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尔斯(John Fowles,1926-2005):
1926年出生在英国埃克塞特郡,毕业于牛津大学。先后出版过多部小说、剧本、诗集,也从事翻译工作。代表作有:《法国中尉的女人》《巫术师》《收藏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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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小说的《罗马假日》导演放弃拍摄《音乐之声》,将《收藏家》搬上银幕。
★大量欧美文艺作品影射借用,成为经典文化符号:
---The Jam、The Smiths、Duran Duran、Slipknot等知名乐队都曾在歌曲中提及《收藏家》;
---恐怖大师斯蒂芬·金 作品、热门美剧《犯罪心理》、著名卡通《辛普森一家》等都曾以《收藏家》作为线索;
---英国作家尼尔•盖曼在他参与编写的获奖漫画《Sandman: The Doll's House》中的杀手表示了自己对《收藏家》的崇拜。
★后世甚至有多名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和绑架犯宣称《收藏家》是他们的模仿对象,将自己的罪行推卸给本书。
青年弗雷迪,税务所小职员,内向孤僻,性无能,唯一的爱好是收集蝴蝶标本,自诩“收藏家”。
他一直默默窥视着少女米兰达——本地名流,艺术学生,美得让人喘不过气。 一次意外的彩票中奖在弗雷迪心底萌发了一个病态畸形的念头:俘获他最得意的一件“藏品”,通过囚禁让米兰达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甚至,爱上他。
爱情总是被幻想成粉红色的,似乎还飘着流光溢彩的泡泡,以及装满彩纸的心形气球。 可是一份不被渴望甚至是排斥的爱情总是被人们忽略,好似一个单身男人在淘宝买了件衣服,结果店家送了一根红色的头绳。头绳没用无非和快递箱一起被丢进垃圾桶,可是一份不想要的爱情要丢在哪儿...
评分文|轻禅 最初看到书名《收藏家》和书的类别介绍为小说,我大致就猜出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所谓收藏家,无非是喜爱收藏某种物品之人,但若是放在故事中,那显而易见要提升一个档次,这就是爱人。不过,这本书的内容与结局还是超出我的预想,爱情居然可以让人变得如此恐怖!...
评分 评分 评分16万字,看了四个小时,七分向上取整,令人有点震撼的故事,小说节奏控制相对来说比较成功,唯一的缺陷是在后半段男女主角之间的纠葛一路陷入僵局,没有出现带突破性的情节。 下面说的话有剧透,如果在意不用往下看。 故事可以用一句话讲完,一个死了父母由姑妈养大的穷小子,...
三星半,约翰福尔斯处女作。三部分加尾声,重读会发现每一部分都是一个陷阱,在下一个部分揭开另一面,直至最后。从第一部开始,那是属于弗雷迪第一人称的主观描写。他“爱”——这爱得打个双引号——他迷恋,于是囚禁她。一起生活的篇章是那么熠熠生辉,喝茶、拍照、画画、一起散步,他的主观描述美好而温情,充满了爱——爱里有什么是不可以被原谅的?这里像个陷阱。在这一步骤里越不由自主觉得美好,在第二部分,米兰达的角度时,会感到愈加的讽刺与痛苦(两个不同阶层的人想法完全不同,思考方式也不同)。再到第三部分米兰达弥留之际弗雷迪视角的冷酷,但又留了个底,她死了,他想殉情,还是有爱么?作呕、恶心、病态,但好歹是爱?不,最后的尾声再次捶碎所有幻想。于是再回过头看第一部分,从一开始,那些温情脉脉都是约翰福尔斯设下的陷阱。
评分互相调教,但是调教失败的两个人
评分第一部分一口气看下来觉得特精彩,第二部分女主的长篇大论用男主的话说就是实在腻歪,,女主不过就是个浑身棱角觉得自己又特别又出众,藐视一切俗人的傻逼大学生,确实让人很腻歪,,顺便吐槽下书籍装帧,,,,丑爆了!!原是想收藏的,这封面也只能压箱底了。
评分精神文明的武装,故事双面的剖析!
评分第二部分写的还算像个作品,第一部分感觉和小学生作文一样。不知道是翻译问题还是本身作者就是这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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