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1931-2013),是当今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法理学家与政治哲学家之一,他就法律的性质阐发了具有广泛影响的整全法理论,他倡导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对法律与道德的解释主义方法。德沃金也是美国最知名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经常在《纽约图书评论》撰文评论诸多重大社会议题。
德沃金1931年出生于美国麻省沃塞斯特。1953年在哈佛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后,获得罗德奖学金,前往牛津大学留学。1955年,德沃金到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攻读法律。1962年获得耶鲁大学法学教职,开始从事学术研究。1968年发表成名作《规则的模式》。1969年接替哈特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席教授,直至1998年退休。自1975年起,德沃金被合聘为纽约大学的法学与哲学讲席教授,其学术贡献极大地提升了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声誉。1998年之后,德沃金继续在纽约大学任教直至去世,同时也曾经在伦敦大学学院担任法理学讲席教授。2007年,德沃金获得具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诺贝尔奖美誉的“霍尔堡国际纪念奖”,以表彰其具有“世界性影响力”的“开拓性学术工作”。
《法律帝国》是一部发人深思、肌理丰富的重要法哲学著作,其鲜活灵动、雄浑高绝的行文风格,一如罗纳德·德沃金的读者所期待。它展现了一个法律观念,以说明我们的法律是什么;它阐述了一个基础性的政治理论,以说明我们如何构想我们的法律。德沃金的终极探寻目标,完全是对道德证成的一种统一场论,也就是将会统合或者至少贯通个人道德、法律证成与政治正当性的理论。
[按语:“法律帝国(Law’s empire)”一词仿佛隐喻法律的人格化,在前言首段中有出现。此书中Dworkin批评了法律实证主义(用批评时髦的法律语义学的形式),辩护了law as integrity的道德主义法学理想(偏向于自然法学派,但并不主张一种独立于共同体之外的a priori morality...
评分Ronald Dworkin’s Published Papers 凡例: 1. Ronald Dworkin已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多有重叠,但又有所不同。遍及网络编者尚未发现相对全面的梳理。考虑到便利研究者查找相关文献,编者制作本列表。 2. 本列表收录Ronald Dworkin公开发表于期刊上的论文、评论、书评,以及...
评分Ronald Dworkin is one of the most prominent law philosophers in the common law tradition. Known both in America and Britain for his strong democratic positions, baptized by Duncan Kennedy `orthodox centrism', Dworkin is an acid critic of the paradigms of th...
评分 评分不记得那年了,在法大A段的阶三,聆听到德沃金先生的演讲,记得那天教室里连台阶都被坐满了,徐校长还给他颁发了聘书,客座教授。还记得演讲完后还去了十三陵水库游玩,大师级的法律学人,致敬! 罗纳德·德沃金是当代最著名、最活跃的法理学家之一。德沃金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
认认真真做了笔记~
评分德沃金猛烈抨击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法律并非仅仅如哈特所言的那样由规则构成,还有非规则的(政治的或道德的)信念与标准共同构成一个最为合理的法律理论。因此在德沃金看来,不存在法外之法,法律中不存在空白,实证主义者所谓的“强自由裁量权”也就无从谈起了。
评分德沃金和柏拉图其实一脉相承的,以一个目的为基础,通过一种手段(柏拉图是理性,德沃金是解释性态度),来构建整个法律体系(法律帝国或马格尼西亚)。
评分宪法日读完,不能说读懂多少,但好歹解答了大一学法理学的一个疑问。 德沃金自己也说,“要是他早早地在某个关键的抽象阶段离开了我的论证,那么对他来说,我总体上是失败的。要是他到很晚才在某个相对细节性的问题上离开我的论证,那么我就大体上成功了。然而,要是他直到最后都没有离开过我的论证,那我就彻底失败了。”
评分好吧,我没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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