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6

出版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作者:王胜明
出品人:
页数:578
译者:
出版时间:1970-1
价格:40.00元
装帧:
isbn号码:9787802268272
丛书系列:
图书标签:
  • 法律
  • 物权法
  • 民法
  • 法学
  • 物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法律解读
  • 民法典
  • 产权保护
  • 法律实务
  • 法律条文
  • 司法解释
  • 民事法律
  • 法律书籍
想要找书就要到 图书目录大全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具体描述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上讲的物,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制定物权法,政治性、政策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为了便于大家学习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正确贯彻实施物权法,本书将物权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供读者阅读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解读》 本书旨在为读者深入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核心内容、基本原则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通过条文梳理、理论阐释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本书力求全面、系统地展现我国物权制度的最新发展和精髓。 核心内容: 物权的基本原则: 详细阐释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公示公信等基本原则,分析其在构建稳定、有序财产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不动产物权: 深入解读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不动产物权的取得、行使、变更与消灭。特别关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公示效力及其对交易安全的影响。 动产物权: 梳理所有权、占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动产物权的规定,探讨动产交付、善意取得等关键制度。 共有与按份共有: 剖析共有关系的法律性质,阐述共同共有的权利义务,重点分析按份共有人之间的权利行使、利益分配及管理方式。 相邻关系: 详述因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相邻而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如通行权、采光权、通风权、排水权等,并通过典型案例说明处理相邻纠纷的法律依据。 建设用地使用权: 细致解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存续期限、转让、抵押及续期等问题,分析其与土地所有权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 抵押权: 全面解析抵押权的特征、设立、效力及实现方式,重点区分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抵押权的异同,以及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质权与留置权: 阐释动产质权、权利质权以及留置权的构成要件、法律效力与实现程序,分析其在保障债权实现中的作用。 占有: 解释占有的概念、性质及其法律意义,区分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并阐述占有保护的制度。 物业管理: 重点解读业主共同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与履行,以及共有部分的使用与收益等。 法律责任: 针对物权侵权行为,本书还将梳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本书特色: 条文与理论相结合: 紧密围绕《民法典》物权编的最新条文,深入剖析每一项制度的立法原意、理论基础及其社会功能。 案例精析: 精选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物权纠纷案例,结合法律条文进行深度剖析,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规定在具体情境下的适用。 逻辑清晰: 按照物权体系的内在逻辑,从物权基本原则到各类具体物权,层层递进,结构严谨,便于读者系统掌握。 语言通俗易懂: 避免使用过于晦涩的法律术语,力求以清晰、准确的语言解释复杂的法律概念,使非法律专业人士也能轻松理解。 实践指导意义: 旨在为广大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提供权威、实用的法律参考和指导。 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将能更深刻地理解我国物权法律体系的构建,掌握处理各类财产纠纷的法律工具,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导言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内容第一编 总 则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第二条 【适用范围】第三条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l第四条 【平等保护】第五条 【物权法定】第六条 【物权公示原则】第七条 【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第八条 【其他适用的规定】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例外】第十条 【登记机构及统一登记制度】第十一条 【登记申请材料】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的职责】第十三条【登记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时间】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关系】第十八条 【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第十九条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第二十条 【预告登记】第二十一条 【登记错误的责任】第二十二条 【登记费用】第二节 动产交付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交付生效】第二十四条 【特定动产物权的登记】第二十五条 【简易交付】第二十六条 【指示交付】第二十七条 【占有改定】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法律文书、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第二十九条 【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第三十条 【合法的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第三十一条 【处分非依法律行为取得的不动产】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保护的程序】第三十三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第三十四条 【返还原物请求权】第三十五条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第三十六条 【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请求权】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三十八条 【请求权的适用及行政、刑事责任】第二编 所有权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权能】第四十条 【设立他物权】第四十一条 【国家专有】第四十二条 【征收】第四十三条 【耕地保护】第四十四条 【征用】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四十五条 【国家所有权及其行使l第四十六条 【矿藏、水流、海域的国家所有第四十七条 【国有的土地范围】第四十八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第四十九条 【野生动植物资源】第五十条 【无线电频谱资源】第五十一条 【国有文物】第五十二条 【国有基础设施】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的物权】第五十四条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的物权】第五十五条 