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驴记》:是现存的欧洲古代神怪文学中的最重要的一部,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社会心理小说,真实地反映了二世纪罗马帝国外省的民俗风情和社会文化心态。小说描写贵族青年卢齐伊远游途中寄宿友人家中,误以魔药涂身变成一头驴后的艰辛历程,饱受磨难中的风流艳事相伴。驴子后来得食埃及女神的玫瑰花,复现人形。小说结构奇特,叙事生动,语言幽默,并插叙大量荒诞离奇的轶闻传说,其中以小爱神痴恋民间美女普苏克,以及由此引发的维纳斯大跌醋罐的故事最为脍炙人口。
鲁齐乌斯·阿普列尤斯(124?-175?)出生于北非一个官吏家庭,后来入了埃及的伊希斯教门,在罗马作过律师。他的主要作品是《变形记》,又名《金驴记》。这是罗马文学中最完整的一部小说。青年鲁齐乌斯因事赴希腊北部帖萨利地方,这是有名的妖术之邦,他止宿于高利贷者米罗家中,米罗的妻子是个女术士,青年误敷了她的魔药,变成一头驴子,被一群强盗劫去,后来落到奴隶主庄园,又辗转卖给磨坊主和菜农,又为军人劫去,卖给贵族厨奴,最后伊希斯女神把他救了,他恢复了人形,就皈依伊希斯教门。
这部小说以主人公的遭遇为纽带,真实而广泛地描写了罗马帝国外省生活。例如贵族地主纵犬咬死小农三个儿子,强占土地;罗马军官强夺人民财产;富人豢养野兽,举办斗兽会等。小说也叙述了不少由于贪图金钱、遗产,或由于情欲而引起的凶杀。作者利用主人公变驴后的遭遇和感受,刻画了穷人和奴隶受奴役和虐待的处境。主人公虽然变成驴子,但保持了好奇的性格;虽不能说话,但仍是一个能思考、有见识的观察者。由于人们不怀疑他,他能听到、见到人们最卑鄙的思想和行为。同时,小说也写了不少巫术、怪异,贯穿着埃及宗教的神秘精神:主人公历尽苦难,最后达到和平仁爱的彼岸。书中最著名的插曲《小爱神和普苏克》写公主普苏克以美貌引起爱神维纳斯的嫉妒,和小爱神结婚后又引起自己两个姐姐的嫉妒。作者的散文富于机智、夸张,杂有古语、口语,极为生动活泼。
这本书乱轮到可以,情人 ,有人和人间的,有异性的和同性的,有人兽的,有年长与幼年的,有各种让人难以琢磨和张口无语的。原来早在那么年代就有如此的乱伦的写作和传说,初到此块领域的我只能震惊一下后,积累一些知识了。那些乱伦的背后,可以体会到一种最最原始的野性和肉欲...
评分 评分故事套故事,每個故事拍成電影都很完美,但結局宗教色彩太浓厚了,只能说自己看不懂。序言里有提到,薄伽丘的《十日谈》,思想家马基雅维利自传体隐喻诗《金驴记》,《木偶奇遇记》以及诗人劳雷佐的诗歌《毛驴奇遇记》多多少少都受到了阿普列乌斯的影响,这是让我始料未及的。...
评分 评分文Shirleysays 人转世为驴的小说我读过两本,一本是莫言的《生死疲劳》,写的是一个在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地主,转世为人、马、牛和驴,总之是与土地能够产生密切联系的动物,从不同角度观察人生,最终留下一地生死皆疲劳的唏嘘;而《金驴记》写成于公元二世纪,作者阿普列乌...
