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与社会之间

在国家与社会之间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出版者:中山大学出版社
作者:刘志伟
出品人:
页数:278
译者:
出版时间:1997-12
价格:14.00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306013460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社会史
  • 社会经济史
  • 刘志伟
  • 历史
  • 明清
  • 经济史
  • 明清史
  • 制度史
  • 国家治理
  • 社会治理
  • 社会结构
  • 公共政策
  • 制度变迁
  • 权力关系
  • 社会运动
  • 公民参与
  • 制度设计
  • 社会转型
想要找书就要到 图书目录大全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作者简介

刘志伟,1955年生于广东省韶关市,1983年中山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曾任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曾在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国外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的多所大学做访问学者或客座教授。论著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1983年起一直在中山大学从事明清社会经济史教学与研究。

目录信息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与思路
第二节 明请广东社会经济变迁之概观
第二章 里甲赋役制度与明初社会
第一节 划地为牢 的里甲体制
第二节 里甲体制下的赋役征派
第三节 社会动乱与里甲制的危机
第三章 一条鞭法前的改革
第一节 均徭法与均平法
第二节 赋役折银及其意义
第三节 赋役改革过程的矛盾
第四节 以定额化为中心的改革
第四章 从一条鞭法到摊丁入地
第一节 一条鞭法
第二节 清代前期的里甲差役及改革
第三节 推丁入地
第五章 清代的图甲制
第一节 图甲制的变质
第二节 图甲制中 户 的性质
第三节 总户 、“子户”与赋税征收
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评分

一、内容概要 本书以广东为考察对象,详细介绍了从明代到清代前期的户籍制度、赋役制度的实施和演变,试图以此为视角,观察明清时期的官民关系(即本书题目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户籍制度是历来统治者为了控制人民、剥削财物而制定的,为此,统治者也给有户籍的人...  

评分

提到明代里甲制度与赋役制度,对于明史爱好者来说几乎是耳熟能详,这是明史的基本知识,在一般大学课本中也是常考的重点之重点。但是,明朝是一个既高度整合化又分散化的以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帝制农商社会,在广袤的帝国境内既有南北差异又有东西差异,各个不同的人文...  

评分

对于非本领域的我而言,·阅读本书最大的收获还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一本好的著作,往往永垂不朽的,还是提供了一种怎样的方法。 就本书而言,内容实则相当精炼,就讲述了明末清初发生的赋役制度改革。全文紧扣此主题,对广东地区这一制度的沿革透彻阐述。这种研究应当就是一种大...  

评分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评分

提到明代里甲制度与赋役制度,对于明史爱好者来说几乎是耳熟能详,这是明史的基本知识,在一般大学课本中也是常考的重点之重点。但是,明朝是一个既高度整合化又分散化的以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帝制农商社会,在广袤的帝国境内既有南北差异又有东西差异,各个不同的人文...  

用户评价

评分

最开始时被书名忽悠住了,考试要看的书…

评分

读了一二章和附录一,先理一下逻辑吧:赋役制度是王朝统治的基础,所有赋役和差役的征收佥派又是通过里甲系统进行的,因此明初建立的赋役制度的整体架构是建立在较健全的里甲体制之上的。 匆匆地看前两章,我思考的主要问题是:社会领导阶级在制定与实情不相符合的理想化秩序时,上下注定产生断层;而这恰恰是社会动乱的一个重要诱因。“我希望做的,是透过明清时期里甲赋税制度在一个地区的实行情况,考察地方政府与基层社会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动趋势。”“但当户籍登记与土地占有状况相分离时,课税客体与征税对象之间就呈现出某种疏离。” 附录一放相册里好了。

评分

推荐

评分

社会史视角下的明清广东里甲赋役研究,作者深入广东,分析了在大背景下具体区域实际的里甲赋役状况,对明代户籍制度的本质、明代地方社会权力构造的形态分析、所谓化外化内区分的内涵分析的很透彻

评分

该书将明清时期广东赋役制度的变革与户籍体系的发展联系在一起,揭示了明清以来社会经济的转变。明初田赋的征收与差役的佥派都通过里甲制度进行,以户为征派对象。户既是人丁事产的集合体,也是课税客体,更是一种计税单位。明中期以后均徭法、均平法及一条鞭法改革后,丁开始与人口脱钩,成为一种计税单位,按田亩数或田赋税额折算丁额,征收摊进来的役银,其性质与地银已没有太多区别。以丁地为课税对象的转变使得户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里甲制的户中,以人为主,以土地财产为辅,而清代图甲制的户具有决定意义的则是土地和税额,户中的人只是拥有和支配户的主体,不再是构成户的主体。于是一户的名下成员的数量和组成已经没有原来的意义,完全由计税单位变成税额登记单位。同时明中叶以后宗族组织的普及化及其职能的强化也是户演变的基本社会原因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wenda123.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图书目录大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