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观念》(五篇讲座稿)(胡塞尔文集第2卷)作者认为:哲学和科学相比;有着自身的研究对象。它因对认识论的反思而产生,因而是一门绝对意义上的关于存在之物的科学。过个绝对的存在之物就是隐藏在变动不居的科学对象之中的“现象”,这种现象就是自我的纯意识。要认识它,必须根据绝对存在的意向,先用“先验的还原法”,将前人留给我们时间接知识和当下获得的直接知识抽象掉,从而产生了一个个的个别的失天设定(也可以用“意识流’的概念来表示),然后再进行“本质的还原法”,把个别的意识普遍化,从而就认识到绝对的真理。因而现象学是一种心理哲学,是一种认识论,是认识绝对的存农之物——“现象”的哲学。
现象不是本质,但是却又是不变的,真是奇怪,我读此书的时候是在大学时代,因此我还记得我的一个想法:现象是像在世界和存在的现实。
评分现象不是本质,但是却又是不变的,真是奇怪,我读此书的时候是在大学时代,因此我还记得我的一个想法:现象是像在世界和存在的现实。
评分第二版序言中说,因为胡塞尔的学生无法从这5次讲座中理解他深邃的思想而感到非常的郁闷。其实老胡完全不用郁闷,看开点吧亲,没人能仅凭听1次就能懂的。 简单的说5讲中首先区分了自然思维与哲学思维,而后点明了认识批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引出了现象学还原。讲了本质...
评分1 提出和整理问题 首先是认识论的基本问题,胡塞尔将其表述为认识行为如何和认识对象保持一致。(切合性) 这个问题首先表现为认识行为是作为行为者的心理事实,作为个体的心理体验,但是认识对象(客体)却不是内在于心灵的。 一段数学表达式,尽管是在我心里进行演算,但...
评分很开人思维,喜欢这样的认识论,笛卡尔和康德的同时解析是读这个文章最大的收获,我觉得里面的分析语言和国外文字有关。这本书已经被我吞在肚子里了!
评分要是不读扎哈维的现象学导论,根本就不知道在讲什么。
评分105页啃了一个礼拜.........奶奶的!我看不懂!!!!
评分和英文版对照了一下,以第二讲为例一些地方有出入:1,第二节大意差不多,但句子形式大相径庭;2,第八节英文是Examine the essence,中文是“直观到本质”;3,第十节的那个括号中说的完全是两个东西了;4,第八节,中文说“不仅仅是在”,而英文中没有“仅仅”一词,有没有这个意思就完全不同了;5,中文中“对象”、”客体“、”客观性“不分的地方,英文中大多都是objectivity。6,第20节最后一句,中文为“而不是更普遍地将一般认识的本质问题看作认识批判的主题”,英文翻译过来似为“而不是给予像这样的认识的本质的问题作为它的主题的一个更普遍的描述”;还有附录三的第二段中“不处在叫作超越的客体的客体领域中”,英文翻译过来只是“处在超越的客体领域中”。
评分一遍是不够的,胡塞尔用词并不晦涩但是语言逻辑却比较难懂,结合着张祥龙的解读读完了文本,之后的事情,就是自己去分析和理解文本了。用胡塞尔的处理外在的超越的手法——悬置,阅读哲学或许也需要采用这样一种手段,将模糊未完全渗透入自身的理论悬置起来,然后在意识的不断提高中不断去触及它。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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