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奴隶制与自然的自由
第二章 论父权和王权
第三章 论亚当由于为神所创造而享有主权
第四章 论亚当由于神的赐予而享有主权(《创世纪》第一章第二十八节)
第五章 论亚当由于夏娃对他的从属而享有主权
第六章 论亚当由于父亲的身份而享有主权
第七章 论父权与财产权作为统治权的共同根源
第八章 论亚当的最高君主统治权的转移
第九章 论从亚当承袭下来的君主制
第十章 论亚当的君权的继承者
第十一章 谁是这个继承人?
第一次看洛克的书,惊喜和惊讶于其文笔的风趣,非常易读。商务出版社汉译世界学术名著,这名头实在太大,常使我畏畏缩缩不敢打开来读,所以以我经验敬告书友们,读书不要被一些鼎鼎大名吓到。对待所谓的大人物,更要如《铁皮鼓》里所说:主席台上高谈阔论时,谁要是能想到绕到...
评分知道洛克和《政府论》还是我在高中学习西方资产阶级革命史的时候,而我真正拜读《政府论》已是大学期间。虽时隔多年,但不得不说《政府论》还是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初次拜读《政府论》,不是因为作业缘故,乃是因为上了大学之后,有了更多的时间去阅读更多的有益的...
评分洛克的《政府论两篇》(Two Treatises Of Civil Government)于1689年和1690年相继完成出版,着力于为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提供理论辩护。上篇主要批判保皇派菲尔麦爵士(Sir. Robert Filmer)的理论。一般认为下篇的理论价值更大,因而上篇很少作为研究重点。一方面,菲...
评分 评分君权神授,西方专制君主从圣经中寻找统治依据,洛克则从圣经中反驳之。1,上帝赋予亚当统治万物的权力(王权),此万物没包括对人的统治,既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奴役和被奴役,除非通过“契约”;2,亚当对子嗣的权力,既父权,不等于对子嗣的统治权(因为1,父权不等于王权),且上帝赋予亚当个人的王权并没有说过可以向下和由谁继承(如果通过法律确定长子继承制,则陷入法律与王权的悖论和各种复杂的现实情况而不能自证,更不论后来的大洪水、诺亚劫后让子嗣统治地球、和被埃及人统治到出埃及记和建立以色列国前后500年的断档);3,故此君主自称作为由亚当而来的统治权不成立;4,人民之所以愿意接受统治,是因为有他自愿接受的原因,这个原因以不侵害其基本权利为基础,而显然君权神授肯定不是理由。
评分很多人不重视洛克的《政府论》上篇,认为这只是基督教的宗教话语,比不上下篇的契约论、私产论、洛克原则等。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自由主义的起源,本来就与宗教传统有密切关系。自由主义必须击败为专制辩护的传统,开创出好的传统,才能有一个稳健的基础:既能以传统对抗虚无主义,又能以新解释的传统击败反动的传统。
评分补标。《政府论》两篇,上篇是破,下篇是立,通常研究集中于下篇,上篇似乎乏善可陈。而乏善可陈的上篇中,又只对几个重点有所特别关注,如第58-59节论理性与自然,第86节论自我保存,之后论财产权的起源,等等,江绪林老师把该说的已经说得差不多了。但在我看来,这些依然没有穷尽《政府论·上》的价值。洛克和菲尔默的争论,其次才是一个政治哲学问题,首要的实际上是一个《圣经》解释学的问题,菲尔默从《创世纪》中亚当的长子权推出万世一系的君主统治,而洛克用来反击菲尔默的武器,则是历史主义和《圣经》高等批判。整篇下来,尤其是被江绪林老师认为异常啰嗦的最后一章,实则是用历史主义的态度解构菲尔默的政治神学叙事,这里显白地通向了洛克的同年人斯宾诺莎。
评分今天读起来虽然太扯,但从300年前看来,早期演绎法的论证方式也确实必须从亚当开始论起,何况这也开始了后来人类学里那种父权啊王权的讨论
评分菲尔麦的《先祖论》无疑是男权中心主义的集大成,他将我们那种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欺骗精神贯彻得淋漓尽致。洛克的批判很轻易的驳倒了菲尔麦,同时建立了自己关于“谁统治”“我们应该顺从谁”的政治基本倾向,至少洛克以一种被统治的心态为根基:“一个人除非充分了解谁是有权对他行使支配的人,否则,他在良心上决不会感到有服从任何一种权力的约束力量。”换言之,即便我们承认君权神授,却不能赞同一位不合法的统治者,“从古至今,为患于人类带来城市破坏、国家人口灭绝以及世界和平破坏等绝大部分灾祸的最大问题,不在于世界上没有绝对权力存在,也不在于权力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而是谁应当具有权力的问题”。这不仅表明,君主的绝对权力本身存在问题,君主的权力的转移也存在问题。洛克并没有给出一个更好的方案,我们似乎要在下卷继续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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