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男,生于一九七一年,北京土著。协和医科大学医学博士,美国Emory大学 MBA。曾就职于麦肯锡公司,从事旧时被称为军师、幕僚或师爷的工作。现居香港,供职于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国企,为国效力,为自家稻粱谋。
已出版长篇小说《万物生长》和长篇小说《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即将出版长篇小说即将出版长篇小说《欢喜》、《北京北京》。他的新作受到了文学评论家白烨、张颐武,著名出版人黄集伟,著名网络作家李寻欢的肯定。散文集《活着活着就老了》。
冯唐17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读到最后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儿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1 昨夜迷迷糊糊之际将《欢喜》看到第9页。从第6页开始都是作者以男主的口吻对一女子长发的描写,其中不乏追忆和臆想。果然看着看着又困了。 当年看《巴黎圣母院》对建筑与印刷术的对比写了N页这件事,挺费解,但是看着很受用。这么风马牛不相及的物事都能连出关系来,真真是才...
评分知道冯唐,源于柴静的八卦,世人眼光,柴静算得新闻界的铿锵玫瑰,难得这支玫瑰长就一副清新的模样,从她嘴里说出来的犀利言辞倒是让人更能接受,因此在这纷繁复杂的尘世,给人一股清新的不屈之风,不去猜疑两人到底有何关系,这是人家私生活,但能被柴静称赏的男人,想来也该...
评分买来之后当作消遣看的,文如其题,实在让人感到欢喜。作者17岁时候的作品(虽然久仰大名,这却是我看的第一本冯唐的书),透着一股浓浓的青春气息,还是“腹有诗书”的那种。很耐看,而且还很有代入感——爱看书,爱踢球,爱胡思乱想,爱看女生——我仿佛是在看一个想要成为的...
评分上周末和同学去买的书,常去的那家书店,一眼就看到了这两本(《欢喜》、《北京、北京》),二话不说都买走。 喜欢冯唐是因为这家伙有股使命感,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是在等着他去完成,甭管是打败外星人还是裸眼看日食,甚至只是用笔写字,在历史的大锅里插一腿,把这锅子都毁了。...
评分买来之后当作消遣看的,文如其题,实在让人感到欢喜。作者17岁时候的作品(虽然久仰大名,这却是我看的第一本冯唐的书),透着一股浓浓的青春气息,还是“腹有诗书”的那种。很耐看,而且还很有代入感——爱看书,爱踢球,爱胡思乱想,爱看女生——我仿佛是在看一个想要成为的...
少年冯唐的笔真不错~小矫情,小欢喜
评分我把月亮戳到天上,天就是我的。 我把脚踩入地里,地就是我的。 我把唇压进你的脸庞, 你就是我的。
评分仲永历史地位直线下降的一篇
评分和路内比起来,冯唐的风格更加典雅,但是读起来却让人费力,没有读路内小说的粗俗平直语言所带来的酣畅感
评分多情敏感的少年啊,最终总逃不了寂寞的结局。那是无关他人的寂寞,在人群中、不在人群中一样的抽离。觉得这本书还是有日记一般的气质,私人化,不在乎读者,天马行空的毫无衔接的跳来跳去。而且还有种高中生卖弄文笔的痕迹,动不动排比动不动比喻,好在这些排比与比喻中有些还有趣,显得不那么烦人了。看来冯叔叔果然一直多情而狂妄,没变。调情要用古书中的段子,这个太令人羡慕憧憬了。不知为什么,就连冯先生少年时写的东西,尽管有我都能看出来的稚嫩,但是读毕能给人带来的仍是厌世。厌世就厌世吧,反正我一直没有喜欢过这个世界。可是无论如何,有书有酒,有人有事,世界尚值得一活。欢喜读完不欢喜,何况从未有欢喜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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