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典藏书系: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以及“约福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说之一。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结果长子失去了一只脚,老二因放火上了人家的谷仓而坐牢,三子失去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得到渴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威廉·福克纳是一位多产的美国作家。他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名门,一直希望能够恢复荣耀。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福克纳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道:“我拒绝认为人类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类能够忍受艰难困苦,也终将会获胜。”这席发言和他的性格与人生经历十分吻合。
如果说《喧哗与骚动》里福克纳仍然在试图深挖并呈现意识的流动性、依靠抽象的概念的纵深的话,那么在这里,意识流如同探针又如同探照灯——在保持了文学性的美感和意识直接的流动的同时,福克纳更多地揭示了一种形象——一个常人在观看世界时会瞬时产生的形象、所感和修辞。那...
评分看了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一个感慨是人类真实的历史进程或许都是像书中这类乌合之众谱写的。人民委琐、狭隘、自私、各怀鬼胎、渎神、淫荡、懒惰,然而推动历史前进。而那些自称“伟光正”的东西,从来都不是历史的主角,他们只是历史的僭君罢了。 ps :福克纳的...
评分一开始的不完全记录 常非常:今晚讨论《我弥留之际》,关于这本书,我介绍下。它的书名来自荷马史诗《奥德赛》里的一个典故,尤利西斯在冥界遇到阿伽门农的鬼魂,阿伽门农的鬼魂对他说了自己被杀经过,他提到:在我弥留之际,那个长着狗眼的女人,未待我合上眼,就让我到了冥...
评分福克纳写《我弥留之际》时,三十三岁,这部被外国评论家誉为福克纳最好的小说,分娩过程相当顺利,福克纳轻描淡写说:“那时我一天干十二小时的力气活儿,下班以后才能写作,只写了六个星期左右就写好了。”于是,与荷马《奥德赛》、乔伊斯《尤利西斯》、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相...
评分艾迪:在我看来,她是大部分女性的缩影。简言之,凤凰、孔雀的价值,世人一望而知。而白色香花、白鸟、白蝶的价值,就要验证了。世人只会追逐凤凰孔雀,给它们标上高不可攀的价格,但对常见之物视而不见。大部分女性被视而不见。 被视而不见的人一定会焦虑,无以肯定自身存在的...
意识流经典之作,灵活结构与美国南方的完美融合——弥留之际,便是人生的所有
评分屎一样的翻译,要很神奇的理解力才可以读这本书,不过原著应该很不错的。
评分虚无主义者说死亡是终结;原教旨主义者则说那是开始;而事实上,死亡不过是一个从公寓或是城镇搬出去的房客或者家人而已。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继续生活并且随遇而安为好。
评分第二遍才稍微看懂了一点点。
评分虚无主义者说死亡是终结;原教旨主义者则说那是开始;而事实上,死亡不过是一个从公寓或是城镇搬出去的房客或者家人而已。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继续生活并且随遇而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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