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福克纳是一位多产的美国作家。他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名门,一直希望能够恢复荣耀。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福克纳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道:“我拒绝认为人类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类能够忍受艰难困苦,也终将会获胜。”这席发言和他的性格与人生经历十分吻合。
《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典藏书系: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以及“约福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说之一。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结果长子失去了一只脚,老二因放火上了人家的谷仓而坐牢,三子失去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得到渴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一开始的不完全记录 常非常:今晚讨论《我弥留之际》,关于这本书,我介绍下。它的书名来自荷马史诗《奥德赛》里的一个典故,尤利西斯在冥界遇到阿伽门农的鬼魂,阿伽门农的鬼魂对他说了自己被杀经过,他提到:在我弥留之际,那个长着狗眼的女人,未待我合上眼,就让我到了冥...
评分福克纳写《我弥留之际》时,三十三岁,这部被外国评论家誉为福克纳最好的小说,分娩过程相当顺利,福克纳轻描淡写说:“那时我一天干十二小时的力气活儿,下班以后才能写作,只写了六个星期左右就写好了。”于是,与荷马《奥德赛》、乔伊斯《尤利西斯》、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相...
评分《我弥留之际》的寓言和象征性不必赘言,人们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小说中的象征手法以及与《圣经》的密切联系。 在重读过程中,我注意到第十一章,即医生皮保迪的独白一章中对本德仑一家的住处描写(P36~37)。通过皮保迪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本德仑一家居住在绝壁之...
评分我的父亲告诉我,人活在这个世上的理由就是为长久的死亡做准备。 生命因为死亡而真实,因为真实而孤独。因为孤单也才有百转千回的凄恻、悲怆。 与科拉之类相比,或若艾迪才是活在真实的生命当中。 语言,被赋予的意义。意义背后是极大极深的黑暗空洞。空洞尽出是难以抑制、无法...
评分写在前面,看文久了,故事就成了陪衬,技巧也是次要,我只看人,现实里的人。无论《我弥留之际》还是《八月之光》。虽然技巧带来 无与伦比的震撼,只是与我已是无关,给与我更加震撼的是对人性的深刻刻画。所以我挑了两个人物来分析一下,虽然是配角。 父亲是个庄严的词...
意识流太晦涩了,很多情节如果不看书评我都不知道是书中的情节,包括一些主要情节……
评分错别字太多,和我有得一拼。新星这一套书便宜是真的,可是译本选择实在是……总感觉译本没有重视角色之间意识的风格差异,当然,只是猜测。
评分尤利西斯还是一个人的意识流 这本是n个人的意识流 读起来有点艰涩 描写的年代离现今有些遥远了 那时候人们还敬畏神,心气儿单纯~~~
评分不得了,大师。
评分翻译不好,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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