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2007,微缩五十年时代变迁,演绎幽微处世情人性。“中国最美的书”设计者陆智昌倾情担纲设计。
《望春风》是格非获茅盾文学奖后的首部长篇大作,亦是集其30年文学创作精华的成熟之作。《望春风》具有微缩中国乡村当代史的意义,在创作过程中备受文坛、媒体和读者瞩目。
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乡村是无可回避的精神源泉。《望春风》完成了一次几乎不可能的返乡之旅,以回到“过去”来看“当下”的观念,余韵悠长、值得咀嚼的历史片段,置于时代长河背景的“桃花源”气象,如“清明上河图”般娓娓道来的手卷写法,描绘乡土中国的活色生香,发见普通人的高贵品质,定格日常生活的瞬间永恒。
“江南三部曲”写江南,《望春风》则是对江南故事最为专注、集中和彻底的表达。相对于“江南三部曲”,《望春风》更接地气,更加沉稳,更有温度,更多地关注时代洪流下乡村的人情之美。在对历史的沉思中,用宏阔又精致的结构,以及极为老辣纯熟的文字,对半个世纪以来的中国乡村作了告别。同时,为读者打开一个小小的山口,“仿佛若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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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里赵村,江南一座简朴而风景如画的乡村,号称祖先是世代簪缨的高门望族。在这里,似乎天大的秘密都能守得住。浩劫岁月中维持完整,时代变迁中悄然离析。小说刻写家乡的村庄逐渐衍变的复杂过程,通过个人命运、家庭和村庄的遭际变化,描写江南乡村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运动,并展现它可能的未来。
格非,1964年生,江苏丹徒人,当代著名作家、学者,清华大学文学教授,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著有《迷舟》《相遇》等中短篇小说四十余篇,《欲望的旗帜》《人面桃花》《山河入梦》《春尽江南》等长篇小说六部,以及《小说艺术面面观》《小说叙事研究》《文学的邀约》《博尔赫斯的面孔》等论著和随笔集多部。
这两天匆匆翻完了格非2016年的长篇新作《望春风》考研的时候看过一些关于中国当代文学的论文,张清华老师常常提到先锋已死的问题,读完望春风我也很自然地想起这个议题,格非的新书的确显示出昔日先锋文学日益萧条的前景,曾经还算得上是先锋的实验的笔法如今看来已成带着学术...
评分中國當代的作家,特別是像格非那一代生於1950至1960年代的作家,大多對於「返鄉」這個主題情有獨鍾。這或多或少與他們的人生經歷有關:出生在尚未城市化的中國,長大後去初興的城市讀書、工作並生活,見證都市的擴張以及都市生活的迷濛陸離,亦見證舊日鄉野生活的日漸凋敝。...
评分中國當代的作家,特別是像格非那一代生於1950至1960年代的作家,大多對於「返鄉」這個主題情有獨鍾。這或多或少與他們的人生經歷有關:出生在尚未城市化的中國,長大後去初興的城市讀書、工作並生活,見證都市的擴張以及都市生活的迷濛陸離,亦見證舊日鄉野生活的日漸凋敝。...
评分其实如果稍微瞥见过格非的部分小说,都可以发现他常用的两个意象,一个是“春”,一个是“琴”,春天是他常写的时态,琴音是小说的BGM,在这个长篇里直接汇聚成女主人公的人名,春琴。 《望春风》中在首章父亲和终章春琴中间出现了二十个主要人物,这些人物共享风物又互相埋伏...
评分有风自南,翼彼新苗——星辰天命的悲情 读完小说别册,很难说出具体的感受或喟叹,纷纷扰扰的人事流变遽然流淌过50年的历史长河,乡村的人群和命运闪现着生龙活虎的蓬勃背影和面目全非的衰败零落。 没错,小说写了江南儒里赵村50年的微缩景观,但整部小说采取中国古典绘画和叙...
