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迪•史密斯
1975年生于英国伦敦西北,1994年进入剑桥大学国王学院, 1998年获英国文学学士学位。她迄今创作的三部长篇三次入围布克奖,并分别斩获诸多文学奖项:作为英国青年一代作家的代表,她被推举为“种族、年轻、女性”的代言人。
★ 2017年布克奖 长名单作品
★《格兰塔》“英国最佳青年小说家”扎迪•史密斯最新力作
★《纽约时报》畅销书,英国水石书店年度好书
★ 全美书评人协会奖小说类决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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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代的好友,是否注定要渐行渐远?
社交网络时代的娱乐业,还有没有秘密和真实可言?
现代女性如何才能平衡事业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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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的伦敦西北区,两个混血小女孩相遇在社区的舞蹈教室,并迅速结为好友。两人都梦想成为舞蹈演员,但只有特雷西有天分,另一个有的则是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关于韵律和时间,关于黑人的身体和黑人的音乐,或是什么让一个人获得真正的自由。进入青春期后,她们的炽热友情迅速降温,就此走上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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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扎迪•史密斯的笔下,一切都是流动的。种族、肤色、阶级、成功,甚至快乐,都不过是一种相对的体验。伦敦、冈比亚、纽约、好莱坞音乐剧和电影的梦幻世界交相堆叠,舞蹈成了记忆的载体,交织成一段跨越时间与空间的旋律。
读《摇摆时光》,一下子就爱上了主人公的母亲——尽管以第一人称口述的主人公像所有青春期的孩子一样,止不住对母亲或明或暗地吐槽:她独立有主见,可在主人公眼里,自己做什么都不能令母亲满意;她争分夺秒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可能并不能给主人公巨细靡遗的慈母式关爱;她生怕...
评分读《摇摆时光》,一下子就爱上了主人公的母亲——尽管以第一人称口述的主人公像所有青春期的孩子一样,止不住对母亲或明或暗地吐槽:她独立有主见,可在主人公眼里,自己做什么都不能令母亲满意;她争分夺秒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可能并不能给主人公巨细靡遗的慈母式关爱;她生怕...
评分其实很明显能够体会到主人公与童年好友特雷西之间的关系,你会知道“我”始终嫉妒特雷西,但是当面临成人世界,面临分道扬镳的命运,天各一方的时候,也在全书走到中段,我突然像主人公一样开始怀念与期待见到特雷西,渴望多一点她的叙述。 两段分开的叙述,第二段仿佛是穿普拉...
评分 评分小说借用了弗雷德·阿斯泰尔主演的歌舞片《摇摆时光》的名字,而这部与歌舞有关的小说中,主人公念念不忘的也正是这部影片,和弗雷德在其中的影像。其实,舞蹈是贯穿作品的链条,而族裔问题是笼罩整体的气氛。两位主人公的童年通过舞蹈联系友情和观察世界,成人之后,又以其为业为生,或者至少与其有某种潜在的联系,但此时的舞蹈已不再是乐趣而归于生活的日常,甚至让人失望;隐隐笼罩在主人公头上的是族裔问题的阴云,贫穷、困扰都与之相关,并深刻印入到主人公的心中。扎迪·史密斯用轻快的文字讲述了并不轻松的人生故事,有些像弗雷德在影片中的光影镜头,简单分明的画面,印入我们脑海的却是深刻的瞬间。
评分2.14~2.18
评分太!难!看!了!琐碎的情节,莫名其妙不搭嘎的比喻,安妮宝贝式的无病呻吟,强行凑的诸如明星慈善热点话题,加上过气网络用语口吻的翻译。所以布克奖只有提名吧。整篇小说说是讨论种族,不如说是自我认识问题。对自身认识是模糊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得到的世界自然也就是带着自身臆想的丑陋。所以教训就是,如果一本书看了30%,还没被吸引,就放弃吧,不放弃看之后70%的过程更痛苦。
评分真相显露在我面前:我总是依附于别人的光,我从未有过自己的光。我的生活是影子。——小说中这样的话,具有杀伤力,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影子吧~
评分终于看完了,中间给女明星工作的部分真是又臭又长,也有一些好看的片段,但都被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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