【国有出资人权益的行使】第五十六条 【国家所有权保护】第五十七条 【国有资产监管】第五十八条 【集体所有权】第五十九条 【农民集体所有权及重大事项决定程序】第六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行使】第六十一条 【城镇集体所有权】第六十二条 【公布集体财产状况】第六十三条 【集体所有权保护】第六十四条 【私人所有权范围】第六十五条 【储蓄、投资及其收益继承权】第六十六条 【私有财产保护】第六十七条 【企业出资人】第六十八条 【法人所有权】第六十九条 【社会团体所有权】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第七十一条 【专有部分的权能】 第七十二条 【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共有的范围】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与使用】第七十五条 【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第七十六条 【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第七十七条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条件】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第八十条 【费用分摊、收益分配l第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第八十二条 【委托管理】第八十三条 【业主义务及权益维护】第七章 相邻关系第八十四条 【相邻关系处理原则】第八十五条 【相邻关系处理依据】第八十六条 【用水、排水】第八十七条 【通行权】第八十八条 【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第八十九条 【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九十条 【有害物质排放】第九十一条 【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第九十二条 【相邻权行使时的义务】第八章 共 有第九十三条 【共有】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第九十六条 【共有物管理】第九十七条 【共有物处分】第九十八条 【管理费用等的负担】第九十九条 【共有物分割】第一百条 【分割方式】第一百零一条 【优先购买权】第一百零二条 【共有物上的债权债务】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关系性质不明时的推定】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份额的确定】第一百零五条 【他物权的准共有】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一百零六条 【善意取得】第一百零七条 【遗失物转让】第一百零八条 【善意取得之动产上的原有权利】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第一百一十条 【领取与招领l第一百一十一条 【遗失物保管义务】第一百一十二条 【保管费用、悬赏广告】第一百一十三条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第一百一十四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第一百一十五条 【从物随主物转让】第一百一十六条 【孳息】第三编 用益物权第十章 一般规定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权能】第一百一十八条 【国有、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第一百一十九条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一百二十条 【用益物权人、所有权人义务】第一百二十一条 【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获得补偿】第一百二十二条 【海域使用权】第一百二十三条 【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等】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百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体制】第一百二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百七十八条 【担保法与物权法效力衔接】第十六章 抵押权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第一百七十九条 【抵押权】第一百八十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第一百八十二条 【浮动抵押】第一百八十二条 【建筑物抵押】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第一百八十四条 【不得抵押的财产】第一百八十五条 【抵押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 【禁止流押】第一百八十七条 【不动产抵押】第一百八十八条 【动产抵押】第一百八十九条 【动产浮动抵押登记】第一百九十条 【抵押权和租赁的关系】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财产转让】第一百九十二条 【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为其他债权担保】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第一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抵押权顺位的放弃及抵押权变更】第一百九十五条 【抵押权的实现】第一百九十六条 【抵押财产确定】第一百九十七条 【抵押物孳息】第一百九十八条 【抵押财产变现价款超过或不足债权数额】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物上的抵押权受偿顺序】第二百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别规定】第二百零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特别规定】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第二百零三条 【最高额抵押的概念】第二百零四条 【主债权及最高额抵押权转让】第二百零五条 【协议变更】第二百零六条 【债权确定】第二百零七条 【最高额抵押适用依据】第十七章 质 权第一节 动产质权第二百零八条 【动产质押】第二百零九条 【不得出质的动产】第二百一十条 【质押合同】第二百一十一条 【禁止流质】第二百一十二条 【交付生效】第二百一十三条 【质物的孳息】第二百一十四条 【质物使用、出租、处分的限制】第二百一十五条 【质权人的保管义务】第二百一十六条 【质物保全】第二百一十七条 【转质】第二百一十八条 【质权放弃】第二百一十九条 【质物返还、质权实现】第二百二十条 【出质人请求及时行使质权】第二百二十一条 【质物变现价款超出或不足债权数额】第二百二十二条 【最高额质权】第二节 权利质权第二百二十三条 【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票据权利等出质的权利质权的设立】第二百二十五条 【以票据权利等出质的权利质权的实现】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权利质权】第二百二十七条 【以知识产权出质的权利质权】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权利质权】第二百二十九条 【权利质权的适用依据】第十八章 留置权第二百三十条 【留置权】第二百三十一条 【可留置的动产】第二百三十二条 【不得留置的动产】第二百三十三条 【可分物的留置】第二百三十四条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第二百三十五条 【留置物的孳息】第二百三十六条 【留置权的实现】第二百三十七条 【债务人请求行使留置权】第二百三十八条 【留置物变现价款超出或不足债权数额】第二百三十九条 【留置权优先l第二百四十条 【留置权消灭】第五编 占 有第十九章 占 有第二百四十一条 【有权占有】第二百四十二条 【恶意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四十三条 【善意管理人的保管费用】第二百四十四条 【占有物毁损、灭失】第二百四十五条 【占有保护】附 则第二百四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制度立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实施日期】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2007年3月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7年3月12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07年3月15日)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用户评价

