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十五世纪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之后,北美大地便失去了昔日的恬静和安宁,起先成为清教徒逃避祸患、寻找精神归宿的福佑之地,继而成为殖民者开拓疆域的冒险乐园。毋庸置疑,北美一代移民的先驱是英国的清教徒,他们的首次远航既不是为了探险觅宝,也不是被迫背井离乡,而是为了宗教信念才扬起了理想的风帆。而后,许许多多清教徒夹杂在移民的人流之中漂洋过海来到北美洲,聚居在被东海岸的人称为“新英格兰”的地区。他们把宗教理念带到这里,依照清教教义规范言行,并且按照自己传统的生活方式劳作、生息,一代又一代繁衍下去。在清教徒数代人的迁徙生涯中,既有五月花般的绚丽时刻,也有阴霾密布的日子,还有过许多悲欢离合。霍桑的小说《红字》所讲述的故事,就是发生在早期清教徒移民中的一段辛酸往事。《红字》的主人公普林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少妇,随着清教徒移民来到北美新英格兰。她年迈的丈夫是位学者,据说正在阿姆斯特丹,不知是因体弱多病还是因处理英国的善后事务,未能与普林同行。普林甫抵新英格兰移民小镇,孤身一人,举步维艰。幸与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相识,普林得到悉心照料,从此安居下来。后来,二人感情曰笃成为情人,并且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最喜欢开篇的“狱门”那章。灰黑中鲜红的玫瑰,为死囚奉献温馨与妩媚。从开头就开始了鲜明的隐喻色彩。很像《肖申克的救赎》的开头,从一开始就是关于一场爱与恨得“罪与罚”有时会非常喜欢这种小说。它就像是巨大的黑洞,里面滋养着很多东西,百看不厌。 红字,即“A”字。...
评分挺无知的,一度莫名其妙地把霍桑、《红字》同侦探小说联系在一块儿。(大概是由程小青笔下的霍桑和福尔摩斯中《血字的研究》在我脑中乱七八糟的综合吧……) 《红字》不愧为经典,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看罢的感受——惊心动魄。对于带有宗教色彩的文学作品我向来有隔膜之感,但...
评分《红字》讲的并非是惊心动魄或缠绵悱恻的爱情经过,而是一种不断敲击灵魂的爱的结局——或称爱的后果。当牧师阿瑟•狄梅斯迪尔终于因不堪忍受心灵的重负而在刑台上倒下之时,当海丝特•白兰多年后独自返回那片受辱地又重新戴上灼热的红字之时,他和她可曾后悔自己所做的一...
评分看书的时候在黔东南,参加一个培训,一周时间,每天读四到五章,临走的时候刚好看完。因此喜欢这样的培训,比寻常在家更有完整的时间。 心中的罪仍然是这本书的主题。这已经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三个人的设置是一组完美的象征,两个有“罪”的人,一个受外界惩罚,一个隐没地受...
真的剧情特别简单,甚至有点无聊。感觉几乎是作者生拉硬拽着推动故事发展。大量形容词,一目十行跳着看都能剧情完整。宗教、罪赎,个人认为配不上名著的称号
评分一种古典的和宗教的爱情
评分[血红的A字,诞生在一片黑色的土地上。]拷问着人类的内心。[驱使他来到这儿的是一种处处纠缠着他的悔恨的冲动,而悔恨的孪生姊妹及亲密的伴侣则是怯懦;每一次当他感情冲动,快要吐露出秘密时,都是怯懦伸出一双颤抖的手将他拽回去。可怜而悲惨的人啊!像他这么懦弱的人有什么权利担负罪恶?只有神经坚强的人才配犯罪,他们可以由着自己的心愿去承担罪恶,或者在逼迫得紧的情况下,用出凶猛和野蛮的气力将罪恶立即抛掉!可惜这位神经脆弱敏感的人哪一样都做不到,但他还是一会儿尝试这种方法一会儿寻找那条出路,结果使天怒人怨的罪行引起的痛苦同劳而无功的忏悔盘根错节,形成了解不开的死扣。]
评分[血红的A字,诞生在一片黑色的土地上。]拷问着人类的内心。[驱使他来到这儿的是一种处处纠缠着他的悔恨的冲动,而悔恨的孪生姊妹及亲密的伴侣则是怯懦;每一次当他感情冲动,快要吐露出秘密时,都是怯懦伸出一双颤抖的手将他拽回去。可怜而悲惨的人啊!像他这么懦弱的人有什么权利担负罪恶?只有神经坚强的人才配犯罪,他们可以由着自己的心愿去承担罪恶,或者在逼迫得紧的情况下,用出凶猛和野蛮的气力将罪恶立即抛掉!可惜这位神经脆弱敏感的人哪一样都做不到,但他还是一会儿尝试这种方法一会儿寻找那条出路,结果使天怒人怨的罪行引起的痛苦同劳而无功的忏悔盘根错节,形成了解不开的死扣。]
评分20170807-20170808 先看了一部分英文版觉得看不太懂转看中文版的 非常好看 情节波折 描写也透彻 虽然还是很好奇原夫原有的打算是什么 但是的确是很好看的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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