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集。一九六七年秋,博尔赫斯应哈佛大学诺顿讲座之邀,就诗的地位、隐喻模式、小说与诗、音韵与翻译等展开六讲。讲座录音带在图书馆尘封三十多年后,由时任西安大略大学现代语言文学系副教授的凯林–安德•米海列司库整理出版。全集广征博引,涉及从古至今诸多文学现象,又有着口语化文本的不拘形式感,娓娓道来,收放自如,“《诗艺》是一本介绍文学、介绍品位,也介绍博尔赫斯本人的书……博尔赫斯跟历代的作家与文本展开对话,而这些题材即使是一再反复引述讨论也总还是显得津津有味。”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1986)
阿根廷诗人、小说家、评论家、翻译家,西班牙语文学大师。1899年8月24日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少年时随家人旅居欧洲。1923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1925年出版第一部随笔集《探讨集》,1935年出版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恶棍列传》,逐步奠定在阿根廷文坛的地位。代表诗集《圣马丁札记》、《老虎的金黄》,小说集《小径分岔的花园》、《阿莱夫》,随笔集《永恒史》、《探讨别集》等更为其赢得国际声誉。译有王尔德、吴尔芙、福克纳等作家作品。
曾任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教授,获得阿根廷国家文学奖、福门托国际出版奖、耶路撒冷奖、巴尔赞奖、奇诺·德尔杜卡奖、塞万提斯奖等多个文学大奖。1986年6月14日病逝于瑞士日内瓦。
这本小书是一些天的早晨,在小公园里读完的。合上的时候,心里顿时难过起来,就像是经历了一场告别。每一本从头读到尾的书都要经历这样的告别式才行,我觉得这太难得了。书中博尔赫斯讲啊,诗歌是最贴近作者内心世界的了,并真真切切将自己的感受传达于你。当你读到天空像一只...
评分看这么一位大师在谈论他终身挚爱的文学与诗歌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这画面感如同一老头儿在摆弄着他一件件钟爱的收藏,一边轻柔的告诉你它们多么美以及美在哪里,小心翼翼的,如同在摸婴儿的脸。 “我暗暗的设想,如果有天堂,我觉得它就是图书馆的样子”出自一位晚年失明的老人口...
评分向十二种隐喻致敬 大地的森林 有如玻璃海 仿佛水晶 ① 由眼睛组成的活物② 离开圣经 置身 大地森林 乱花繁星 渐入人迷③ 喃喃自语 太多眼睛太多星星 太多眼睛太多星星 玫瑰玫瑰 你在那颗星星④ 我在川上曰 庄生晓梦迷蝴蝶⑤ 运作中的庞大机器 步入一支牙签 对视钢铁...
评分“我记得爱默生曾经在某个地方谈过,图书馆是一个魔法洞窑,里面住满了死人。当你展开这些书页时,这些死人就能获得重生,就能够再度得到生命。”(P3-4) 碰到这本书也是一场“偶遇”。粗心如我,以为会是著名的亚里士多德的《诗学》或者贺拉斯的《诗艺》什么的,结果不是。然...
评分[比喻] 所有的词汇原本都是比喻。文字起源于具象而非抽象。 "He (Kafka) really wanted to write a happy and victorious book, and he felt that he could not do it. He might have written it, of course, but people would have felt that he was not telling the truth. ...
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其内在的张力与外在形式的极致平衡,尽管内容深邃,但作者在叙事节奏和场景转换上展现出了一种近乎舞蹈般的流畅性。我感受到的最强烈的一点是,作者对“孤独”主题的把握极其精准且多维。书中的角色,无论是在熙攘的人群中,还是在广袤的荒野里,都带着一种深刻的、与世界格格不入的疏离感。这种孤独并非简单的形单影只,而是源于对意义的追寻未果,是精神层面的自我放逐。作者通过大量的自然意象,如风暴、静默的湖泊、无边的星空,来映衬人物内心的空旷与澎湃。这种环境描写与人物心境的交织,达到了浑然天成的境界。更难能可贵的是,即便是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刻,作者也总能捕捉到一线微弱的、关于“连接”或者“希望”的残影,这使得整本书在压抑的底色上,依然保持了一种令人信服的生命力。这是一部需要用心去感受,而非用脑去分析的作品,它试图触碰的是灵魂深处最柔软、最隐秘的角落。
评分我必须承认,这本书在文学技巧上的大胆创新令人惊叹。它彻底颠覆了我对“小说”的传统认知。作者似乎对语言的边界进行了反复的试探和拓宽,大量使用了非常规的句法结构和生僻的词汇,但奇特的是,这种晦涩感并非是刻意的炫技,反而像是为了精确捕捉某种超越日常语言所能承载的微妙体验。例如,他对“失语”和“噪音”的描写,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示范。他构建了一套属于他自己的语言体系,读者必须先适应这套体系的内部逻辑,才能真正进入故事的核心。在情节上,它更像是一系列意象的串联,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因果链条。每一次情节的转折,都更像是某种哲学命题的引入或者视觉意象的突然转换。这要求读者必须保持高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不能期待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它更像是一面棱镜,折射出世界的多重维度,每一面都呈现出不同的光怪陆离的景象。这本书无疑是献给那些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去“解码”文学密码的读者的。
