非常熟悉,想了想原来跟《天龙八部》的虚竹身世非常近似啊!
评分大学时代看的,始终没有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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