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观察者来说,欧洲法似乎仅仅是历史在其任意生长过程中的一件终端产品。必须承认,两千五百年来,西方的法律体系从未沿着一条不言而喻的清晰轨迹向前发展。塔玛尔·赫尔佐格在《欧洲法律简史》一书中为欧洲法描绘出全新的路线图,她不仅揭示了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关联性,并且将欧洲法潜在的发展模式勾勒了出来。她试图告诉人们如何界定欧洲法,在哪里可以捕捉到欧洲法的踪影,谁才是欧洲法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欧洲法又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和影响;她把法律规范置于历史情景之中,读者们由此可以感受到法律本身的可塑性和易变性。
赫尔佐格描述了欧洲的法律体系如何从远古时代一步一步地走到以欧盟建立为标志的今天。尽管罗马法几乎在欧洲法的每一种形态之中都发挥着支柱性的作用,然而无论是从一个世纪到下一个世纪,还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人们在理解、运用以及重塑罗马法的方式上都存在着极为显著的差异。唯有把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结合起来思考,我们才能够理解欧洲法这一共同的传统如何为二者所汲取,又同时如何为二者所滋养。
赫尔佐格将欧洲的地理范围扩展到那些曾经被欧洲占领的殖民地。为此,她解释道,对于大不列颠和西班牙这些帝国来说,新大陆绝不仅仅是欧洲法律传统的被动接受者,更是全新思想的孵化器。这些帝国在新大陆的拓殖经验,以及存在于过度扩张与幼稚的地方主义之间的持续紧张关系,深刻地解释了欧洲法为何要将自身重塑为理性的缩影,以及欧洲法为何要将自身打造为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潜在适用性的规范体系。
塔玛尔·赫尔佐格, 门罗·古特曼拉丁美洲事务教授,哈佛大学历史系拉德克利夫研究中心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她拥有法律学者和历史学者的双重身份,其研究领域涉及近代早期的欧洲史、拉丁美洲殖民史、大西洋史以及这一时空范围之内的法律史。
高仰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史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有西方法律史、中国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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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扉页时,我预期的只是一本结构严谨的学术著作,但很快,我的这种想法就被颠覆了。这本书展现出一种罕见的、近乎诗意的历史观。作者似乎对法律的“精神”——那种植根于民族性格和文化基因中的潜在秩序——有着深刻的体悟。它不是简单地罗列法律条文的更迭,而是探讨了不同法律思想如何在一个大陆上相互碰撞、融合,最终孕育出多元而又相互依存的法律景观。尤其是在中世纪教会法与世俗权力角力那一部分,作者的笔力之强,令人叹服。他精准地捕捉到了信仰与权力之间微妙的张力,并解释了这种张力如何为后来的主权理论埋下了伏笔。全书的论证逻辑严密,但语言却充满了一种知识分子的克制与优雅,没有丝毫卖弄的痕迹。读完后,我感觉自己对“欧洲”这个概念的理解,不再仅仅是地理和政治上的划分,而是一种基于共同(或对抗性)法律记忆的深层结构。
评分坦率地说,这本书在学术深度上达到了令人敬佩的高度,但它的可读性却丝毫没有打折扣,这才是最难能可贵之处。作者在阐述复杂的法律概念时,总能找到一个极其生动的类比或一个恰到好处的历史侧面故事来辅助说明,极大地降低了理解的门槛。我特别喜欢它对启蒙运动时期自然法思想的梳理,那段论述仿佛是一场思想的盛宴,展示了哲学家们如何试图用理性之光去重塑人类的社会契约。这些理论的探讨不是空中楼阁,作者总是能立刻将其拉回到具体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判例中去考察其真实的影响力。这种理论与实践的交织,使得整部作品充满了动态的美感。读完后,我感觉自己不再是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而是主动地参与了一场关于“正义如何被构建”的漫长对话,这是一种非常充实和令人满足的阅读体验。
