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戴维森
出生于澳大利亚昆士兰的牛场,母亲在她11岁时去世。于布里斯班求学后,去了悉尼,在那里过着自由不羁的生活。1975年来到爱丽丝泉,两年后,完成了2700公里的沙漠之旅。从此开始大量旅行,在伦敦、纽约和印度居住。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印度西北部与游牧民族一同迁徙,并书写他们的故事。现在墨尔本安家,但每年有几个月待在印度的喜马拉雅山间。
Broke, a bit mad, but totally determined, Davidson traveled (mostly) alone across 1,700 miles (2,735 km) of Australian outback on wild camels that she herself had trained. This is a wonderful account of a loopy adventure that had nothing going for it but perseverance.
一场浩大的行程需要足够的时间,快餐式产生不了美好和震撼,时间是最值钱的等价货币单位,做一件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我们得投入对等的精力和时间。 最大的美好和愉悦是独处,最好在无垠的荒漠里——如果做不到,在污浊的人间也可以。脱光衣服,摘下各种附加物,会闻到一些些自...
评分一开始就被这本书名迷住了,《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 封面上是一个穿着泥巴粗布裙子的金发女郎,没有看镜头,只是专心用一桶水喂她的骆驼。 骆驼看起来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事实上,她看起来也像是风景的一部分。 一个人若想全然放弃自我,一个年轻的白人女人...
评分 评分Smarttree 三十多年前的世界,跟现在的当然不一样。 如今的年轻人(比如说,二十七岁),想的是工作、恋爱、学习、打造生活方式(所以,“生活家”成了一个热门的词)、运动、修心、孤独;当时的年轻人,热衷于怀疑、反对(旧传统和旧秩序)、标新立异、群体活动...
one chapter is one of my favorites of all books, but only that chapter works in the book ...
评分one chapter is one of my favorites of all books, but only that chapter works in the bo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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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我感觉rob是那种表面安安静静背地能吐槽十万字那种人哈哈哈,就像朋友吐槽一样你有时候不想听有时候听的入神。她试图通过极限旅行来证明女性的physical power and something beyond that,所以一开始她对一切事物都很批判很愤世嫉俗。比如必须拿到国家地理的赞助才能完成这次旅途,但是为了表示自己没有恰烂饭花了好几页吐槽这件事。旅途真正开始之后她已经逐渐平和了。毕竟自然不会偏袒男人或女人任何一方。
评分我感觉rob是那种表面安安静静背地能吐槽十万字那种人哈哈哈,就像朋友吐槽一样你有时候不想听有时候听的入神。她试图通过极限旅行来证明女性的physical power and something beyond that,所以一开始她对一切事物都很批判很愤世嫉俗。比如必须拿到国家地理的赞助才能完成这次旅途,但是为了表示自己没有恰烂饭花了好几页吐槽这件事。旅途真正开始之后她已经逐渐平和了。毕竟自然不会偏袒男人或女人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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