评分

我尤其赞赏书中对“物权保护”的阐述。当我们的物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如何维权?书中列举了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多种保护方式,并详细说明了在不同侵害情况下,应该如何选择和运用这些保护措施。这让我感到,法律并非遥不可及,而是切实地为我们提供了解决纠纷的途径和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评分

总而言之,这本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是一本非常值得推荐的读物。无论您是法律从业者,还是像我一样对财产法感兴趣的普通读者,都能从中受益匪浅。它以其严谨的逻辑、清晰的阐述和丰富的案例,将复杂的物权法条文化为易于理解的知识,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往财产法世界的大门。我将这本书作为我法律启蒙的入门读物,相信它也会成为许多其他读者的珍贵参考。

评分

对于我这样一个初涉物权法领域的读者来说,书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详尽解读,无疑是重中之重。作者花了大量篇幅来解释不动产登记的作用,以及登记的公示公信力如何保障交易安全。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房屋产权需要登记?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如果登记错误了怎么办?这些问题都在书中得到了系统性的解答。特别是关于“善意取得”的论述,让我明白了即使存在一些程序上的瑕疵,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交易也能获得法律的保护,这对于减少交易风险、促进不动产流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评分

本书在阐述“用益物权”时,也展现了其独特的视角。作者没有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结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具体用益物权形式,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我一直对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感到好奇,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种权利的性质、内容以及保护方式,也让我对农民的土地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对于城市居民而言,住房的抵押权、地役权等概念,也通过书中生动的案例,变得更加清晰易懂。

评分

翻开第一页,我便被书中对物权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所吸引。作者用了一种非常接地气的比喻,将物权法比作一座保护我们财产的坚固盾牌,每一条规定都像是一块精心打磨的砖石,共同构筑起安全和有序的财产世界。我尤其欣赏书中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讲解,它清晰地解释了为何法律会严格限制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以及这种限制对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在阅读过程中,我脑海中浮现出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例如邻里之间的房产纠纷,或是房屋买卖中的产权过户问题,这些看似琐碎的生活细节,在物权法这个宏大的框架下,都有了清晰的归属和解释,让我感到法律的严谨与实用性。

评分

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的过程,对我来说,不仅是学习法律知识,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提升。通过对物权法体系的学习,我开始更加理性地看待财产,也更加重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我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在财产交易中,明确的权利归属和有效的保护机制是多么重要。这本书让我明白,法律并不是束缚,而是保障,它为我们的财产安全和经济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评分

在担保物权的部分,书中对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分与联系,进行了一番深入的探讨。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商家会要求我们提供抵押物?抵押物一旦被抵押,所有权是否就转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详细解释了担保物权的核心功能——为债权提供实现担保,以及担保物权人如何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依法处分担保物以优先受偿。书中对于不同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效力以及实现方式的讲解,让我对金融活动中的风险控制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评分

终于入手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拿到书的那一刻,就觉得它沉甸甸的,仿佛承载了无数关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知识和智慧。我是一名对财产法一直充满好奇心的普通读者,虽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但平日里对生活中的各种财产关系,例如房产、车辆、甚至是我们日常使用的小物件,都抱有疑问。这本书的出现,简直是为我这样的读者量身定做的。它不仅仅是一本冰冷的法律条文的罗列,而是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象化,让我能够清晰地理解物权法究竟是如何规范我们与财产之间的关系的。

评分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于“占有”这个概念的剖析。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将“占有”与“所有”混为一谈,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却细致地区分了两者,并阐述了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在生活中对物品的“占有”,例如我租住的房屋,虽然我不是产权人,但我对房屋的占有,同样受到法律的某种程度的保护,这是一种非常新颖的认知。书中对占有保护的类型和范围的讲解,也让我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更深的认识。

评分

这本书的一个突出优点是,它非常善于将法律条文与实际生活相结合。当我读到关于“相邻关系”的章节时,我立刻想到了我曾经经历过的,因为邻居搭建的阳光房遮挡了自家采光而产生的矛盾。书中关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例如“不动产的相邻关系,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为我们处理这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思考方向。这种贴近生活,解决实际问题的解读方式,让这本书的实用价值倍增。

评分

终于读完了,总算完成法硕毕业后每年读本法律书籍的年度任务

评分

终于读完了,总算完成法硕毕业后每年读本法律书籍的年度任务

评分

终于读完了,总算完成法硕毕业后每年读本法律书籍的年度任务

评分

终于读完了,总算完成法硕毕业后每年读本法律书籍的年度任务

评分

终于读完了,总算完成法硕毕业后每年读本法律书籍的年度任务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6 book.wenda123.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图书目录大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