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政治神学作为解释路径,勾勒出一个“政治神学家”黑格尔的形象, 选取了作为黑格尔思想成熟标志的《精神现象学》与作为其政治思想成熟标志的《法哲学原理》作为解读对象,通过细腻、深刻、扎实的文本分析,一方面梳理黑格尔体系的逻辑,一方面循着黑格尔的逻辑检验黑格尔对其所继承的西方文明史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体系的分析与反思,最终在此基础上对黑格尔体系的得失做出一定的评价。
丁凡,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思想政治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谈论政治神学不能避开清教徒。
评分谈论政治神学不能避开清教徒。
评分本书以政治神学作为解释路径,勾勒出一个“政治神学家”黑格尔的形象, 选取了作为黑格尔思想成熟标志的《精神现象学》与作为其政治思想成熟标志的《法哲学原理》作为解读对象,通过细腻、深刻、扎实的文本分析,一方面梳理黑格尔体系的逻辑,一方面循着黑格尔的逻辑检验黑格尔对其所继承的西方文明史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体系的分析与反思,最终在此基础上对黑格尔体系的得失做出一定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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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本书以政治神学作为解释路径,勾勒出一个“政治神学家”黑格尔的形象, 选取了作为黑格尔思想成熟标志的《精神现象学》与作为其政治思想成熟标志的《法哲学原理》作为解读对象,通过细腻、深刻、扎实的文本分析,一方面梳理黑格尔体系的逻辑,一方面循着黑格尔的逻辑检验黑格尔对其所继承的西方文明史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体系的分析与反思,最终在此基础上对黑格尔体系的得失做出一定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