这部作品的文字功底确实让人眼前一亮,作者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极佳,仿佛手里拿着一块精心打磨的玉石,每一刀都恰到好处,不急不躁地展现着故事的脉络和人物的内心世界。我尤其欣赏它对环境细致入微的描摹,那些乡间的小路、古旧的宅院,甚至是清晨薄雾中弥漫开来的泥土气息,都仿佛被作者用细腻的笔触一一还原,让我这个身处异地的读者也能真切感受到那种质朴又带着一丝苍凉的年代感。故事情节的推进,并非那种突兀的、为了制造戏剧冲突而刻意为之的转折,而是如同水到渠成般自然流淌,每一个事件的发生都像是历史必然的结果,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由自主地被卷入其中,开始思索个体在宏大时代背景下的命运沉浮。主角的塑造更是立体而复杂,他身上那种挣扎、迷茫与偶尔闪现的清醒与反抗,构成了一幅极其真实的人性图景,让人在为他的遭遇叹息的同时,也能在他身上找到自己某种微小的共鸣。这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它的“慢”,它允许读者有足够的时间去咀嚼文字背后的深意,去体会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情感,读完后留下的余韵,悠长而值得反复回味,绝对是一部值得沉下心来细品的佳作。
评分这部作品的结构设计,简直像是一件精密的钟表,每一个齿轮——无论是支线情节、关键道具,还是不经意间的一句谶语——都在默默地推动着整体的运转,直到最终“滴答”一声,完美地收束于一个令人震撼的终点。我通常对篇幅较长的叙事敬而远之,但这部书的篇幅感恰到好处,它没有丝毫拖沓的赘笔,每一个场景的切换都服务于整体的张力。特别是关于家族秘密的层层剥开,简直是悬疑大师的手笔,线索的埋设极为巧妙,当你以为自己已经猜到真相时,作者总能提供一个更深远的视角,将你引入另一个意想不到的境地。这种叙事技巧的成熟度,完全超越了我对一般文学作品的期待。而且,作者在关键情节的处理上,展现出一种惊人的勇气,敢于直面人性中最黑暗、最不堪的一面,却又绝不沉溺其中,总能在绝望的边缘,留下一丝微弱却坚韧的光亮,引导读者继续前行。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智力与情感的双重冒险。
评分读完此书,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这种震撼并非源于情节的跌宕起伏,而是来自作者对“时间”这一维度近乎偏执的掌控。他似乎能自由穿梭于过去与现在之间,将不同时空下的事件巧妙地编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宿命般的关联感。阅读时,我感觉自己不仅仅是在跟随一个故事,而是在参与一场跨越世代的对话。书中引用的那些古老谚语、地方志中的零星记载,都被作者活化了,成为了推动人物命运的重要基石,而非生硬的背景填充物。这种对细节的考究和对文化底蕴的深厚积累,让整部作品散发出一种厚重的历史质感,让人不得不相信,故事中描绘的一切,都曾在某个角落真实发生过。此外,作者的语言风格变化多端,时而如山涧清泉般明净流畅,时而又如陈年老酒般醇厚绵长,这种风格的多样性极大地丰富了阅读的层次感,使得即便是描述相对沉闷的日常劳作,也充满了韵律感和美感。
评分我很少会为了一本书而改变我日常的阅读习惯,但这本作品做到了。它拥有那种魔力,让你在深夜里也忍不住想再翻开一章,去看看“接下来会怎样”。它成功地避开了当代小说中常见的矫揉造作和故作高深,反而呈现出一种质朴到近乎原始的生命力。书中对底层人民生活的描绘,尤其真实而有力,没有将他们塑造成扁平化的受害者符号,而是展现了他们在困境中展现出的韧性、互助以及小小的、属于他们自己的尊严与欢乐。这种对“小人物”的深刻体察与尊重,是整本书最动人心魄的地方。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用非常生活化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宏大的主题——关于传承、关于失去与获得——却不让人感到说教的负担。每一次情感的高潮,都是在最不经意间突然爆发,让人措手不及,却又不得不承认那份情感的纯粹与真实。这是一部真正触动灵魂的作品,它让你在合上书页的那一刻,重新审视自己与周遭世界的关系。
评分坦白说,初捧此书时,我曾担心它会落入某些历史小说的窠臼,无非是堆砌宏大叙事,让鲜活的人物成为理念的空洞符号。然而,这本书出乎意料地将焦点精准地对准了“人”——那些在时代的洪流中努力保持自我形状的个体。作者对白描的运用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寥寥数语,人物的性情、背景便跃然纸上,那种老一辈人特有的含蓄、内敛,以及潜藏在举手投足间的智慧或无奈,都被刻画得入木三分。阅读过程中,我频繁地停下来,反复阅读某几段对话,它们简短却力量十足,蕴含着跨越时代的哲理。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似乎对“道德审判”保持着一种审慎的距离,他只是忠实地记录,让读者自己去判断是非曲直,这种叙事上的克制,反而让故事的力量更加强大,因为它不再是说教,而是一种直击人心的体验。全书的情感色彩是复杂的,它不是简单的悲剧或喜剧,而是糅合了汗水、泪水、欢笑与不甘的混合体,如同我们真实的人生,充满了未竟之事与意外之喜。这是一次对人性深度挖掘的成功探索。
评分另一本公路小说的鼻祖,故事三俗又有趣,各种风土人情的再现是活色生香的古罗马(我终于知道黑镜第一集的灵感哪来的了!!)
评分“大凡传世之作,皆笔力雄厚,寓意悠长。”此句可以转赠刘黎亭先生。有看公路片、《历史》、《坎特伯雷》、《神曲》、《十日谈》的即视感(当然主要是《十日谈》)。阿普列乌斯真是个有趣的人。
评分说干就干,他脱掉衣服,提着灯到里面去,开始凿除陈旧老瓮中的污垢。这时偷情人,即那个流气十足的光棍汉呢,借着工匠老婆弯身朝瓮内观望的良机,爬在她身上,饶有趣味地与她欢媾。作为她呢,老练得不愧是一个大破鞋,她把脑袋伸在瓮里,灿笑着自己的丈夫:她用手指头指点他抠抠这儿,抠抠那儿,再到处抠抠,直至里里外外两件事情全干完。要知我不愿让某些人对我的打抱不平说闲话,产生这种想法:“那么这阵子,该咱们来容忍一头冒充哲学家的毛驴啦?”
评分太牛了,包含了那么多的archetype。很多方面感觉很现代,比如fantastic effect。爱看罗马人民十分不敬地和神话和皇帝开玩笑。
评分研究古代宗教的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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