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是一部从法学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的角度探讨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著作。在西方的法学传统中,法律常常被理解为反映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的一面镜子,它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以这种获得了广泛接受的理解为主线,塔玛纳哈教授在《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对西方传统理论中关于法律一社会关系的论述做了回顾,并从理论和经验的层面对这些传统的理解提出了批判。以此为基础,他试图在《一般法理学:以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为视角》中构建一种用于研究法律一社会关系的新的、一般性的理论框架。同时,塔玛纳哈教授也阐述了如何利用这个框架对当今世界上各种情境中的法律一社会关系加以研究、理解和批判。
本书质疑了一个普遍接受的关于法律的命题:法律反映着一个社会中的习俗和道德,并且发挥着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最终的目的在于建立一般的理论框架,以此容纳现实中复杂的情况。 一、内容概要 (一)序言 本书的源于对密克罗尼西亚的现实观察,发现西方法律根植于西方社会,...
评分一、 问题的提出 在西方法律理论中,有两个似乎不证自明的基本假设: a.法律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着社会; b.法律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 然而,作者认为,这两种观点不仅不符合西方社会的法律制度,而且也不能解释法律移植地区出现的法律系统和习俗的脱离现象。 作者试图将这...
评分I. 文献梳理 一. 问题及方法论(前言) 作者在前言部分介绍了本书所研究问题的内容、背景和途径。 作者发现,西方法律理论中广泛承认的镜像命题,即“法律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着社会,其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在许多现实社会情境中并不成立,作者希望构建一个一般的理论框架...
评分I. 文献梳理 一. 问题及方法论(前言) 作者在前言部分介绍了本书所研究问题的内容、背景和途径。 作者发现,西方法律理论中广泛承认的镜像命题,即“法律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着社会,其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在许多现实社会情境中并不成立,作者希望构建一个一般的理论框架...
评分一、 问题的提出 在西方法律理论中,有两个似乎不证自明的基本假设: a.法律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着社会; b.法律的功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 然而,作者认为,这两种观点不仅不符合西方社会的法律制度,而且也不能解释法律移植地区出现的法律系统和习俗的脱离现象。 作者试图将这...
塔玛纳哈是非常有感觉的一位学者,也是非常有灵性的学者。这本著作非常重要。本书开始似乎树起来两个攻击靶子:镜像(反映)和功能(秩序),之后经过对它们全面的否定和批判后,作者的结论却是,这两个观点很重要,但要问题化,问题化后的结果是,形成两个标准。由此可以看到,其反对的也是其认同的,区别不过是视角上的变化。这个变化就是思维从对象思维转变为标准思维。从这一转换中,我从塔玛纳哈身上看到了孔子的洞见,亚里士多德的智慧。如果说本书归纳起来,最重要的一个词,那就是“标准”。理解了标准,就掌握了这本书的核心和关键。
评分至少与当前的许多法学译作相比,这本书的翻译还是蛮不错的,读起来也比较通顺,不是特别拗口。书的内容也算厚实,至少与国内的法理学教材相比,作者的思想性还是比较强的,引证的材料也比较丰富。当然,这本书的学术价值究竟有多大,俺就不敢妄加评论了,因为自己不过只是这个领域的一个初学者。
评分简史+对哈特概念的批判。批判意义更大些。
评分塔玛纳哈真的十分偏好系统化梳理。在序言中指出一般法理学向内看的弊端,主张重新关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看起来吸引人,但是论证平平。树立靶子后,以选择性论证的方式梳理流派,但是缺乏理论构建,散乱而令人生疑,比如为什么越过德沃金。随后从分析和经验角度质疑,终于在看到对富勒的批评时弃书。
评分译文流畅,只是在人名与术语上偶有不妥(文中几处交往应当是互动)。以往比较忽视本书在讨论一般法理学的可能性以及在拓展社会惯习学说上尝试的突破。将这样的尝试放在2000近五年来实证主义传统话题式微并“重回”一般法理学的努力这个背景下,本书倡导的观点显得尤为重要并且足够深入和系统。本书近乎于倡导一种没有法概念、没有法理论的法学理论,这可能是法律社会科学研究、现实(实用)主义法学在当代改造/启发传统法理学的最大闪光点,也是法律多元主义经历高潮而衰落后,在今天的复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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