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道夫·馮·耶林
德國著名法學傢,1818年8月22日生於德國奧利西。自1836年起,先後求學於海德堡、哥廷根、慕尼黑及柏林,1842年獲得柏林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1843年,耶林在柏林大學任教,主要講授羅馬法,之後在巴塞爾大學(1845年)、羅斯托剋大學(1846年)、基爾大學(1849年)、吉森大學(1852年)、維也納大學(1868年)、哥廷根大學(1872年)任教。1892年9月17日,在哥廷根去世。著有《羅馬法的精神》《法律的目的》《為權利而鬥爭》《羅馬法發展史》《羅馬私法的債務關係》等作品。
譯者劉權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研究生導師。德國漢堡大學訪問學者(2012-2013),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央財經大學青年“龍馬學者”,數字經濟與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人工智能與網絡法教研室主任。《財經法學》編輯。2017年入選北京市首批“百名法學英纔”培養計劃。在《中國法學》等期刊上發錶論文30餘篇,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媒體發錶評論20餘篇。主持教育部、司法部、民政部、中國法學會、北京市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等省部級課題多項。曾獲首屆“應鬆年行政
法學優秀成果奬”、第六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奬”、首屆“方德法治研究奬”、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30周年“優秀成果奬”等多個奬項。
耶林一生的思想正如他的作品一樣可以分成幾個階段:從曆史法學派的捍衛者,到概念法學的追隨者,再到利益法學的開拓者。耶林的法學作品中有三部特彆引人注目:《羅馬法的精神》、《為權利而鬥爭》和《法律目的論》,雖然它們並不一定稱的上耶林*著名的作品,但卻標誌著耶林不同發展階段的思想。
本版譯著:
一.內容:以1913年德文版本譯製而成,1913年版本相較德文第*版在少數段落與注釋上有增刪。增加瞭標題、說明性注釋與附錄。
二.章節:《為權利而鬥爭》德文原著用空行隔開,區分為六大部分。為瞭便於閱讀,便於讀者快速把握不同部分的核心思想,譯者將譯文分為六章,並根據內容提煉瞭6個中文標題。此外,在原著32個注釋的基礎上,增加瞭6個說明性注釋。在譯文後,還增加瞭2個附錄,一個是耶林1872年在維也納的離職演講稿,另一個是耶林的生平及思想簡介。因而,重譯本的內容和其他版本不同。
三.翻譯風格:本版更傾嚮於漢語閱讀習慣,更符閤中國人的思維方式。
“为权利而斗争”这一简短但铿锵有力的话语是每一个法律人在步入法学殿堂时都曾有过的呐喊。作为被誉为与萨维尼、祁克并列的19世纪西欧最伟大的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以其1872年在维也纳法律协会的一篇演讲整理稿,成为每一名当代法学生所敬仰的权利的斗士。耶林一生的思想...
評分“权利”与“斗争”在德文中系同一词,耶林所指为权利即为法律,权利是其表现,而斗争则是形式。为论述斗争这一形式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全书从三个方面对斗争的基础进行了阐释。 第一部分是法与权利的多义性与不可分割性。就作者本人而言,recht本身就包含了两层含义,...
評分耶林的这部大作是薄薄的一册,却用了不少的阅读时间,总结的要点如下: 1.客观法与主观权利的相互支持关系 2.相互斗争的利益促使客观法的产生、发展 3.私权是整个法律制度的基石,因为国家无外乎是单个个体的总和,大体篇幅是为私权而斗争 4.区分主观的不法和客观的不法,对于...
評分 評分第一章 法的起源 法权(Recht),是一个目的概念,本性是在双重意义上形成的,即包含目的与手段的对立。每一个法权制度,既标明自己为之服务的目的,同时也指明应当如何遵守目的之手段。而手段,即反对不法的斗争,本身即证明法权的存在。因而,耶林主张,为权利而斗争。 德语R...
論證簡單,文采斐然,讀得人熱血沸騰激情澎湃,隻不過其結論與論述在今日都已經被常識化瞭。另外,耶林論述的時候說:“史前時代曾有一種潮流,即把真實、坦率、忠誠、赤子之心、虔誠的信仰等所有美好的秉性,都賦予給瞭史前時代。在這樣的土壤中,拳頭和刀劍都派不上用場,無需其他驅動力,隻靠法律信念的力量,法律就能枝繁葉茂。但是虔誠的史前時代正好相反,帶著野蠻、殘忍、不人道、狡猾、惡毒的特徵,如今已人盡皆知。那種認為史前時代比其後的所有時代,更容易産生法律的觀點,實在很難以讓人信服。”對此想到的是孔孟推崇的堯舜之道,可做以後學到這裏來瞭之後的一個參照。
评分盧梭說“一個國傢越大,往往治理的越好,但某國除外”,耶林說“如果某個國傢還保持著對成年人的嚴加管教,就不會得到尊重”。這本書如果翻譯成“為權利而奮鬥”就更好瞭,因為小可對階級呀鬥爭呀這種詞語感到恐懼!作者的觀點還是值得學習的,可最後的譯後記真心一坨狗屎,叫啥“為權利而依法鬥爭”,“即使是實質不閤法的規則也不應輕易不遵守”,那還鬥爭個屁呀!耶林要為權利解決不法,這譯者居然還在唱贊歌、拍馬屁!
评分2020年4月19日於A開始閱讀。
评分在此版本之前存在多個版本:薩孟武的《法律的鬥爭》,王澤鑒在《民法總則》開篇引用瞭該版本內容,鬍寶海譯的《為權利而鬥爭》,鄭永流的譯本。總體而言,鄭永流的流傳更廣,且更切近原文,但翻譯比較晦澀,這是鄭老師自己所稱的追求“信”。相比而言,劉權譯本更通俗易懂。讀起來並不晦澀,難懂,值得一讀。
评分法的形式就是現實鬥爭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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