评分这部作品的叙事笔触极其细腻,仿佛带领读者穿梭于历史的长河之中,去亲身体验那些塑造了现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关键时刻。作者对法律概念的阐释并非冰冷的条文堆砌,而是融入了丰富的社会、政治背景。我特别欣赏作者在描绘罗马法演变时所展现出的洞察力,那种从城邦的朴素规范逐步发展为影响深远的帝国法典的过程,被勾勒得既宏大又充满人情味。例如,对于查士丁尼法典的解读,不再仅仅是文献学的考据,而是深入探讨了它在特定历史语境下的政治意图和文化遗产。阅读过程中,我时常会停下来,去想象那些身着长袍的法学家们在昏黄的烛光下辩论的场景,那种对真理和秩序的不懈追求,透过文字清晰地传递了出来。这种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与鲜活的历史场景完美结合的叙事手法,使得即便是对法律史不甚熟悉的读者,也能被其深深吸引,仿佛在阅读一部引人入胜的编年史,而非枯燥的教科书。整本书的节奏把握得恰到好处,张弛有度,引人入胜。
评分本书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对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建构过程的深刻揭示。作者没有将法律视为某种超验的真理,而是将其视为人类为了解决冲突、维持合作而不断摸索、妥协和创造的工具。这种务实的态度贯穿始终,尤其在论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形成时,体现得淋漓尽致。例如,作者对于法律规制工业革命初期社会问题的描述,非常到位地展现了法律的滞后性以及它如何努力追赶社会变革的步伐。他没有回避法律中的妥协、偶然性和权力倾斜,而是将其视为历史进程的必然组成部分。这种坦诚的笔法,使得读者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更多地转化为一种理性的审视和理解,而非盲目的崇拜。总体而言,这是一部格局宏大、细节丰富、思想深刻的佳作,它为我们理解当代欧洲法律体系的深层逻辑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钥匙。
评分这本书的价值,我认为在于它成功地做到了“去中心化”的叙事。它没有将焦点仅仅锁定在某一个特定的国家或某一位著名的立法者身上,而是采取了一种更加开阔的、跨国界的视角来审视欧洲法律的整体脉络。这对于理解当代欧盟法律体系的复杂性至关重要。我发现,作者在处理不同法系(如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早期分化时,表现出了极大的客观性和平衡感,避免了任何一方的褒贬。例如,作者对英国习惯法的描述,没有简单地将其视为“异类”,而是探讨了它在维护地方自治和限制王权方面的独特贡献。阅读体验上,这本书的排版和注释体系也非常出色,大量的原始资料引用为那些想要深入探究的读者提供了可靠的阶梯。它不是那种读完就束之高阁的书,而是会让你时不时地想回翻查阅某个关键转折点,因为它所构建的法律发展地图是如此清晰和富有启发性,让人对法律的“进步”产生新的思考。
评分译序水平很高,整本书也通俗易懂
评分这本书充分说明了以法律为主轴书写一部法律史的困难,尤其是简史。用400页的篇幅从罗马法讲到欧盟法,中间还需要穿插各类基本背景知识,显得本书内容略显宽泛且深度不足,背景介绍基本可以包含在高中历史教材的范围之内,而对法律制度变化的专论往往一个主题只有十数页的阐发(但毕竟是部简史)。 可能是原书的问题,本书的译文较为口语化。在法国大革命的章节也出现了译者和校对双双下线的状况(《人权宣言》误作《权利法案》;“巴乐门”、高等法院、王室法院等同一对象的不同描述交替出现;在文章尾声才出现“以下简称《人权宣言》”;权力权利混用等问题) 但是本书作者对于罗马法的影响、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分歧等问题的再提问还是具有一定启发意义,可以作为学余的补充读物阅读,但做好笔记之后就再无重读的必要了。 译序和前言挺有意思
评分涉及国家很多,罗马,拜占庭,英国,法国,美国,都有介绍。虽然每个时期比较短,但毕竟是简史嘛,该交代的都交代清楚了。印象最深的就是英国是怎么从罗马法转为普通法的。
评分从第八章开始本书正式进入高潮,写得比前面好。作者借历史学家之口戳破了很多关于普通法以及欧陆法律的传统 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路。高老师的译者序也诚意满满,很见功力。 美中不足大概是脚注不是很友好 扩展材料如何能在文中相应地方直接插入会更好
评分少有的感觉译者比作者要厉害的译著,高仰光老师的译笔精当,译者序尤为精彩。然就书本身而言,或许因为作者本身专业背景的关系,近代以降的水平明显高于古代和中世纪部分的水平。通读下来,似也未能建立起一个很好的框架“把纷繁芜杂的欧洲法律故事整合成一个单一的历史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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