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过程的性质》最初是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所作的一个演讲,为的是纪念耶鲁大学法学院的一个已经去世的毕业生——阿瑟·P.麦金斯特里。这部讲演不仅是卡多佐的第一部用心之作,而且是卡多佐对自己多年担任法官的经验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对美国自霍姆斯以来形成的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一个系统的理论化阐述。尽管该书是一个讲演,篇幅不长,语言简洁,但是其视野开阔,含义深邃。
《司法过程的性质》根据1921年耶鲁大学出版社社的英文本翻译;原书没有索引,参照Margaret E.Hall 1947年编辑的由Fallon法律著作出版公司出版的《卡多佐文选》的索引,希望对部分读者能有所便利。
什么是法律?是由国家制订的条文吗?可是国家的立法都有一定的滞后性,毕竟社会在发展,当新鲜的事物和社会规则出现时,法律并不能立刻做出反应,那么就需要法官做出判定,形成判例,然后形成法律,这在英美法系中是相当常见的。可人与人是不同的,如何下判定,这就考验一个法...
评分张文显在其《法理学》对司法的定义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张大松和蒋新苗的《法律逻辑学》关于法律演绎推理中的典型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大学接触到的这两本书构成了我对司法过程的最初印象:...
评分 评分 评分虽然是讲演,但也相对来说比较专业了,大多数内容都看得云山雾照的。 作者是做为一个法官的发言,应该是对司法的形成进行表叙。众所周知,成文法一般来说都有着滞后性,同时又有着时代的进步性。那么这些缺陷可以说是判案法官们面对的问题,那么如何在没有条文的情况下进行审判...
本文(书)的中心思想是:逻辑、历史、习惯、效用以及公序良俗是共同影响法律进步的力量。而效用是演讲的重点。
评分本文(书)的中心思想是:逻辑、历史、习惯、效用以及公序良俗是共同影响法律进步的力量。而效用是演讲的重点。
评分很多诘屈聱牙的外文名作,都要归咎于译者的水平。一星扣翻译。
评分文章的篇幅并不会限制文章的价值。
评分原则不是一个,而是一束。法官如何在其间做出选择?一本大家小书,“明晰、精细、简洁、但含义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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