评分这部作品的结构设计堪称鬼斧神工,它更像是一座由无数细小、精密的齿轮咬合而成的复杂机械装置。我花了很大力气去梳理不同章节之间的互文关系,发现作者在看似毫不相关的两条叙事线索中,埋设了大量微妙的呼应点和镜像结构。这种精巧的布局,使得每一次回溯阅读都会带来新的发现,仿佛解开了一个又一个精心设计的谜题。特别是其中关于“记忆的不可靠性”的探讨,通过多重视角的切换,将一个单一事件的不同侧面展现得淋漓尽致,令人不禁质疑自己所认为的“真实”究竟有多么可靠。作者的叙事节奏控制得炉火纯青,时而如疾风骤雨,信息量爆炸,让人应接不暇;时而又慢至冰点,聚焦于一个微不足道的动作或一个眼神的停顿,将情绪的张力拉到极致。这种强烈的节奏对比,使得阅读体验充满了戏剧性的张力。整本书读下来,我感觉自己完成了一次智力上的马拉松,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去捕捉那些隐藏在字里行间的“暗语”。它不提供轻松的娱乐,而是要求读者付出思考的努力,但随之而来的顿悟感,绝对是无与伦比的奖励。
评分这本书的开篇犹如一场盛大的视觉交响乐,色彩的碰撞和光影的流动在我眼前铺展开来,构建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叙事空间。作者的笔触细腻得仿佛能捕捉到空气中每一个微小的粒子,将那些日常的、琐碎的瞬间赋予了令人惊叹的深度和质感。我尤其喜欢他对人物心理深度的挖掘,那种层层剥开、揭示人性幽暗与光辉的叙事方式,让人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地进行自我审视和反思。故事情节的推进并不遵循传统线性逻辑,而是像一团迷雾,在不经意间为你展现出关键的线索,这种引导方式极大地调动了读者的参与感和探索欲。书中对“时间”这一概念的探讨更是精妙绝伦,它不再是线性的刻度,而是一种可塑的、流动的物质,被角色的情感和记忆所扭曲和重塑。读完第一部分,我感到一种强烈的震撼,不是因为情节的跌宕起伏,而是源于作者构建的世界观的完整性和独创性,它挑战了我们对现实的固有认知,迫使我们用全新的视角去审视周遭的一切。这本书的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充满了隐喻和象征,需要慢下来,细细品味才能领略到其中蕴含的丰富层次。
评分这本书的氛围营造能力达到了令人窒息的程度,作者似乎拥有将文字转化为气味和触感的魔力。阅读时,我能真切地感受到那种弥漫在故事场景中的潮湿、腐朽的气息,或是高墙之内那种冷硬、疏离的质感。叙事者所采用的疏离的、近乎于冷漠的口吻,反而更深刻地凸显了人物内心深处翻涌的情感暗流。这是一种非常高明的反差艺术。我尤其被其中对于“边缘人物”命运的刻画所打动,那些行走在社会边缘、声音常被忽略的角色,在作者的笔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尊严和复杂的内心世界。他们并非简单的符号,而是充满矛盾和挣扎的个体。书中对社会体制的批判,也是含蓄而锋利的,它没有直接的口号或宣言,而是通过对特定环境下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描摹,不动声色地揭示了权力结构带来的异化效应。读完后,那种挥之不去的情绪,不是愤怒,而是一种深沉的、对人类处境的无力感和悲悯。这本书的后劲很足,即便合上书本,书中的场景和人物依然在我脑海中盘桓不去,挥之不去。
评分博尔赫斯博士是我已知的人类男性中就智识而言最最性感的一个。
评分关于语言的事儿想多了还是觉得相较之下好的诗歌的确是种更为接近语言本质的表达,不拧巴又具有某种确切的美感。既然文本本身已是一种包含无尽阐释的虚空存在,倒不如利用精灵般的字符(word)本身去延续谜面的编织,循环往复迭代,让真正有灵之人能浸入某种深邃的流淌中趋向无限
评分话语极真诚。基本上能理解博尔赫斯,最后一节讲当代文学的罪孽在于自我意识太重,深以为然。不过,一方面传统不同,另一方面站的位置不同:博尔赫斯是读者兼写作者,而我快从读者的位置倾斜到批评者的位置上去了——这可不是个好变化(大概是专业相关,讲音韵和翻译那节感受最贴切)。好在高处的艺术总是共同的。
评分想起谈艺录和七缀集,特别是翻译一篇,同样的意大利谚语。作为讲演录,不像钱氏的书里那样可以圆润地展现一个比喻的诸种变化。两度引用的弗罗斯特的诗(页41和138-9)在美剧基本演绎法第一季某集华生送的黑暗挂锅、画上有,大概是中文洗衣店那集。如今读者多懈怠,读不懂先怪翻译,要不主张学语言读原文,则欣赏不到好的译文。不过大而化之的概括总不如针对性的细节来德精准。如此例子有时比理论重要,因为那些片段常是无可替代的。我们应该主张这样一种博学的复兴:充分欣赏每一独特个体的美,哪怕只有片段哪怕只有声音。在言说具体的时候书本才活了起来,在记起词句的时候真实才浮现出来,在遗忘之后读者开始变成作者。难得有一则他人的评论,那些夸赞如调料,令肉食更美味。
评分博尔赫斯1967-1968在哈佛大学诺顿讲座的六场诗学演讲,畅谈诗的定义、文字与隐喻、史诗的过去和未来、诗歌翻译、诗歌的地位和诗人的信条等,他博闻强识,纵论古今挥洒方遒,而且,真诚得让我吃惊。同时,他的观念也不乏傲慢和偏见(为数还不少),某些方面他的视野谈不上宽阔,他心目中的美的文学大致都属于日耳曼语系(还有他的母语文学),某些方面他观点暧昧(这种谨慎与他的偏激直接,显得格格不入)。他认为诗就藏在街角的某处(所谓诗意的生活),是一种对激情与喜悦的符号表现;人们应该抛弃历史观和自我意识的束缚,从“当下”进入诗歌的审美与创作,因此,对意义的追寻不再重要,忠于自己的想象则是(他求诸自己的)诗人的首要职责;文本的最终完成需要依靠读者的合作(某种程度上,误读就是文学的生命和魅力所在。或说不存在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