这部作品的文风,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对环境氛围的渲染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它不仅仅是背景的交代,环境本身就是参与叙事的角色,它会呼吸,会影响人物的决策,甚至会成为一种无形的、强大的角色对立面。 例如,书中对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的描写,占据了整整三页篇幅。这场雪,从一开始的轻柔飘落,到后来的鹅毛大雪、漫天风暴,不仅仅是天气变化,它直接导致了物资的短缺、交通的中断,以及人与人之间信任的瓦解。在雪的覆盖下,很多平日里隐藏的矛盾被放大,一些秘密被迫曝光,一些承诺变得难以兑现。作者用大量的感官细节来构建这场雪的“侵略性”:雪水浸透衣物的冰冷、炉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与窗外呼啸的风声形成的对比、食物在饥饿面前变得格外珍贵……这种环境的压迫感,让读者切身感受到生存的艰难。这种对环境的深度挖掘和运用,显示了作者非凡的文学功力和叙事野心,它让整个故事的基调从一开始就奠定了一种苍凉而坚韧的底色。
评分坦白讲,初读此书,我差点被它的文字密度给劝退。这不是那种轻松愉快的消遣读物,它的每一句话都像是经过了千锤百炼,信息量巨大,节奏上需要读者全神贯注地去跟进。尤其是那些关于地域风俗和家族传承的描述,简直像是一部微型的社会学田野调查报告,严谨而又饱含深情。作者似乎对那个地方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有着近乎偏执的了解和热爱,使得书中构建的世界观具有极强的真实感和说服力。 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时间跨度时的手法。他常常采用跳跃式的叙事,有时候一个章节就跨越了几十年,而下一个章节又会拉回到某个瞬间的特写。这种非线性的结构,起初让人有些迷失,但当你适应之后,便会发现它完美地模拟了记忆的运作方式——过去与现在总是不断地互相渗透、互相影响。很多人物的性格缺陷和执念,都能在早年间的某一事件中找到清晰的源头,这种因果关系的构建,是极为成熟和高明的。读完之后,你需要的不是合上书本就遗忘,而是需要时间去消化那些散落在字里行间中,关于“根”的重量和意义。它要求你慢下来,去体会那种历史的厚重感,而不是囫囵吞枣。
评分老实说,这本书的后半段,带给我的情感冲击是极为强烈的,但这种冲击不是那种廉价的、煽情的泪水,而是一种近乎宿命般的、缓缓积累最终爆发的悲怆。作者没有试图给出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或者用一个明确的道德评判来收尾,而是将所有的选择权、所有的疑问都抛还给了读者。 最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某个配角的命运。他或许不是故事的主角,但他的人生轨迹却像是一根被命运之手反复拉扯的琴弦,发出哀鸣。作者对他命运的刻画,体现了一种深刻的悲悯情怀——他没有美化苦难,也没有将人物塑造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他只是冷静地记录了,在极端环境下,人性的光辉与局限是如何交织在一起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对所有人物的爱恨都变得模糊了,剩下的只有一种对“人生本就如此”的沉重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体验,远超一般作品所能提供的简单宣泄,它更像是一次深刻的、关于“如何看待人世间的不公与遗憾”的哲学对话。
