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1908年出生于德
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
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
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
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
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主要论著有:
《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
和社会》、《责任哲学》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等。
博登海默有自己对法理学各种理论的批评以及整合,相比我国的法理学教材在理论层面挖得更深,更全面,不失为一部大作。
评分曾经那样纠结于晦涩的法律概念,在思维中反复搭建法学的框架和逻辑。但只有经过了那样的阶段,法的观念才如此深刻地植入了思想,构建起法学的理性和理解力,并且改造了那么多的成见和那么扭曲的知识储备。博登海默的这本书,是这个过程的起点。 虽然邓正来后来成了翻译界乃至论...
评分博登海默的经典国际法理学 前半部分可以当作外国法制史,后半部分可以当做英美法读物。 可以肯定地说,博登海默的法理学体系完整,思想统一,整本书洋充满了谦虚与思辨,深刻而明晰。 这本书的中文译本,我接触到了两个版本。 其一是张智仁在1992年翻译的版本 很粗糙,不推荐 h...
评分我知道,这一年我肯定读不完,下一年也不会读完,这是一本需要用一辈子来读读书。去思考,去验证,去行动,到底人间的正义是什么,秩序是什么,自由是什么,安全是什么,平等是什么
评分文章来自:http://dingli00860722.blog.163.com/blog/static/576410642011111211166221/ 殊途同归:法律旨在构建美好社会 ——读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第一部分 文/飙飙阿力 这本《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是美国统一法学的代表人物埃德加·博登...
思想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自己思想上的独立者,法学的发展其实就是各种思想交汇碰撞的结果。法律只有实现程序与正义的真正的结合才是真正的良法!
评分一般。这本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248159/会更好
评分思想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自己思想上的独立者,法学的发展其实就是各种思想交汇碰撞的结果。法律只有实现程序与正义的真正的结合才是真正的良法!
评分把法理学写的最为清晰易懂的一本书
评分有些译名有点儿问题,译者可能对古典和中世纪时代的人物没什么了解。整本书可以作用入门读物使用,前半部是历史概括,合格,后半部概念间关系的辨析,略水。作为门外汉读完的感受是,法哲学中的纠纷很多其实是概念界定上的分歧,此外,想在法学中完全排除价值取向是不可能的……妈的短评字数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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