评分这本书,拿到手里的时候,就感觉沉甸甸的,不只是纸张的重量,更像是承载了某种厚重的历史感。翻开扉页,那种老旧的墨香扑面而来,瞬间把我带入了一个全然不同的时空。作者的叙事手法极其高明,他没有急于展开宏大的背景,而是选择了一个非常贴近生活、充满烟火气的切入口。我们跟着主角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体验着柴米油盐的琐碎,以及在时代洪流下个体命运的无力和挣扎。 比如,书中对某个集市场景的描绘,简直是栩栩如生。那种喧嚣、那种吆喝声、那种不同阶层人群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气息,都能清晰地感觉到。我甚至能想象出阳光下尘土飞扬的样子,以及空气中弥漫的食物香气和汗水的味道。更难得的是,作者在描写这些日常细节的同时,巧妙地植入了人物内心深处的情感波动。主角面对困境时的那种隐忍、那种不甘,不是通过大段的心理独白来呈现,而是通过他细微的动作、一个眼神的闪躲,或者一顿饭吃得特别慢的细节,被不动声色地表达出来,让人不得不为之动容。这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叙事艺术,着实令人拍案叫绝。这部作品,绝不仅仅是一本简单的故事集,它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特定历史时期下,普通人在生活重压下所展现出的韧性与尊严。
评分这本书的对话部分,简直是文学教科书级别的范本。人物的口吻极其鲜明,你甚至不用看署名,光凭那几句台词,就能准确无误地判断出说话人是谁,他来自哪个阶层,受教育程度如何,甚至是当下的情绪状态。这种对“语境”和“身份”的精准拿捏,显示出作者在角色塑造上付出的巨大心血。 我记得其中有一段,两个素来不睦的亲戚在一次宴席上被迫同桌,他们之间的交锋完全没有使用任何激烈的词汇,仅仅是通过对菜肴的品评、对旁人的客套和一些看似无关痛痒的询问,就把彼此的敌意、试探和不屑展现得淋漓尽致。空气仿佛都凝固了,读者能清晰地“听见”那些话语背后的刀光剑影。这比任何直接的冲突描写都要来得震撼和深刻。这种细腻入微的社会观察能力,让我感觉自己仿佛不是在阅读小说,而是偷偷潜入了某个真实发生的、充满张力的私人空间,偷窥到了人性最真实、最微妙的交锋。
评分格非的长处再一次毫无悬念得以挥洒。其局限也如此前作品一样一目了然:读者的共鸣需要作家以生活的切肤之痛来召唤,格非过得太神仙了。
评分文字写的是挺好,但这故事太受不了,怎么人人都像种马似的,天天就想那档子事,凡是有矛盾的多半是因为性侵犯之类的,隔几页就知道谁又要和谁睡了,读到一半很烦了,这要现实生活中还得了?对女性的描写太刻板化太依附了,一看就是男人写的。叙事也不是流畅的,总是埋下伏笔就断,看多了很郁闷
评分格非自己已经把评论写好了,P298:沈祖英手里拿着一把鸡毛掸子,拂拭书架上的灰尘,悄悄地走近我身边,远远朝我的书瞟上一眼,居然就知道我正在读《书剑恩仇录》。她煞有介事地教训我说:“把大好的光阴浪费在一个三流作家身上,是在是可惜。”我有点赌气似的反问道:“如果连金庸这样天下闻名的大作家都是三流的,那还有什么样的作家可以被称为是一流的呢?”祖英随手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看都不看,就朝我扔了过来。我接住一看,居然是《奥德赛》。
评分2016年已读084:格非的乡村生活图景,几十年的岁月苍茫、劫灰满目,虽然立根于一个癫狂动荡、风雨如晦的时代,却常常有游离于现实铁幕之外的虚幻与隔世之感。格非在这本书里呈现的故乡,就好像是海上的孤立小岛,小岛上的每个人“都在奔自己的前程,也在奔自己的死亡”,默默地承受生活的苦难与不幸。而在写法上则让我想起奥兹的《爱与黑暗的故事》,打乱时空线索、纷繁交错的故事断片,最终汇成一个圆,迷雾散尽,抵达谜底。近乎梦幻的、重返家园的结局到底有些虚妄。
评分这个乡村,格非再也回不去了。在访谈中,格非曾说起,他十七岁就离开了家乡,动笔写这部小说是因为回了两趟老家,发现老家没了,只剩下一片瓦砾,过去的人、说话的声音、走过的路都化作了废墟和野草。作者成长在乡村,这部著作前半部分笔下的乡野气息自然清新,真实而接地气。但少年格非后离开乡村,注定他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观察80年代后乡村秩序和伦理的裂变,描述裂变中的碎石散土。以致小说写到1978年后的三十年, 文字如乡土一样贫瘠荒芜,整部小说虎头蛇尾,同时也是分裂的——前半部写实,后面却搭构了重返乡野的玄梦。然而,相对其他作家,比如余华,我还是比较喜欢格非,在他这里,没有矫情的优美、没有敷衍的粗砺、没有刻意的忧伤,不会故作深沉的批判,也不会强调宏大叙事,这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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